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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烟雾弹图纸(武警贵州总队机动支队这项小发明又酷又暖)

导读 白色烟雾弹图纸文章列表:1、武警贵州总队机动支队这项小发明又酷又暖2、C130空中炮艇,不对称战争的王者,一身平常却不平凡的装备3、波兰援助乌克兰232辆坦克!家底竟然比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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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烟雾弹图纸(武警贵州总队机动支队这项小发明又酷又暖)

武警贵州总队机动支队这项小发明又酷又暖

8月15日,在野外的训练场地上,一架悬挂着医疗包的无人机正在进行精准的抛投训练,这是日前武警贵州总队机动支队武警战士李威迪的“小发明”在训练场上的首次亮相。近年来,该支队集聚官兵智慧融入练兵备战实践,破解战斗力建设“堵点”,助推了部队战斗力提升。

“它就像是一个移动的‘加油站’,不管我走得再远,都能及时获得补给,为持续作战提供支撑、增强底气!”走下训练场,李威迪的战友曾万鹏感慨道。无人机抛投器的创新看似普通,但发挥的作用却很大。运送各类物资为大家提供关键补给,在各类演训任务中抛洒宣传单,挂载烟雾弹进行目标引导等,为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有力支撑。

谈起李威迪的“发明之路”,还要从一次演习说起。李威迪所在中队接到潜伏侦察任务,李威迪和战友们天没亮就奔赴各个山头。抵达目标地点潜伏后,室外温度接近38℃,水壶里的水很快就见底了,大家只能靠吞咽口水缓解喉咙的干痛。看到任务归来时众人干裂的嘴唇,李威迪决心要为大家做点什么。

说干就干!入伍前电工专业的李威迪想到如果在无人机上加装一个抛投系统,也许就能解决队友的补给问题。但事非经过不知难,信号发射、线路图的布局、零部件的建模……一个个难题摆在了李威迪面前。性格坚毅的他没有退缩,没有技术就现学,没有时间就熬夜,就算“蚂蚁啃骨头”,也要把一个个困难攻克下来。他自购了十余册相关书籍,画了几十张大小图纸,吃饭、做梦都在想着无人机抛投器。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反复实验检测,无人机抛投器终于制作成功,并受到战友们的点赞。

武警战士们的小发明源于实践,同时又反哺实践。在李威迪小发明的成功运用后,武警贵州总队机动支队战士们的发明热情持续高涨,大家都希望自己的小发明被运用到练兵实践中,成为部队战斗力提升的倍增器。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衣琼

C130空中炮艇,不对称战争的王者,一身平常却不平凡的装备

美国的隐身战机部队,在世界范围内也是首屈一指的存在。然而在伊拉克、阿富汗这种不对称战争中,隐身战机这种先进武器几无用武之地。

相反,英国《空中力量》杂志曾经对战地美军进行过调查,发现他们最喜欢的空军武器反而是体型庞大的“空中炮艇”。这款改装于C130运输机的炮艇,为何会有如此大的魅力呢?

一、空中炮艇

美军对于空中炮艇的想法最早起源于二战,但这一想法一度停留在图纸上,直到越南战争才开始付诸于实现。由此可见,空中炮艇项目非常适应完全掌控制空权的这种非对称战争。

从C131到C47、最后到C130平台,美国通过不断试验终于成就了目前为止最为成功的空中炮艇版本——AC130。

依靠C130运输机本身庞大的“肚腩”,工程师可以往里边安装强大的火力系统和配套的雷达观瞄传感器。根据一些专业机构的测算,AC130一分钟满负荷打出的弹药,与一个步兵营在整场作战行动的弹药消耗数量大致相同。

如此强大的火力密度与持续时间,保证了空中炮艇的支援强度。试想一场普通战斗可能持续数个小时,只有它能够长时间盘旋在战场周边,综合了固定翼和武装直升机的优点。

而且装载的弹药量能够超长待机,不至于当地面交战正酣之际,飞机却因为打光弹药而灰溜溜回家。

二、常规不意味平庸

第一架AC130早在1975年便配属美军,不管后边装备如何更新,其设计思路已然“过时”。美军也不是没想过建设新一代的“空中炮艇”。

比如用意大利的C27J轻型战术运输机进行改装,这样机腹内不用安装笨拙的大型火炮,而是备满大量小型的精确制导弹药。

美国对于“炮艇”安装火炮的方案一直不是很喜欢,一则是火炮太重减少了飞机的使用年限,二则是开炮产生的后座力随时会把飞机震出问题。

而低成本的小型精确制导弹药,除了能够对点状目标精确打击之外,还让飞机拥有更大的灵活性。因为火炮需要瞄准,飞机必须采用同心圆航路在固定高度上飞行,随时都会面临地面防空火力的威胁。

