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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回应快手起诉(快手起诉抖音 后者回应:未收到法院通知 还在了解情况中)

导读 抖音回应快手起诉文章列表:1、快手起诉抖音 后者回应:未收到法院通知 还在了解情况中2、抖音快手三年相爱相杀史,谁能坐稳短视频的铁王座?3、抖音被判赔偿腾讯3200万,长

抖音回应快手起诉文章列表:

抖音回应快手起诉(快手起诉抖音 后者回应:未收到法院通知 还在了解情况中)

快手起诉抖音 后者回应:未收到法院通知 还在了解情况中

站长之家(ChinaZ.com) 5月13日 消息:据新浪科技报道,今日,就“快手起诉索赔 500 万”一事,抖音方面回应称,尚未收到法院通知,具体情况还在了解中。

同时,抖音表示,今年年初发现快手在百度、小米应用商店等平台推广中多次使用今日头条等相关产品品牌为快手产品导流。在相关应用商店搜索“头条”、“剪映下载等”,出现的均为快手下载链接。已就此向快手提起诉讼。海淀法院已于 3 月 6 日立案。

昨日,海淀法院发文称,因认为在第三方APP中搜索“快手”二字,置顶搜索结果为“抖音短视频”,快手开发及运营主体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将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 500 万元。

快手认为,被告的行为客观上导致希望下载安装“快手”的网络用户在第三方应用商店中搜索程序名称时,却在搜索结果第一条得到“抖音短视频”的安装链接,从而增加了“抖音”产品获取用户的机会、减少了本应属于“快手”的用户数量,损害了其合法利益,该行为属于典型的混淆他人商品名称的“食人而肥”和“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抖音快手三年相爱相杀史,谁能坐稳短视频的铁王座?

特别声明:本文为新华网客户端新媒体平台“新华号”账号作者上传并发布,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新华号的立场及观点。新华号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

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IT老友记,作者:韩志鹏,原文标题:《快抖互诉公堂,短视频的“铁王座”之争》,头图来自:IC photo

快手和抖音终于“对簿公堂”。

日前,快手起诉抖音称后者商标侵权,起因为在第三方应用商店内输入“快手”,得到的首条搜索结果却为“抖音短视频”App,并且名词右侧显示有“推广”标识。

对此,字节跳动回应称尚未收到法院通知,同时指出,在百度、小米应用商店中,快手多次使用今日头条等品牌进行导流,目前相关证据已移交海淀法院。

流量劫持、干预搜索结果、屏蔽网页……互联网竞对间的类似现象不胜枚举,2012年百度起诉360为自家浏览器导流、2018年今日头条指控腾讯屏蔽头条网页等,路数如出一辙。

如今,短视频双雄也走到这一步。

公开“诉讼战”背后,实则是快手抖音的明争暗斗。自2013年国内短视频勃兴以来,快手和抖音各表一枝,而在技术突飞猛进之际,快抖仍向着终极“铁王座”发起冲击。

快抖正大跨步前进,危机却在其身后酝酿。阿里携“粗盐”入围vlog、微信凭视频号再战短视频,快抖身后的战局已是波谲云诡。

谁能最终坐上短视频的“铁王座”?

交锋

2018年,快抖之间火药味渐浓。

三年前的春天,岳云鹏在微博转发了一条带有抖音水印的视频,抖音首次走进公众视野,但彼时,快手依旧领跑短视频赛道。QuestMobile数据显示,2017年9月快手月活为1.83亿,抖音为1847万。

逆袭发生在2018年春节,借明星营销之势,抖音实现了4000万的日活净增长,并在当年反超快手。36氪的研究数据显示,截止2019年5月,抖音MAU较快手高出1.16亿,DAU高出3400万。

日后回首,2018年是抖音“反杀”快手的一年;而2019年,是快手铁心收复失地的一年。去年“618”,向来低调的宿华罕见公开发声,打响了“2020年春节3亿DAU”的K3战役。

