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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尔庄园云朵之翼怎么得(这些甜品背后的意义都不知道,别再说自己是一个合格的吃货了)

导读 摩尔庄园云朵之翼文章列表:1、这些甜品背后的意义都不知道,别再说自己是一个合格的吃货了2、朱玉︱从未给公众写过一句话的最卓越、最杰出的英国作家3、生活本身就是一部大

摩尔庄园云朵之翼文章列表:

摩尔庄园云朵之翼怎么得(这些甜品背后的意义都不知道,别再说自己是一个合格的吃货了)

这些甜品背后的意义都不知道,别再说自己是一个合格的吃货了

大家都知道鲜花有花语,但是却很少有人知道,吃了那么多年的甜品背后也有它自己的甜蜜寓意,今天就带大家一起来细数那些不但颜值高,还有故事的美味甜品。

提拉米苏:记住我的爱

提拉米苏(Tiramisu)是一种带咖啡酒味儿的意大利甜点,由马斯卡邦尼奶酪、意式咖啡、手指饼干与咖啡酒/朗姆酒制成的。

在意大利的传说中,提拉米苏最早起源于士兵上战场前,心急如焚的爱人因为没有时间烤制精美的蛋糕,只好手忙脚乱地胡乱混合了鸡蛋可可粉蛋糕条做成粗陋速成的点心,再满头大汗地送到士兵的手中,她挂着汗珠,闪着泪光递上的食物虽然简单,却甘香馥郁,满怀着深深的爱意。

因而提拉米苏的含义是“记住我的爱”。

马卡龙:博君一笑

马卡龙(Macaron)是一种用蛋白、杏仁粉、白砂糖和糖霜所做的法式甜点,通常在两块饼干之间夹有水果酱或奶油等内馅。

据说16世纪中叶,佛罗伦斯的贵族凯萨琳梅迪奇嫁给法国国王亨利2世时,患了思乡病,于是国王极为心疼,并为此费尽心思。一日国王突发奇想,就让糕点师傅做出了色彩缤纷的小甜点来博取她的欢心。

不想这绝妙的小甜点不但博取了她的欢心,由此诞生的马卡龙还成了为百年来巴黎上流人士下午茶的最佳选择。

布朗尼:妈妈的思念

布朗尼(Chocolate Brownie)是美国一种很普通的家庭点心,布朗尼的口感是介于饼干和蛋糕之间,有些人将它归属饼干类,它有像蛋糕般绵软的内心和巧克力曲奇样松脆的外表。

据说有个黑人老奶奶在做巧克力蛋糕的时候,心里思念着在远方的儿女,于是忘了先打发奶油,不想这样做出的蛋糕却意外的湿润绵密,于是,这个可爱的错误让布朗尼成为现在美国家庭最具代表的蛋糕。

泡芙:爱在心底

泡芙(puff)是一种源自意大利的甜食。蓬松张空的奶油面皮中包裹着奶油、巧克力乃至冰淇淋。

上个世纪法国有许多农场,农场主都是当地特别有权势的人。在法国北部的一个大农场里,农场主的女儿喜欢上了一名放牧的小伙子,但是很快,他们甜蜜的爱情被父亲发现,并责令把那名小伙子赶出农场永远不得和女孩见面。女孩苦苦哀求父亲,最后,农场主出了个题目,要他们把“牛奶装到蛋里面”。如果他们在三天内做到,就允许他们在一起,否则,小伙子将被发配到很远很远的法国南部。

聪明的小伙子和姑娘来到蛋糕店,在糕点房里做出了一种大家都没见过的点心——乐夫蛋,外面和鸡蛋壳一样酥脆,并且有着鸡蛋的色泽,而且主要的原料也是鸡蛋,里面的馅料是结了冻的牛奶。独特的点心赢得了农场主的认可,后来女孩和小伙子成为甜蜜的夫妻,并在法国北部开了一个又一个售卖甜蜜和爱心的小店。小伙子名字的第一个发音是“孢”姑娘名字的最后一个发音是“芙”,因此,他们发明的小点心就被取名叫“泡芙”。