即使制空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但你无法保证草丛中蹲着的武装分子手里有没有单兵防空导弹?本次俄乌战争就是最好的例证。

但中东战场的实践证明,精确制导弹药无法支撑长时间的火力支援需求。即使成本再低也没有炮弹的成本低。毕竟105毫米的炮弹不过几百美元,制导弹药没有低于1万美元的。

比如你遇到可疑目标无法确定是否为敌人,你不能用制导弹药打招呼,但可以用火炮警告射击。

而且制导弹药可以摧毁目标,但不能发射烟雾弹、照明弹,可上述要求用一门炮完全可以解决。

最为重要的便是威慑力。试想一门火炮在天上开火几个小时,这种威慑力是制导弹药无法比拟的,甚至可以达到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效果。

持续20多年的中东战争,虽然让美国经济陷入了泥潭,但让“空中炮艇”的火炮方案获得了新生。

目前AC130的老版本已于2020年全部退役,正在使用的“W”型预计在2023年将封存在著名的“飞机坟场”。取而代之的是新型“J”版本。

其使用的C130J平台是2004年正式服役的,在发动机和航电设备上都进行了重大改进。除了拥有更好的动力系统外,还简化了燃油系统,提高可靠性。

而AC130J更是被洛马公司信心满满地命名为“幽灵骑士”,不仅能够携带比之前更多的弹药,还提高了生存能力。用洛马官方的话来解读,AC130J可以抵御现役所有的单兵防空火力。

因此新版的“空中炮艇”也换装了大口径的火炮,从原来的102火炮升级为105毫米口径。原本美军是想一步跨到120毫米口径,这样的火炮不仅能使用常规弹药外,还可以发射精确制导炮弹或小型无人机。不过这一设想没有付诸实现。

三、未来的可能性

目前来看“空中炮艇”只能适用于不对称战争,高强度对称战争还是无法上场的。美国正在对新一代“空中炮艇”进行探索,未来极有可能让激光武器上天。

以目前的技术来看,激光武器系统是无法装进飞机的。不过通用公司目前已经开发出体积小巧且独立的第三代高能激光武器,一旦服役极有可能安装在C130J的机体上。

届时,拥有激光武器的空中炮艇会扩展出更多的能力。比如破坏或摧毁敌人的通信设备,或者进行人质救援。

波兰援助乌克兰232辆坦克!家底竟然比英国还雄厚,原来有后手

作者:虹摄库尔斯克

根据俄罗斯卫星通讯社报道,波兰已经向乌克兰提供了232辆T-72M1型主战坦克,另外还有移动式地空导弹系统、多管火箭炮系统、无人机以及自行榴弹炮,其援助规模已经仅次于美国。

考虑到乌克兰战事的紧迫性,波兰提供的这批T-72M1是其现役的主战坦克,一次性拿出数百辆现役坦克,即便是军事大国也很难做到的,为什么波兰不怕将这么多坦克交付后会对自身战备造成不良影响呢?是不是有其他办法补充这些坦克交付后的缺口呢?

显然,波兰已经准备好了后手!