最新成绩单显示,抖音DAU达4亿,快手DAU为3亿。

两年时间,短视频赛道杀出新王,快手怎能等闲视之;已经跑出优势距离的抖音,更是不能松懈。因此,快手抖音轮番上演交锋。

两者的暗斗早已开始。2017年11月,快手率先竞购海外短视频产品Musical.ly,但后者的天使投资人傅盛要求买方一并拿下猎豹的两款海外产品(News Republic、Live.me),快手因此放弃了交易,并且直指傅盛“耍流氓”。

最终,这笔并购被抖音“截胡”,成就了今日的TikTok。

类似故事在2019年再度上演,被“截胡”的主角变成了字节跳动。去年8月,快手与百度联合领投知乎F轮融资,第一财经报道称,字节跳动早于2018年就开始接触知乎,但因张一鸣不愿抬高价码,领投资格最终被快手和百度拿下。

投资领域双方暗自较劲,但在核心领域真刀真枪的比拼,还是要聚焦于内容。K3战役开打后,快手便持续发力垂直内容,进一步拓展长尾受众:

音乐层面,2019年11月,快手联合腾讯音乐娱乐集团,共同发布“音乐燎原计划”,为音乐人提供音乐孵化基地;

体育内容上,2019年10月,快手与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达成合作,也是CBA联赛的首个短视频平台合作伙伴;

知识内容端,2019年11月,快手联合知乎在北京发布“快知计划”,将通过流量扶持等方式鼓励用户生产知识内容;

……

不过,在内容细分领域,抖音早已开始行动:

2018年11月,美国国家篮球协会(NBA)和字节跳动达成合作,NBA将向抖音提供相关体育内容;

2019年1月,抖音宣布启动2019抖音看见音乐计划,并发布抖音首张音乐专辑;

2019年3月,抖音联合中国科学院科学传播局、中国科学报社、中国科技馆等发起名为“DOU知计划”的全民短视频科普行动;

……

显然,为实现短视频的精细化运作,快手抖音都在广泛渗透细分领域,这期间出现内容相似性也在所难免,而双方的商业化竞逐也如出一辙:

广告业务上,2018年9月,抖音营销平台星图正式开放,并发布“企业蓝V”计划;同年10月,自快接单之后,快手首次上线营销平台“Fe 新商业”;

直播业务上,2018年2月,快手直播全量开放;2018年7月,抖音直播正式公测;

另外,在直播电商层面,快手在2018年6月与有赞合作,上线快手小店;抖音则于2018年12月正式开放购物车功能;

……

同样的商业化扩张步伐,快抖却长出了不同的优势领域,快手直播领先,抖音强于广告。据新京报报道,2019年,快手直播收入300亿元,占总营收超过60%;抖音广告收入超过200亿元,占比约为40%。

但和内容布局类似,在商业化进击的过程中,快手抖音展开直接较量的领域无外乎直播、广告等,而出于补强盈利单元的考虑,快抖势必会在自身短板上多做文章。

这最终导致快手抖音“相互进入”。

以直播为例,抖音一直在补强直播。据一位健康领域MCN负责人向地歌网透露,疫情期间,旗下医疗科普大V直播间的流量扶持普遍在10万量级,外加资源位推广,观看量与关注的转化率大约为2%。

这位MCN负责人还坦言:抖音会继续大力扶持医生IP。

此外,一位抖音内部人士还向地歌网表示,抖音今年要在县城和农村转化大量真实用户,因为这些用户更多只是在“刷抖音”,没有注册账号、绑定个人信息。

县城和农村,这一直是快手的优势市场,相对的,快手也在持续进军一线城市。去年年中,快手曾披露,其在一二线城市的日活用户突破了6000万。

简单理解,快手在“向上攻”,抖音在“向下打”,二者互相进入对方优势领域,一方面会带动自身规模持续扩张;另一方面,双方重合度也将不断增加。

虽然在公开场合中,宿华曾表示“我们和抖音是非常不同的产品,只是在前往各自终点的路上碰到了一起。”但不可否认地是,伴随短视频群雄割据时代收尾,快抖作为赛道领跑者,正面交锋与暗地较量都无法避免。