而更童趣的说法是奶油和蛋糕结婚了,便有了奶油蛋糕,面包从此失恋了,它把对奶油的爱深深藏进了心底,于是有了泡芙。

抹茶慕斯蛋糕:纯爱象征

抹茶慕斯(mousse)采用抹茶与慕斯混合制作的一种甜点。是一种奶冻式的甜点,可以直接吃或做蛋糕夹层。通常是加入cream与凝固剂来造成浓稠冻状的效果。

传说有一个贫穷的小伙子爱上了摩尔庄园庄主的女儿,但不知道用什么来表达对女孩的爱,苦思冥想之后,他就每天留下一些采摘的抹茶叶,做成抹茶蛋糕,给女孩送过去。终于有一天女孩被打动,跟小伙子私奔了。后来爱女心切的庄主接受了他们,小伙子的蛋糕手艺从此在庄园传承下来,那款打动女孩的蛋糕也成了庄园的标志,被称为:“抹茶慕斯”。

舒芙蕾:活在当下

舒芙蕾(Souffle)又称蛋奶酥、梳乎厘,是于中世纪诞生的法国著名甜点。法文的“Souffle”就是吹气的意思。它的材料就是鲜奶和蛋白,但采用隔水烘烤,到蛋白膨胀那瞬间。烤好的舒芙蕾要尽快品尝,否则会很快就塌。在20到30分钟后就完全塌陷,无法品尝。口感轻盈如云朵,入口似有似无,却满嘴乳香。

法国的美食“圣经”里这样形容它:只可惜啊!这口腹之欲的满足却稍纵即逝,最后总觉空洞。

舒芙蕾的来源,与当时欧洲社会奢侈糜烂有关。由于社会日渐富裕,民风也趋于崇尚享乐,人们沉迷吃喝,时常举行奢华的宴会,宴会结束后,一整个下午,打饱嗝的声音此起彼伏。这种“下午打嗝”的社会现象维持了半个世纪之久。

终于有人觉醒,为了纠正奢靡饮食风气,便利用无色无味又无重的蛋白,制造出这种名为“舒芙蕾”的甜点,寓意“要活在当下,认真生活!过度膨胀的虚无物质主义,难逃倒塌的命运”。

玛格丽特饼干:爱的印记

玛格丽特饼干其实是一种极为简单是食品,可是品尝它时你还是会感受到浓浓的甜蜜。这正是因为其背后的甜蜜的爱情故事。

玛格丽特有个相当长的学名:住在意大利史特雷莎的玛格丽特小姐,据说是一位面点师爱上了一位小姐,于是他做了这种甜点,并把这位小姐的名字作为这款法式甜点的名称。玛格丽特是绝对的新手级饼干,它不会用到繁多的工具,也不需要特殊的材料,简单朴实的外观,味道却是香酥可口,有些类似旺仔小馒头的口感。

朱玉︱从未给公众写过一句话的最卓越、最杰出的英国作家

中山大学英语系 朱玉

多萝西·华兹华斯(1771.12.25-1855.1.25)

年轻的多萝西,轻快地挥舞铁铲,

将卖炭翁托马斯运来的煤炭

堆成一座起伏的小山,

她的牙痛火烧火燎,卖炭翁的名字

囫囵不清,每一次挥动和震颤

都如暗箭穿过她的手腕、脖颈和下颌。

年老的多萝西,对着摇曳的光亮发呆,

铜炉具常伴左右,所有的友伴

都逝了或淡了,他们踏在路上的足音

不再被听见,那声音也曾浑厚饱满,

如炭斗盖子开合间发出的响声,

那是她为了他们的到来向炉中加炭。

——谢默斯·希尼,《给多萝西·华兹华斯的一炉炭火》 (Seamus Heaney, “A Scuttle for Dorothy Wordsworth”)

星期六(17号)雨从早到晚下个不停。T·阿什伯纳送来煤炭。用功,读《仲夏夜之梦》和《歌谣》——漫步花园。燕雀安静地栖于巢中,任由风吹雨打。

——多萝西·华兹华斯,1800年5月17日(沃夫版《格拉斯米尔与阿尔弗克斯顿日记》,第2页)

2005年6月2日,希尼在湖区华兹华斯手稿图书馆(The Jerwood Centre)的落成仪式上致辞,结尾朗诵了他几周前所作的小诗。诗写给多萝西,而非她的哥哥。希尼说,这首诗缘于他读的一封信,是华兹华斯在1799年平安夜写给柯尔律治的,信中写到他和妹妹多萝西刚刚在他们的新家“鸽舍”(Dove Cottage)安顿下来,多萝西又犯了牙痛。接着,希尼谈起《格拉斯米尔日记》中的情景,并想到她未来的漫长人生。但希尼认为,在最深的层面,这首诗缘于他三十多年前初访鸽舍时,壁炉留给他的深刻印象。短短十二行勾勒出多萝西成年后的岁月音景,炉火熠熠,步履咚咚。两个诗节一动一静,足音渐行渐远,但炭火贯穿始终,温暖依旧,如弥漫在英文诗行之间的字母“O”。