图片:波兰陆军的T-72M1主战坦克。

波兰是世界上最早组建坦克部队的国家之一,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末期就组建了自己的坦克团。

1930年,波兰组建了独立的装甲兵,除了FT-17外还引进并仿制生产了英制“卡登-洛伊德”MK.VI超轻型坦克,成就了波兰TK系列超轻型坦克。

此外,波兰在二战前,还仿制了英国的“维克斯”Mk.E型坦克,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维克斯”6吨坦克,并改进制成了7TP轻型坦克,战斗全重增加到了11吨,拥有一门37毫米火炮和一挺7.92毫米机枪。

此后,波兰又研发了10TP、14TP等两型轻型坦克,但都仅处于样车阶段,而在图纸上画出来的25TP更是装有75毫米火炮的重型坦克,但最终都没有成果。

二战爆发后,波兰陆军共拥有170辆7TP、50辆“维克多”6吨、67辆“雷诺”FT-17、53辆“雷诺”R-35、500辆TK,共计800余辆坦克,但均是战斗力很弱的轻型、超轻型坦克,在战争中大部分被德军缴获或击毁。

图片:波兰装备的7TP轻型坦克,拥有2个机枪塔,后期改为一个拥有37毫米火炮的单炮塔。

二战后,波兰组建了波兰人民军,其地面部队常备22万之众,和平时期有5个装甲师、8个摩托化步兵师、1个空降师、1个突击登陆师。

波兰陆军战后的主要坦克装备是苏制T-54/55中型坦克,第一种第三代主战坦克是特许生产的T-72M主战坦克。

T-72M是T-72A Obr.1979年型的外贸型号,也就是猴版的意思,炮塔主装甲是旧型号T-72“乌拉尔”上面的石英砂填充复合装甲,而不是T-72A Obr.1979上面昂贵的烧结陶瓷管填充复合装甲,炮塔上面的设备也只有T-72“乌拉尔”的水准,甚至三防系统是更早的型号。

图片:这张著名的照片是波兰陆军T-72M主战坦克,注意其早期型炮塔和标志性的V型防浪板。

T-72M在1980年开始由波兰特许生产。

在生产过程中,苏联获得了从中东战场上缴获的以色列“马加奇”主战坦克,发现T-72A Obr.1979型的首上装甲无法抵御以色列坦克上105毫米穿甲弹的攻击,因此为出口国提供了首上装甲加厚16毫米装甲,并使用标准T-72A Obr.1979炮塔的新型号坦克,被称为T-72M1主战坦克。

这种坦克成为了T-72A Obr.1979的正式版出口型,波兰也迅速将生产线上的T-72M转产为T-72M1,而外观上的区别主要是炮塔正面出现了后期T-72标志性的7 5烟雾弹发射装置,而早期的T-72M的炮塔正面是光溜溜的。

图片:波兰陆军的T-72M1主战坦克,注意炮塔上部的烟雾弹发射装置。

1986年,波兰开始装备T-72M1主战坦克,到现在几十年过去了,波兰并没有花太多心事为其升级,甚至都没有装爆炸反应装甲,所以其战斗力非常有限,和俄军更新型的T-72B3、T-80BVM、T-90A主战坦克都没法比。

不过当前的乌克兰战场基本很少会有装甲单位之间的对决,乌军主要进行的是防御作战,坦克一般都部署在坚固的掩体中为步兵提供重火力支援,T-72M1型主战坦克还是可以胜任这种任务的。

不过,在当前的战场环境中,无论是俄罗斯还是乌克兰,都抛弃了大量受损的技术装备,这对于兵力相对较弱的乌克兰来说更是雪上加霜。根据俄军国防部的统计,目前为止,乌军已经损失了超过1600辆的坦克和步兵战车,按照坦克和步兵战车1:2 的装备比例,这意味着乌军已经损失了至少500多辆坦克,急需补充新的坦克。

图片:乌克兰向前线调运T-64BV主战坦克。

乌克兰与波兰毗邻,为波兰挡住了来自俄罗斯的威胁,因此波兰对于支持乌克兰战斗也非常热心。

这次提供给乌克兰T-72M1主战坦克,虽然不是什么最先进的坦克,但也算是很大的一笔军援。至于这么多坦克送出去后会不会对自己的国防造成影响,波兰还真的认真考虑过。

事实上,在俄乌战争爆发初期,波兰就与美国签署了订购250辆最新型M1A2C型主战坦克的协议,这些坦克将填补T-72M1主战坦克送走后的空缺,而且其装备的主要方向也是波兰东部,也就是靠近乌克兰的第18机械化步兵师和第1坦克旅,以威慑所谓的“潜在侵略者”。

从地缘战略来看,一旦乌克兰失败,波兰将不得不独自面对俄罗斯,地缘政治环境将大大恶化,所以这一次波兰才会如此不遗余力地支持乌克兰。除了T-72M1型主战坦克外,波兰以T-72为基础深度改进的200多辆PT-91型主战坦克也很有可能会援助给乌克兰,这些苏式血统的坦克对于乌克兰坦克手来说是非常亲切的。

图片:波兰PT-91主战坦克是T-72M1的深度改进型。

如果将这些坦克都送走后,波兰就还剩下数百辆M1A2C、豹2A4、豹2A5、豹2PL等主战坦克,这些坦克战斗力都不错,因此不会对波兰陆军的战斗力造成太大的损害!