竞争愈演愈烈,快手抖音却越打越相似。

越打越相似

成立之初的快手抖音,产品与团队迥然相异。

宿华和张一鸣都是理工科出身,但创业之路却大相径庭。宿华是典型的产品经理思维,在他看来,做好产品比盈利更重要,这也给快手打上了“产品经理文化”的烙印。

例如快手转型短视频时,业内认为运营KOL是做短视频的唯一方法论,可宿华却坚持做普通人的短视频,而快手早期融资时,经常因为变现问题令投资人感到困惑。这家成立近十年的公司,直到2016年才正式建立商业化团队。

张一鸣则是宿华创业风格的反面,他是典型的目标驱动人格,做事以结果为导向,团队针对新产品也是快速调动资源,快速在市场中验证、试错。

针对不同的发展阶段和互联网环境,张一鸣的目标和认知始终在变化。例如今日头条B轮融资时,张一鸣要对标UC;当头条超越UC后,张一鸣要对标Facebook和微信。对此,Musical.ly的投资人、纪源资本童士豪就坦言,他十分欣赏张一鸣的激进。

性格迥异的创始人带队,自然打造出模式不同的产品。

在算法上,当快手的视频热度达到一度阈值后,曝光量会持续下降,快手的内容分发坚持“创作者导向”,流量会相对公平地分配给每一位用户。

数据更是佐证了这一观点。据“互联网与娱乐怪盗团”报道,目前快手30%的流量会分配给头部内容,70%分配给中长尾内容,在这样的策略下,快手大V要达到百万粉丝,平均需要854天。

抖音算法则有所不同,用户发布后的内容会被推荐到200~300人的初始流量池,并随着用户观看、点赞和评论等数据的增长,持续增加推荐权重。

同时,抖音还会挖掘数据库中的“优质老内容”,持续增加曝光并推荐给更多用户,因而大量数月前发布的短视频,也会被推荐到抖音首页。

这无疑推高了平台流量,却加剧了“抖音无腰”的尴尬现实。

因此,由于内容分发的细微差距,快手抖音形成了不同的商业基因。快手社区粘性更强,因而在直播端打造出长板;抖音倾向于内容强运营,流量向头部集中,更适合利用广告盈利。

一方信奉公平普惠,一方坚持大力出奇迹,基因不同造就道路差异,快手从下沉市场崛起,占据先发优势;抖音瞄准一二线城市白领,发展速度尤胜于快手。

但如今,快抖之间的差距正在消弭。

如前所述,在持续扩张的道路上,快手抖音采取的策略高度相似,即通过布局细分内容,获取增量的长尾用户,同时加速远转商业化的轮子,充分实现流量变现。

尤其是在2019年,快抖的竞逐策略正趋向一致化,即强化运营、加大资源投入、深化垂直内容等,最终令快手和抖音“越打越相似”。截止去年5月,抖音和快手的用户重合度已经达到46.5%。

造成该局面的原因多重多样,互联网流量红利殆尽、产品走入生命周期拐点,快手抖音必然要加重运营,并快速实现流量转化,“收割”最后的用户红利。

这和短视频内容的变化也高度相关。如今,快抖已充分布局头部内容(搞笑、美女等),并且不断加码垂直内容,逐步成长为综合性短视频平台,内容规模趋于饱和。

内容饱和意味着用户数量初具规模,但挑战来自于原创作者,一方面是增量创作者数量不足;另一方面是原创作者积极性不足,当内容生态趋近饱和时,头部内容对反哺自身流量的增益更大。

因而,虽然底层算法技术并未改变,但竞争策略的相似,同样会加重内容平台的中心化现象,注重娱乐性的快手抖音最终都会是“秀场”。

此外,快抖“越打越相似”的背后,互联网大规律也在起作用。

互联网商业模式中,规模效应是第一位的,短期盈利恰恰要放在第二位,烧钱抢用户而导致的战略性亏损,在业内已是屡见不鲜,这也是互联网规模经济的常规打法。

过去的外卖、网约车大战,用户下单满减的“撒币”行为,表面是在抢夺市场份额,实质是在打造规模效应,曾经长视频领域重金签约独家版权,和如今大手笔投入自制内容,逻辑上也是如出一辙。