鸽舍的炉火,作者摄于2018年3月。“想到冬天,我就会布置我们的客厅,挂上窗帘,铺好茶桌,点亮炉火。”(多萝西书信,1793年2月16日,《早期书信》, 88页)对多萝西来说,炉火是家的象征。

“O”也是多萝西名字中的主音。1771年圣诞节,在湖区北部科克茅斯的一座宅子里,约翰·华兹华斯和安·华兹华斯夫妇迎来了他们的第三个孩子,也是家中唯一的女儿。父母为她取名“多萝西”,意为“上帝的礼物”。此时,她的哥哥威廉已经一岁八个月。她将与哥哥在此共度不足七年的童年时光,因为,在1778年3月母亲病逝后,多萝西就被送到了远在约克郡哈利法克斯的姨妈家。十二岁生日后不久,父亲离世,她也未能回家参加葬礼。直到十六岁时,她才与哥哥再度团聚,“我唯一的妹妹……经过 /太久的分离,终于归还给我,/ 重逢时竟似初享上天的馈赠”(华兹华斯,《序曲,或一位诗人心灵的成长》,第六卷,第199-202行,丁宏为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礼物”/“馈赠”(gift)是华兹华斯诗中频繁出现的词语,体现其诗歌常见的失与得的主题,也暗指妹妹名字的含义,毕竟,很多补偿都来自她丰厚的赠予。在小诗《麻雀窝》中,华兹华斯领我们回到兄妹俩共同生活过的“父亲的庭院”,描绘了“牙牙学语”的妹妹既想靠近麻雀窝又感到害怕的微妙心态,并感恩妹妹给予他丰富的感受力:

我未来年月的福祉

在我童年时已与我同在;

她给我眼睛,她给我耳朵,

谦卑的忧思,敏感的敬畏,

心灵涌出甜蜜的泪水,

还有爱、思索和欢乐。

对多萝西来说,这座位于科克茅斯的家园也是她一生中最难忘的地方。在1805年8月7日写给博蒙特夫人(Lady Beaumont)的信中,她这样描述这座乐园:

它坐落在小镇的郊外,花园毗邻德温河,或者说那平台俯瞰着河流。景物历历在目,仿佛我昨天还在那里,只是,自从妈妈在我六岁多时去世后,这里便再不像我父母在世时那样整洁。二十三岁时,我重访故地,满目荒芜,平台的小路杂草丛生,原先美丽的女贞树篱四处蔓延,玫瑰和女贞纠缠在一起——这片树篱就是麻雀筑巢的地方。(《早期书信》,616页)

“我父亲的庭院”,科克茅斯。走上台阶,就能看到墙外的德温河,摄于2018年3月。

德温河从花园外流过,摄于2018年3月。

平台,凉亭,树篱,摄于2018年3月。

庭院中的小鸟,摄于2018年3月。

华兹华斯在《致蝴蝶》中也重回“我父亲的家园”,再现了童年多萝西的善良、敏感和对生命的敬畏:

留在我身边——不要飞走!

在我的视野中稍作停留!

有多少话儿我想对你说,

记录我童年的史者!

飞到我身边,先不要离开!

逝去的时光在你身上复活:

欢乐的生灵啊!你在我心中

唤起庄重的画面,

那是我父亲的家园!

啊!往日多快活啊,多快活,

童年的我们嬉戏玩乐,

妹妹艾米琳和我

一起追逐着蝴蝶!

我就像猎人扑向

猎物:——蹦蹦跳跳,

一路追逐,从荆棘到灌木,

而她,上帝啊!却生怕

碰掉它羽翼上的薄粉。

诗人希望蝴蝶“不要飞走”,仿佛想抓住一去不返的童年时光——兄妹俩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艾米琳是华兹华斯在诗中对妹妹的称呼。第二节以对比的方式展现了男孩的调皮与女孩的细腻:哥哥如一位猎人追捕着蝴蝶,妹妹却生怕碰掉蝴蝶翅膀上的鳞粉。多萝西曾在1802年3月14日的日记中谈起这首诗的来历:

星期天早上(14号)。威廉没睡好——他九点钟起来,但起床前已经写完《少年乞丐》——我们吃早饭时(我吃过了),他呢,眼前摆着的一盆肉汤纹丝没动,还有一小盘面包和黄油,他写了一首诗《致蝴蝶》。写诗时,他坐在那儿,一口都没吃,也没穿袜子,衬衫的领子没有系上,马甲也敞着怀。念头初来时,我们正聊着看到蝴蝶时我俩总是很高兴。我告诉他,我曾追过一阵蝴蝶,却担心碰掉它们翅膀上的鳞粉,所以并不抓蝴蝶。他告诉我,在学校时,他们总是杀死白蝴蝶,因为它们是法国人。他刚写完这首诗,辛普森先生就来了。等他走后,我把这首诗连同其他诗一起写下来,读给他听。

多萝西的感性还体现在华兹华斯家中流传的一段佳话。幼年多萝西在怀特黑文港口第一次看到大海时,竟感动得流下泪来:

我妹妹第一次在这里听到大海的声音,看见大海铺展在她眼前时,她竟然哭了起来。那时我们家住在科克茅斯,家人经常提起这件事,来说明她敏锐的感受力。

离开湖区的边城后,多萝西在西约克度过了她余下的童年。那里开满石楠花的旷野是否也塑造了她心灵成长的风景,以至于多萝西或多或少也分享着勃朗特姐妹(生于约克郡)或其笔下某些女性的人格?炽烈,狂野,特立独行。

尽管多萝西自幼遭遇家庭变故,但她在哈利法克斯度过了快乐的童年。姨妈待她如同慈母,多萝西在1795年9月2日-3日的信中说:“你知道,她一直是我的妈妈。”邻家女孩简·波拉德(Jane Pollard)成了她一生的挚友。熟读《克莱丽莎》(Clarissa)的多萝西后来与简写了一辈子的信。波拉德家不远处就是一片林地和山谷,两个小女孩常在那里自由地漫步,手捧黑色的小碗,采摘石楠的浆果。卡尔德河清澈无染,河岸的小路布满苔藓。一道道石墙分隔着不同农场主的田地,一座座房子里纺车转个不停。在野外疯玩了一整天后,多萝西常常倒头就睡。(《多萝西传》,第5页)

多萝西1793年写给简的信,华兹华斯图书馆。

教育方面,不从国教派的姨妈为多萝西提供了安娜·莉蒂西娅·巴鲍德(Anna Laetitia Barbauld,1743-1825,英国诗人,散文家,文学批评家)和汉娜·摩尔(Hannah More,1745-1833,英国宗教作家,诗人,慈善家)等杰出女性所接受并倡导的开明教育,使她熟读英文、拉丁文和希腊文经典。星期天,多萝西参加教堂礼拜,常有感于牧师的布道,从中学会了爱与责任,并永远怀有希望。十六岁时,多萝西随舅舅迁居福音派盛行、相对保守的诺福克,并在舅舅的朋友威廉·威尔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1759-1833,英国政治家和改革家,废奴运动的倡导者)的帮助下积极参与慈善事业,接济穷人。翌年,攻打巴士底狱前夕,十七岁的多萝西还拥有了一所星期天慈善学校,负责九名女生的教学工作。在1793年写给简的一封信中,她自称一事无成,但“永远是你的老朋友多莉·华兹华斯……我没有什么值得你关注,除了一颗温暖、诚实和有爱的心”(《多萝西传》, 第7、10、24页;《兄妹》, 13页)。

现存唯一的多萝西年轻时小像,华兹华斯博物馆。

在近来新发现的多萝西年轻小像中,一双大眼睛从清癯的面容中跃出。多萝西的杰出研究者帕梅拉·沃夫(Pamela Woof)在评论多萝西晚年的肖像(也是仅存的另一幅正面像,见后文)时说,与华兹华斯肖像中低垂、内视的目光不同,多萝西的眼睛总是张望着外部的世界(《日常的奇迹》,xvi页)。我们可以想到华兹华斯在《丁登寺》中所说的“狂野的眼睛”(wild eyes)。柯尔律治在描述1797年6月初见多萝西的印象时也留意到她敏锐的目光和内在的魅力:

华兹华斯和他美妙的妹妹正和我在一起。她是真正的女人:我指的是心智,还有感性;至于她的个人,如果你指望看到一个漂亮女人,你会觉得她相貌平平;如果你以为会看到一个普通女人,那么你会觉得她很漂亮!她的举止率真,炽烈,动人。一举一动都焕发着她天真灵魂的光彩,凡一睹其风采者都会说:“罪恶与她无关。”她博学多识。她的眼睛审察大自然最微细的事物,她的品味是绝佳的静电计,探寻、关注并发现最微妙的美与最隐秘的瑕疵。