相比而言,由于对陆军的持续缩减,目前英国的坦克部队仅有一百多辆“挑战者”2主战坦克,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难以与波兰的坦克部队相比。

图片:波兰陆军坦克突击,前两辆是“豹”2PL,中间一辆是“豹”2A5,最后压阵的是两辆“豹”2A4。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公布,明年起施行

据应急管理部官方网站今天(27日)公布的消息,《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2020年11月2日应急管理部第3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4号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已经2020年11月2日应急管理部第31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部长 王玉普

2020年11月20日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一条 为了准确认定、及时消除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 本标准适用于判定各类煤矿重大事故隐患。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下列15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七)超层越界开采;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施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十五)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四条 “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煤矿全年原煤产量超过核定(设计)生产能力幅度在10%以上,或者月原煤产量大于核定(设计)生产能力的10%的;

(二)煤矿或其上级公司超过煤矿核定(设计)生产能力下达生产计划或者经营指标的;

(三)煤矿开拓、准备、回采煤量可采期小于国家规定的最短时间,未主动采取限产或者停产措施,仍然组织生产的(衰老煤矿和地方人民政府计划停产关闭煤矿除外);

(四) 煤矿井下同时生产的水平超过2个,或者一个采(盘)区内同时作业的采煤、煤(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个数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五)瓦斯抽采不达标组织生产的;

(六)煤矿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井下劳动定员制度,或者采掘作业地点单班作业人数超过国家有关限员规定20%以上的。

第五条 “瓦斯超限作业”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瓦斯检查存在漏检、假检情况且进行作业的;

(二)井下瓦斯超限后继续作业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处置继续进行作业的;

(三)井下排放积聚瓦斯未按照国家规定制定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的。

第六条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设立防突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的;

(二)未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区域或者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的(直接认定为突出危险区域或者突出危险工作面的除外);

(四)未按照国家规定采取防治突出措施的;

(五)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不达标仍然组织生产建设,或者防突措施效果检验和验证数据造假的;

(六)未按照国家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

(七)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

第七条 “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当建立而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或者系统不正常使用的;

(二)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设、调校甲烷传感器,人为造成甲烷传感器失效,或者瓦斯超限后不能报警、断电或者断电范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第八条 “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矿井总风量不足或者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二)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或者两台主要通风机不具有同等能力的;

(三)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用串联通风的;

(四)未按照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或者生产水平和采(盘)区未实现分区通风的;

(五)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任一采(盘)区,开采容易自燃煤层、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未设置专用回风巷,或者突出煤层工作面没有独立的回风系统的;

(六)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联络巷中的风墙、风门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造成风流短路的;

(七)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或者采用倾斜长壁布置,大巷未超前至少2个区段构成通风系统即开掘其他巷道的;

(八)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未按照国家规定装备甲烷电、风电闭锁装置或者有关装置不能正常使用的;

(九)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采用局部通风时,不能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

(十)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建设矿井进入二期工程前,其他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没有形成地面主要通风机供风的全风压通风系统的。

第九条 “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井田范围内采空区、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建设的;

(二)水文地质类型复杂、极复杂的矿井未设置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未配备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或者未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的;

(三)在需要探放水的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探放水的;

(四)未按照国家规定留设或者擅自开采(破坏)各种防隔水煤(岩)柱的;

(五)有突(透、溃)水征兆未撤出井下所有受水患威胁地点人员的;

(六)受地表水倒灌威胁的矿井在强降雨天气或其来水上游发生洪水期间未实施停产撤人的;

(七)建设矿井进入三期工程前,未按照设计建成永久排水系统,或者生产矿井延深到设计水平时,未建成防、排水系统而违规开拓掘进的;