短视频平台同样要实现规模效应,采取的自然是通行策略,造成“越打越相似”也在所难免,在细分内容、直播电商等领域,快手抖音必然是同步加码。

不过,快手仍要坚守社区氛围,抖音也会继续“大力出奇迹”。而随着短视频交锋的深入,快手也在采取强运营战术,抖音会发力建设社区生态,在快抖互相进入对方优势边界的过程中,双方内容、商业化的趋同将是必然结果。

当然,学我者生、像我者死,趋同并不能决出二者胜负。

跳出快抖竞争再看短视频战局,快手抖音的崛起借助了怎样的行业东风?快抖双雄之外,短视频的新挑战者会从哪里杀出?

暗战汹涌

快抖崛起背后,短视频浪潮正汹涌来袭。

技术层面,伴随4G向5G时代的切换,更快的网速与更低的时延和网络成本,将促成用户视频消费的增长,信息媒介由图文、语音向视频过渡的关口也悄然到来。

用户层面,中长视频消费的爆发,势必带来用户内容消费的进一步碎片化,视频相对图文更具冲击力,要在短时间内抓住用户眼球,这会导致内容本身的碎片化和去结构化,当年的知识付费正是借此趋势勃兴。

简单理解,即使10分钟的视频,也很难输出系统知识。

因此,在技术进步和需求演变的过程中,短视频站在了风口上,并且顺势点燃直播赛道,一众平台投身直播带货,董明珠、罗永浩和李彦宏等大咖更是“同场竞技”。

“直播 短视频”火爆的大环境下,快手和抖音拔得头筹。如前所述,在不同的商业基因之上,快抖走出了风格迥异的成长路径,但都取得了不俗战绩。

显然,市场大环境是成功的一方面,更重要的还是快抖基于自身优势,塑造出不可复制的成功模板,即使产品和内容趋于同质化,快抖也依旧保持领先。

不过,双雄格局之下,短视频赛道依旧留给后进者一扇窗。

去年,百度好看视频推出“蒲公英”计划,宣布发力vlog;今年,爱奇艺相继发布“随刻”和“PAO”,剑指vlog等PGC内容,尝试在中国重演“YouTube模式”。

百度之外,巨头阿里虽在短视频赛道沉寂许久,但在风口来袭之时,阿里绝不会放弃短视频这块大蛋糕,其在日前推出了一款vlog产品“粗盐”。

卡位短视频是巨头的必然选择,但如何突围则是另一命题。随着快手抖音逐步成为综合内容平台,留给后进者开展模式创新的空间会被进一步压缩。

最终,无论“粗盐”还是“PAO”,只得与快抖同维竞争。

以“粗盐”App为例,用户可在拍摄界面编辑整理图片、视频,或实时拍摄vlog,选择添加位置和话题后发布,用户可以在同类话题中探索更多vlog。

直观比较,尽管“粗盐”还处于冷启动阶段,但快手抖音在产品功能上不仅能快速复制“粗盐”,而且会更胜一筹,如若结合快抖庞大的用户规模优势,现阶段的“粗盐”就将沦为平庸产品。