(八)矿井主要排水系统水泵排水能力、管路和水仓容量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

(九)开采地表水体、老空水淹区域或者强含水层下急倾斜煤层,未按照国家规定消除水患威胁的。

第十条 “超层越界开采”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开采煤层层位或者标高进行开采的;

(二)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进行开采的;

(三)擅自开采(破坏)安全煤柱的。

第十一条 “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煤层(岩层)冲击倾向性鉴定,或者开采有冲击倾向性煤层未进行冲击危险性评价,或者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未进行采区、采掘工作面冲击危险性评价的;

(二)有冲击地压危险的矿井未设置专门的防冲机构、未配备专业人员或者未编制专门设计的;

(三)未进行冲击地压危险性预测,或者未进行防冲措施效果检验以及防冲措施效果检验不达标仍组织生产建设的;

(四)开采冲击地压煤层时,违规开采孤岛煤柱,采掘工作面位置、间距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开采顺序不合理、采掘速度不符合国家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布置巷道或者留设煤(岩)柱造成应力集中的;

(五)未制定或者未严格执行冲击地压危险区域人员准入制度的。

第十二条 “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编制防灭火专项设计或者未采取综合防灭火措施的;

(二)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三)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继续生产建设的;

(四)违反《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启封火区的。

第十三条 “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使用被列入国家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的产品或者工艺的;

(二)井下电气设备、电缆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

(三)井下电气设备选型与矿井瓦斯等级不符,或者采(盘)区内防爆型电气设备存在失爆,或者井下使用非防爆无轨胶轮车的;

(四)未按照矿井瓦斯等级选用相应的煤矿许用炸药和雷管、未使用专用发爆器,或者裸露爆破的;

(五)采煤工作面不能保证2个畅通的安全出口的;

(六)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煤工作面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第十四条 “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单回路供电的;

(二)有两回路电源线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段的;

(三)进入二期工程的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类型为复杂和极复杂的建设矿井,以及进入三期工程的其他建设矿井,未形成两回路供电的。

第十五条 “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施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或者审查批准后作出重大变更未经再次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

(二)新建煤矿在建设期间组织采煤的(经批准的联合试运转除外);

(三)改扩建矿井在改扩建区域生产的;

(四)改扩建矿井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产的。

第十六条 “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煤矿未采取整体承包形式进行发包,或者将煤矿整体发包给不具有法人资格或者未取得合法有效营业执照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二)实行整体承包的煤矿,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约定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进行生产的;

(三)实行整体承包的煤矿,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的;

(四)实行整体承包的煤矿,承包方再次将煤矿转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

(五)井工煤矿将井下采掘作业或者井巷维修作业(井筒及井下新水平延深的井底车场、主运输、主通风、主排水、主要机电硐室开拓工程除外)作为独立工程发包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的,以及转包井下新水平延深开拓工程的。

第十七条 “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进行生产建设的;

(二)改制期间,未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生产建设的;

(三)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而进行生产建设的。

第十八条 “其他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未分别配备专职的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以及负责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的;

(二)未按照国家规定足额提取或者未按照国家规定范围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三)未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者瓦斯等级鉴定弄虚作假的;

(四)出现瓦斯动力现象,或者相邻矿井开采的同一煤层发生了突出事故,或者被鉴定、认定为突出煤层,以及煤层瓦斯压力达到或者超过0.74MPa的非突出矿井,未立即按照突出煤层管理并在国家规定期限内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直接认定为突出矿井的除外);

(五)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下井人数,或者矿长、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及管理制度时伪造记录,弄虚作假的;

(六)矿井未安装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以及对系统数据进行修改、删除及屏蔽,或者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存在第七条第二项情形的;

(七)提升(运送)人员的提升机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安装保护装置,或者保护装置失效,或者超员运行的;

(八)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入井前未经过第三方阻燃和抗静电性能试验,或者试验不合格入井,或者输送带防打滑、跑偏、堆煤等保护装置或者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失效的;

(九)掘进工作面后部巷道或者独头巷道维修(着火点、高温点处理)时,维修(处理)点以里继续掘进或者有人员进入,或者采掘工作面未按照国家规定安设压风、供水、通信线路及装置的;

(十)露天煤矿边坡角大于设计最大值,或者边坡发生严重变形未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的;

(十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认定的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第十九条 本标准所称的国家规定,是指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务院及其应急管理部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 本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12月3日公布的《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5号)同时废止。

来源:应急管理部官网

45元塑料坦克模型,精心制作半年,完工时太逼真!一万元也不卖

作者:虹摄库尔斯克

笔者除了写军事文章外,偶尔也做做模型,这里就介绍一下几年前制作ИС-3M重型坦克全内构模型,提供给喜欢模型制作的朋友以参考!