同维竞争难突围,升维竞争才有戏。

阿里是电商王国,优势场景在交易本身,“粗盐”若将商品种草与vlog相结合,甚至在视频内植入购买链接,强化交易环节,这或许是留给“粗盐”的一条可突围路径。

快抖之下,同维竞争难以逾越二者的流量山峰,阿里、百度等巨头玩家必须找到升维竞争的突破点,而如今,腾讯领衔的微信视频号正尝试升维破局。

首先,视频号具备流量上的先发优势,坐拥微信超过12亿月活的流量池,视频号连接的不仅是独立的个体,更是相互交织连接的社交关系。

其次,在激活创作者层面上,视频号可以做得更彻底,即使用户的视频质量不佳,但亲戚、朋友、同学都会是你的第一观众,这是快抖所无法实现的。

最后,视频号入口及拍摄权限尚未全量开放,用户习惯并未形成,而一旦面向超十亿用户全量上线,这对快手抖音造成的冲击不会小。

背靠微信,视频号能做到升维竞争。

不难发现,伴随视频化的浪潮,巨头必然会杀入战局之中,卡位市场份额是一方面原因;更重要的是,能否实现升维竞争,将是后进者与新王竞逐的关键点。

现如今,快抖确实稳坐短视频“铁王座”,并且在互相竞逐;在将来,快抖能否坐稳“铁王座”,且看视频号以及阿里、百度等巨头如何发起挑战。

参考资料:

《抖音VS快手:两个世界的交战》,来源:互联网与娱乐怪盗团

《抖音张一鸣和快手宿华的明争暗斗内幕和商业模式逻辑分析》

《2020,快手抖音“双龙戏珠”》,来源:地歌网

抖音被判赔偿腾讯3200万,长短视频版权之争关键一案带来这些启示

长短视频版权之争迎来关键一案。

10月2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抖音侵权腾讯《云南虫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抖音平台上大量用户对涉案作品实施了侵权行为,抖音应对平台内侵权内容承担相应的管理义务,判处抖音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删除、过滤、拦截相关视频,并赔偿腾讯涉案损失3200万元(平均每集200万元)及诉讼合理费用42.69万元等。

原告腾讯公司称,网络剧《云南虫谷》改编自著名小说《鬼吹灯》系列,于2021年8月30日在腾讯视频独播,播出后8小时播放量破亿,首播后,腾讯公司发现抖音开始传播海量侵权视频,构成著作权侵权。

抖音则辩称,平台内容由用户自行上传,平台用户众多,不可能对海量信息进行实质审查,没有主观过错,相关合集、话题为用户自行上传、添加,抖音无法知道侵权行为的存在。此外,短视频中存在二次创作和合理使用,具体识别也并非抖音的义务。

西安中院认为,在《云南虫谷》开播前,腾讯公司方曾3次向抖音发送警示函,要求其采取有效预防措施制止和防止侵权发生,开播后又发送侵权函件108次,告知具体侵权链接。法院表示,涉案作品热度极高,多次出现在抖音搜索推荐位,并显示有推荐标签,更容易被抖音所知晓,在应知明知的情况下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导致侵权行为持续发生,对热播剧造成实质性侵害,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通知-删除原则”能否适用?

从各方所持论述不难看出,该案的焦点之一在于抖音的行为是否适用“通知-删除原则”(或称“避风港规则”)。

所谓避风港规则就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未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或者提供技术支持等帮助行为的,则构成帮助侵权。站在抖音的视角,就是抖音是否知道平台内存在大量侵权内容,并对之采取删除等举措。

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顾问律师胡杨向界面文娱介绍,在本案中,抖音提出了避风港规则的抗辩观点,但经过法院审理认定抖音并非不知或不应知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腾讯公司的情形,进而应当承担帮助侵权责任。

胡杨解释称,首先抖音平台中的用户大量、密集实施《云南虫谷》侵权传播行为,在腾讯反复进行事先预警、事中投诉、提起诉讼、申请行为保全的情况下,难谓不知。

其次抖音拥有对侵权内容有效治理的能力,同时对侵权内容承担相应的管理义务,而抖音中侵权视频的大量发布传播,与其消极应对腾讯预警投诉与侵权告知,对侵权行为没有采取及时有效的管理措施有一定因果关系。

西安中院在判决书中亦表示,对于权利人持续不断地以各种方式通知、提示、要求、警告,并且涉案作品还占据“抖音热榜”前列的热播影视剧,平台方恰恰更应该有所作为。

西安中院还提出,随着平台经济的高度成熟和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通知-删除规则”的局限性愈发明显,现有规则体系已无法真正实现著作权人与平台之间的利益保护平衡,因而必须激励平台使用各种技术措施对用户上传的内容进行管理,加强平台版权保护的注意义务,重视版权识别、屏蔽等版权保护技术的应用。

胡杨也持有相似观点。他认为,“通知-删除规则”过往对平台责任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合理豁免,随着技术的发展,像抖音这样的平台方应该从被动通知向主动预防侵权进行转变,使用技术措施对用户上传的内容进行管理,从而避免相应法律风险。

“天价赔偿”是否合理?