看看一盒价值只有45元的坦克模型,如何在精工细作后,成为身价上万的成品!

ИС-3重型坦克是由前苏联车里雅宾斯克的基洛夫坦克工厂研制的一型重型坦克,是二战期间苏联最先进的装甲突击兵器。该车拥有骇人的长身管122毫米口径坦克炮、影响苏系坦克至今的龟壳型铸造炮塔、独特的箭簇状车体正面装甲,使其成为坦克发展史上划时代的产物。1945年出现在柏林胜利阅兵式现场的ИС-3重型坦克,给在场的西方将领们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史称“ИС-3冲击”,将战后全球重型坦克发展引向了巅峰。从1960年开始,ИС-3重型坦克再次接受现代化改进,并重新命名为ИС-3М。

1、ИС-3重型坦克,曾经参加柏林战役,并在胜利阅兵中西方将领造成极大冲击!

ИС-3重型坦克1:35的模型市面上主要有田宫的ИС-3型和小号手的ИС-3M型,两者在正面装甲附件、侧裙板、防空机枪等处有一定差别。我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选择了40元不到的小号手ИС-3M,并打算将其改成全内构形态。为此一次性购入了一套KMY出品的配套内外蚀刻片、一套RB model出品的D25T型122毫米坦克炮金属炮管、一套Friumodel出品的ATL-81金属履带,这样下来从材料看反而是车体最为便宜。

2、用蚀刻片和金属板追加“德什卡”12.7毫米高射机枪的细节。

3、RBmodel出品的D25T型122毫米坦克炮金属炮管。

4、Friumodel出品的ATL-81金属履带,当然是后期做旧的效果。

炮塔改造应该说,小号手的这款ИС-3M坦克模型还是物超所值的,组合度非常好,由于要进行内部改造,所以大部分零件在组装过程中都处于假组状态。改造从头做起,先进行炮塔部分的改造。号手这款模型比田宫的ИС-3早期型多了一套防空用的“德什卡”12.7毫米高射机枪。

5、用蚀刻片追加环形机枪座圈细节。

首先将塑料弹箱内部的定位钮削除,并把弹箱壁掏空打薄,使其拥有可以放下蚀刻片子弹的空间,再将原来塑料件的弹箱盖削除,用金属片代替并安装了拎手做成打开状态。切割下蚀刻片的金属弹链,将其折叠几层后放入弹箱,另一头插入机枪一侧的进弹口,空弹链从机匣另一头出来,金灿灿的弹链很是出彩。另外,还用蚀刻片为机枪增加了一个高射瞄准具,进一步丰富了机枪座圈锁扣等细节,并用铜丝将座舱盖做成联动可动状态。

6、追加细节后的12.7毫米高射机枪和机枪座圈。

随后开始制作金属炮管。这套金属炮管由9个部件组成,制作很方便,但估计是配田宫模型的,所以和小号手这款模型的炮塔防盾并不匹配。在安装的时候要把防盾内的定位销割除,再用锉刀旋转将炮管插入口进一步削大,方能容纳金属炮管尾部。虽然制作过程麻烦,但安装后结构牢固,外形逼真。

7、ИС-3M重型坦克炮塔内构图。收集详细的图纸和实车照片是模型改造的第一步。

接着开始进行炮塔内部的改造,这是一项比较大的工程。在寻找炮尾炮匣部件的过程中,我最初打算使用小号手的解放军89式120毫米自行反坦克炮模型内构炮匣。但在比对后发现ИС-3M上面的D25T坦克炮是一种二战期间的老式火炮,由于是在苏制122毫米榴弹炮基础上改进而来的,所以炮匣部分与现代化的120毫米高膛压反坦克炮差别很大,反而与手上的解放军83式152毫米自行榴弹炮炮匣相似,于是果断采用该款炮匣作为改造基础。