关于此案的另一争议在于3200万元的“天价赔偿”。近几年长短视频平台因著作权侵权屡起争端,多次对簿公堂。就在数日前,爱奇艺诉快手侵权播放《琅琊榜》和《老九门》一案二审两则文书公开,法院判决快手赔偿爱奇艺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218万余元,这已是长短视频著作权侵权案中的高额判赔案例。

而在腾讯诉抖音《云南虫谷》侵权案中,西安中院判决打破了全国同类案件的判赔纪录,是去年最高纪录的16倍、部分同类案件的上百倍。

如此天价赔偿是否合理?胡杨表示,根据《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侵权损失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在此案中,腾讯公司提出了三种经济损失计算方式,分别根据腾讯视频会员收费、抖音广告收费和抖音因侵权行为减少支出的许可费,由此计算出的经济损失从8040万到4.2亿元不等。但法院均认为上述三种计算方式缺乏合理依据,所以没有给予采纳。最终法院结合涉案作品类型、自身性质、制作成本、知名程度等因素综合考量损失额,认定涉案作品每集的经济损失为200万元人民币,16集合计损失为3200万元。

胡杨认为,腾讯公司称《云南虫谷》一集制作费用668万,去年腾讯起诉抖音侵权《扫黑风暴》索赔1亿元后,抖音的侵权治理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说明从技术角度而言平台预防或及时治理涉及某一作品的大量侵权行为并非难以实现,若平台怠于承担监管义务,那么可能会在事实上纵容侵权行为的发生。此外,审理过程中腾讯公司提供了充足证据以证损失之重,开播前发警示函、热播期取证等,上述方面的考量亦影响到法院判决。

对此罕见的赔偿额,业界也有观点认为合理性不足。上海大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识产权律师游云庭认为,长视频公司用热播剧二次创作侵权起诉短视频平台的,《云南虫谷》案判决中的理由几乎都能找到,因为一个网络剧要热播,标配就是:原著IP知名度高、演员大牌、制作成本高、对外授权费用高,因此该案并无特殊。

游云庭表示,在此案之前,西安中院审理的案件作品知名度低,判赔更低,这次的案件判赔金额成百上千倍地上涨,有点突兀。此外,西安中院审理过程中也明确了本案不适用惩罚性赔偿,因此天价赔偿的合理性不足。“这样的判决使法律的实施不确定性增强,也不利于长短视频企业的公平竞争,好在一审判决目前没有生效,希望二审法院能对此予以纠正。”游云庭说。

二创作品如何界定?是否侵权?

在上述两个关键问题之外,还有一个重要概念贯穿案件始终,也是近年来短视频抗辩长视频的主要论据之一。

在《云南虫谷》侵权案审理过程中,法院及腾讯、抖音都提及到了“二创”(二次创作)这一概念。在厘清相关义务时,抖音抗辩称,短视频中出现影视作品的内容也可能是对作品的二次创作与合理使用,该判断标准超过抖音可以实现的合理注意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现行法律并未明确界定“二次创作”,法院在审理中会考量作品是否属于“演绎作品”。胡杨介绍,如果二次创作的内容具有一定的独创性,则可能构成原作品的“演绎作品”。演绎作品是指利用已有作品创作的新作品,其既利用了原作品的表达,又具有演绎者的独创性表达,但是未经他人许可改编他人作品所产生的演绎作品,对原作者来说也是侵权作品。

在此案中,西安中院认为,抖音上的侵权视频从视频标题、话题天价、主要画面、发布时间、内容设置等呈现出高度的一致性和重复性,甚至仅凭侵权视频的重复和雷同部分,就可以对原片内容产生清晰的认知。