8、炮匣、金属炮管通过炮盾连接随动俯仰。不过,错误的是安装了炮塔吊篮,其实毛子坦克当年并没有这个东西。

9、炮匣详细结构图。

参照网上收集来的ИС-3M内构图纸和照片,使用模型残件和胶板对炮匣进行了改造和完善,将其固定安装在炮盾尾部,再根据图纸为火炮安装了炮长瞄准镜、俯仰机、水平操炮盘等内构部件。整个炮匣组件可以随坦克炮一起俯仰,基本达到了改造目的。主要部件完成后,按照一张内构图纸标示,使用KMY蚀刻片配套的组件和一些其他模型的部件,在炮塔座圈和炮塔内壁上做出潜望镜、换气扇、无线电台、灭火器以及15个弹头架,安装了4枚由152毫米枣核弹改制的弹头,由于122毫米坦克炮和榴弹炮一样采用分装弹药,所以在炮塔座圈上只安装了弹头,而药筒布置在车体内。

10、用蚀刻片和模型残件来丰富炮匣和座圈细节。

11、KMY蚀刻片给出了通风扇和弹药架的造型,安装了分装了弹头。

12、炮塔内壁上的蚀刻片无线电台和自制潜望镜。

13、炮塔内部示意图,注意一侧的无线电台和另一侧的炮弹。

在座圈后部两侧相应的位置安装了自己参照图纸设计的车长、装填手折叠座椅。但在制作炮长座椅时我走了弯路,最开始以为ИС-3M与现代坦克一样拥有炮塔吊篮,于是按照底座尺寸,在废弃的模型上找到一块印有防滑纹的底板,再切割成圆形,通过前后连杆安装在炮塔座圈上,实现吊篮和炮塔的随动,炮长的座位也安装在吊篮相应位置。

但后来一位网友提供的照片改变了这一观点,从新得到的内构照片看,ИС-3M重型坦克根本没有吊篮这个东西,炮长座位是通过连杆同座圈和车身底盘地板双向链接,形成随动。

14、参照实车内部照片制作的炮长座位三轴旋转机构。

15、炮长座位随动示意。

16、装填手的折叠座椅。

于是只好返工,将吊篮卸下,重新制作连杆式炮长座位,并根据结构图自制了一套三轴连杆组件,通过三角衡定原理安放在战斗室底盘支柱里,并与炮塔随动,反复多次试验后终于成功。

个人觉得苏联这样的设计确实很巧妙,简单实用,减少工时,当然缺点是炮长乘坐的舒适性一定不会太好。炮塔内部基本弄完后,再用蚀刻片将炮塔外部的一些细节进行了丰富,用铜丝替换掉所有扶手,并用针灸针改造了一组鞭状天线。

17、炮塔外部追加细节,相对于内部结构,炮塔外部改动的不多。

18、ИС-3重型坦克炮塔示意图。

车体改造ИС-3M比ИС-3型多了两侧裙板组件,在安装好金属履带后将上下车体合拢,发现侧裙板将托带轮和上部履带完全遮蔽,整车显得比较低矮,但从实车照片看真实的侧裙板并没有遮盖到车体上部分的拖带轮。

为修改这一错误,我采用了在前后车体连接处安置方型胶棒的办法将上车体进一步抬高,使拖带轮露了出来,履带的垂坠感也能够更好地表现出来。

19、在车前连接处通过胶棒增高车体。

20、车后部同样用胶棒增高。

21、使履带和托带轮露出在裙板之下,和实车情况一样,而且能够体现金属履带的垂坠感。

在选择内构发动机时,我没有能够找到这部分的详细内构图纸,只能参照网上一些废旧ИС-3M坦克的发动机舱照片,照着样子设计一个内构。

发动机组件来源于号手自行火炮模型里面的国产12150系列柴油发动机组,因为中苏一脉相承,12150发动机是早期使用的大功率坦克发动机,经过比较与ИС-3M坦克发动机实物近似程度较高。