此外,抖音方曾提交过显然不构成侵权的视频内容,这些内容与被控侵权视频的标题关键字、主要画面等区别较大,浏览视频封面图就能感受到差异。抖音上的侵权视频从大量存在,到数量减少,再到通过简单搜索在显著位置难以发现的事实,可以证明抖音在法院作出保全裁定后,实际可以实现针对侵权作品较高程度的治理。

简言之,法院认为被控侵权的短视频多数属于能对原作品起到替代性的作用的侵权内容,而即便算是演绎作品,这些作品没有得到原作者授权进行传播、修改、编辑等行为,抖音依旧均构成侵权。

该案判决如何影响长短视频平台?

不过,尽管被判赔偿腾讯3200万,抖音在此案中或许仍有转圜余地。胡杨表示,该案件仅是一审判决,是否已经生效尚不得知。抖音相关法务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将对本案提起上诉,目前的判决是否是终局,还不能一语断定。

但是此次判决对短视频合规运营和长视频维权都带来了新的启示。胡杨认为,今后短视频平台对于大量、明显、持续时间长的侵权行为的放任,将越来越难以利用避风港规则逃避法律责任。同时,抖音公司也无法承受如此强度的诉讼压力,短视频平台势必将在审核上增强力度。

而对于长视频平台来说,该案件赔偿金额较高是由制作成本、热播程度、持续通知、积极举证经济损失等各种事实基础促成的,该案件的出现并不意味着所有作品的侵权行为都可以获得如此高的判赔金额,但该案件的举证思路确实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抖音与腾讯的版权之争旷日持久,《云南虫谷》侵权案只是其中一例。据界面新闻此前报道,去年腾讯以侵害著作权为由,在全国13个省份的18家法院起诉抖音168次,标的总额超过29.43亿元,涉及《你是我的荣耀》《斗罗大陆》等剧。由此来看,长短视频著作权的缠斗仍将持续,《云南虫谷》侵权案也绝非抖音被诉的最后一案。

跳出诉讼的视角,本案也是长短视频的内容博弈的一环。视频内容行业的进步仍然系于内容表达与技术创新之上,而不是取决于某个案件的判决结果。

巨头商战再举反垄断大旗,抖音起诉腾讯要求解封并索赔9000万元

“平时刷抖音看到好玩的视频,想要分享给微信好友,总要把视频先下载到自己相册,然后再上传。如果视频作者不允许下载,微信也无法直接分享链接。”经常刷抖音的短视频达人张女士对此有些苦恼。事实上近年来,微信不仅出手封禁了抖音,还封禁了字节跳动旗下的飞书,以及淘宝等应用。

供图/视觉中国

昨天,抖音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正式提交诉状,起诉腾讯垄断,要求解除封禁。而腾讯则回应称,禁封抖音是因为其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据悉,这是自2020年年底《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布以来,国内首例发生在互联网平台之间的反垄断诉讼。被封禁近3年后,抖音在这一时间节点起诉腾讯,用意耐人寻味。

起诉要求解封

记者查询发现,2018年,微信针对短视频领域开展了整治,禁封了抖音、火山、快手、微视等多款应用的转发链接。但几个月后,腾讯旗下的微视及第三方短视频应用快手被解禁,可以在微信正常分享和播放,但微信却迟迟未解除对抖音链接的封禁,由此引发了业内对于腾讯打压头条系应用的猜测,甚至腾讯和字节跳动两家掌门人马化腾和张一鸣还曾在朋友圈“互怼”。

时隔近三年,抖音提起诉讼,主张腾讯通过微信和QQ限制用户分享来自抖音的内容,构成了《反垄断法》所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抖音要求法院判令腾讯立即停止这一行为,刊登公开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9000万元。

抖音在起诉状中表示,即时通信类应用,已经成为互联网用户规模最大、普及率和使用率最高的基础应用。微信、QQ月活跃用户数分别超过12亿和6亿,加之目前市场上没有其他经营者能够提供对等功能的服务,意味着腾讯“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此腾讯封禁抖音的行为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征。