于是以该发动机模型为主体,用胶板和零件重新组合了冷却风扇、传动装置等部件,并安装了发动机舱的外侧支架和防火隔板。

22、拿小号手模型中一台废弃的发动机充当。

23、ИС-3重型坦克的发动机舱示意图。

下一步是做前部的驾驶员舱,幸运的是在网上找到了一张驾驶室剖视线图,于是按照线图进行制作。

首先根据蚀刻片仪表盘的形状,用胶版进行加厚修型,制作了一套驾驶仪表盘,安装在加固胶棒上。

24、ИС-3重型坦克的驾驶舱示意图。

25、用蚀刻片和胶板制作的前仪表盘。

然后用89式122毫米火箭炮模型、III号中型坦克模型以及“蟋蟀”自行重步兵炮模型上的一些废弃组件制作了驾驶员座椅、左侧仪表、操纵杆、油门-离合-刹车踏板、手刹车、左右前油箱组等,与实车照片和线图一比较竟然也有七分相似,感到很满意。

26、用一些坦克模型零件制作的驾驶舱内构,从不同颜色可以看出,都是一些废弃部件。

参照实车照片,在驾驶员座椅后面的战斗室两侧安装了自制的122毫米炮弹药筒存放装置。最初想使用89式122毫米火箭炮的发射管进行改制,但最后还是选用了圆形胶棒。

将胶棒排成蜂窝状,前后再用裁剪后的89式120毫米自行反坦克炮模型弹药舱外壳进行固定,这样制成了两套药筒存放装置,一共可以存放14枚炮弹的药筒,至此内构部分基本完成。

27、用胶棒制作的弹药筒架。

最后一个改装步骤是对上车体外部进行丰富细节,重点在车身后部的发动机区和附加燃油箱上。首先用胶板刻出后部装甲板的形状,覆盖在因车体抬高而缝隙增大的后车身,用补土修补打磨,并安装上蚀刻片的烟雾筒支架,但小号手的这套烟雾筒组件过于粗糙并未安装。

然后依次用蚀刻片追加了车尾四个附加油箱的细节,再参照实车照片,用不同尺寸的铜丝追加了发动机舱外侧的油路管道。在做附加油箱管道时,由于线路太细且管道缠绕走向非常复杂,手头也没有适合的铜丝,所以附加油箱上方的油路管道用白色细线代替。

最后这四组附加油箱的复杂管路布局使模型拟真性上有了较大提升。

28、后部车体改造。用胶板和蚀刻片重新制作了后部的细节。

29、后部油路管道,这部分改造也是弄得头痛脑胀,后来照着实车和网上的图纸终于完成!

30、ИС-3重型坦克的后部照片。

31、改造完成的整车外形。

涂装旧化涂装旧化得到了好友jijigogo的热心帮助,参照一张苏军ИС-3M重型坦克的照片进行涂装。

整车选用一色苏军绿,掺了些许黑色作色差,内构部分按照实车照片用白色作为内壁主色,并用一些废旧涂料的混合溶液对内构进行了重度旧化,表现出老式坦克的废旧感。

32、苏军绿主色,黑色作偏差色。

33、内部以白色为主色调。

车体按照一般程序进行了一次旧化,并将金属履带从车上拆下进行旧化处理后再装车。

34、内构用颜料废液做出油污和锈蚀混合的样子。

35、驾驶舱做旧效果。

36、战斗室做旧效果。

37、发动机舱做旧效果。

随后从自己的多余水贴中选出编号“437”的两组数字水贴,以及两颗小红星水贴贴在相应位置上。

最后,整车旧化,效果非常好,既有苏军坦克的简约感,又透出重型装甲那种厚重感。这样,一辆红色(虹摄)战锤就完工啦!

38、参照的这辆ИC-3M重型坦克的照片进行涂装。

39、机枪涂装。

40、发动机舱室外部旧化。

41、水贴标志。

定妆照片最后来欣赏一下定妆照片。

这辆坦克模型前前后后制作了半年时间,可谓是我坦克模型中耗时最久的一辆。

当年该车的制作过程在内网“虹摄”论坛、“齐鲁警摄”论坛等中进行过连载,现在物是人非,“虹摄”也成为了回忆!与后来很多送人或出售的模型不同,这辆ИC-3M重型坦克全内构模型仍然摆放在工作室的工作台上,作为对“虹摄”等内网论坛的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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