对于抖音的起诉,腾讯于昨日晚间做出回应,称字节跳动公司的相关指控纯属失实,系恶意诬陷。字节跳动旗下多款产品,包括抖音通过各种不正当竞争方式违规获取微信用户个人信息,破坏平台规则,已被法院多个禁令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字节跳动及相关公司还存在诸多侵害平台生态和用户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腾讯将继续提起诉讼。

背后两强相争

事实上,被微信封禁链接的字节系应用并非只有抖音,字节跳动旗下协同办公平台飞书也曾数次就微信的封禁对腾讯展开“炮轰”。

就在今年1月,字节跳动副总裁谢欣在社交账号上炮轰微信:“飞书文档”微信小程序已经在审核流程上被卡将近两个月,腾讯只是向飞书方面表示“此应用在安全审核中”,不做进一步处理。

除了腾讯对字节系应用的封禁,抖音也对腾讯进行了“反封禁”。近日有媒体曝出不少抖音用户收到站内通知,要求所有用户在2月1日前必须删除站外引流信息,禁止从抖音公域引流到微信、QQ等站外私域流量,如果不按要求修改,抖音系统会直接在后台重置所有带有联系方式用户的个人资料。对此,抖音方面回应表示,财经、医疗类创作者因行业特殊,其站外引流行为存在高危风险,常通过引流手段在微信、QQ等平台卖课、非法荐股、非法行医,可能对用户的财产、人身安全造成损害。

在外界看来,一系列封禁和争论,背后都是巨大的商业利益。从最初的社交和短视频领域,到如今远程办公、游戏等多个领域,字节跳动与腾讯的缠斗都难解难分。

影响竞争格局

值得注意的是,被禁封近3年,抖音偏偏在此时对腾讯提起诉讼,与国内目前的反垄断形势有密切关系。

2020年年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了《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征求意见稿)》。该文件明确指出,红包补贴、品牌屏蔽、“二选一”、“大数据杀熟”、搜索降权、流量限制、技术障碍等都可能成为滥用支配地位行为的表现形式,且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案件不一定需要界定相关市场。

在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看来,在此背景下,抖音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件备受关注。同时,因为互联网巨头之间相互屏蔽的做法非常普遍,不仅微信屏蔽抖音、淘宝外链,还存在着抖音屏蔽淘宝外链、淘宝禁止百度抓取网页等情况,因此该案对于整个互联网行业能否走向更开放的发展格局将产生极大影响。

就该案件本身,赵占领分析,抖音以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为由提起诉讼,法院在认定时主要遵循三个步骤:界定相关市场、认定腾讯是否具有市场支配地位、腾讯是否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其中,界定相关市场非常重要,也常常具有极大争议。

目前案件刚刚起诉,法院还未立案及正式审理,尚难以断言立案后法院会如何界定相关市场。参照此前仅有的一个案件,即360诉腾讯QQ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一案,当时法院最终未认定QQ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但赵占领认为,近年来,互联网反垄断的形势发生了重大改变,无论司法还是执法层面均将其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重视高度,这个案件中法院最终界定相关市场时,很可能会采取更加严格的标准。

中国人民大学竞争法研究所执行所长杨东近日在“互联网反垄断研究与投资影响”研讨会上也特别提醒,数字经济的平台流量竞争,已经不是简单的相关市场竞争,必须要依靠新的反垄断理论框架体系,才能够对平台进行有效监管。

(原标题:抖音起诉腾讯要求解除封禁并索赔9000万元 巨头商战再举反垄断大旗)

来源:北京日报 记者 赵语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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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选回应辛巴与徒弟起诉快手:正常处理流程,并不是真的告平台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新增两则开庭公告,分别为辛有志与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时诗与北京快手科技有限公司相关网络侵权责任纠纷。审理法院均为北京互联网法院。辛巴的理由是快手不给流量,还要自己花钱买。而快手认为平台可以自由分配流量。对此,辛选回应称,这其实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的一个正常处理流程,并不是真的“告平台”。(新浪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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