1807年,德昆西第一次见到华兹华斯一家人,也被多萝西所吸引,不仅看到她狂野的目光,也洞见她不受驯化的野性气质:

“她的脸是埃及棕。”我很少在一位英国血统的女人身上看到比这更鲜明的吉普赛人特有的小麦肤色。她的目光不似华兹华斯夫人那样柔和,但也并非激烈或逼人,而是狂野、惊心,流盼如飞。她的仪态温暖,甚至炽烈;她似乎天生具有深刻的感受力;某种来自热切心智的微妙之火显然在她内部燃烧,时而由于不可抑制的本能而显现为表情,时而又立刻将其压制,以便符合其性别和年龄的礼数,这就导致她的言谈举止常有一种羞窘,乃至自我矛盾,令人视之不安。甚至她的表达和谈吐也因其过度强烈的感受力所扰,失去了清晰和从容。有时,这种自我对抗和克制情绪的行为甚至让她口吃……(Thomas De Quincey, Recollections of the Lakes and the Lake Poets, Edinburgh, 1892, pp.134-135)

德昆西说,多萝西“是我认识的最狂野(指最贴近大自然)的人;最真实率性;也最善于共情,无论同悲与喜、笑与泪、现实人生抑或诗人笔下更大的真实”。他认为多萝西完全缺乏淑女应有的资质,但他称之为“迷人的缺失”(charmingly deficient):

多萝西最迷人的地方在于她动如脱兔(比如她走路时略显屈身的样子),使户外的她看起来不那么优雅,甚至失去了女性的特征。她并不培养那种凌驾于人格和气质之上的所谓优雅,相反,她天赋异禀;在她对哥哥的巨大贡献中,有一点尤其重要,对散步中的任何一个同伴都同样有益——那就是无限的同情,无时不在,一往而深。(同上,204-205页)

德昆西欣赏多萝西身上贴近自然、不为文明所染的气质,也注意到她非凡的徒步才能。的确,多萝西桀骜不驯的气质除了辉耀于她狂野的眼睛,也落实在她狂野的脚步。根据《华兹华斯传》的记载,华兹华斯兄妹特别能走,“一天走二十一英里……次日,‘在高高的山路上,感谢顺风的助力’,他们在两小时十五分钟内走了十英里,稍作休息后,又用一小时三十五分钟走了七英里。第二天早上,从塞德伯至肯德尔的十一英里是一场奋战,‘一路崎岖不平’,但也只用了三个小时”(117页)。还有一次走路时,山雨欲来,但多萝茜觉得,“乌云使行走更加有趣,因为它们将布拉德斯沃特山谷与周围的天空连接起来,自成一个美丽的世界,在此之外别无他境”(118页)。这实际上是一场大约二十一英里的路程。在2021年10月湖区举办的多萝西纪念展上,策划者也强调了多萝西作为徒步者的侧面。

展览海报

多萝西的鞋,华兹华斯博物馆。

展览宣传图片。左:多萝西在行走;右:展览呼吁当代人追随多萝西的脚步,置身自然(Alex Jakob-Whitworth’s logo design for The Wordsworth Trust’s current exhibition, ‘This Girl Did: Dorothy Wordsworth and Women’s Mountaineering’)。

多萝西的舅妈克里斯托弗·克拉肯索普夫人曾质疑她“徒步漫游乡间”是否得体,多萝茜倔强地答道,“我现在二十二岁了”, 可以独立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华兹华斯传》,119页)。实际上,在十八世纪末,一些英国女性开始热衷于壮游(the Grand Tour),并与男性“组团”爬山,或骑马,或步行。在去年新出的《登山与英国浪漫主义》中,作者专辟一章(标题“积极的登山者”active climber[s] of the hills借用了多萝西的说法,《中期书信》,第二卷,499页)考察了浪漫主义时期女性登山行为及其登山叙事,重点论述的对象就是多萝西和安·拉德克利夫(Ann Radcliff,1764-1823,英国作家,哥特小说的先锋)。作者指出,自1770年代起,湖区的斯吉多峰和威尔士最高峰斯诺顿峰(华兹华斯都攀登过并留下经典诗文)成为人们(包括女性)心驰神往的地方。英国最高峰本尼维斯山也是攀登的热点,据说一位时髦女士在征服山顶后,故意在山巅留下一瓶威士忌以示炫耀(《登山与英国浪漫主义》,200页)。

作者梳理了多萝西三十余年的登山史(约1798-1829),认为这段历史体现了一位登山者的成长及其登山叙事的演化。多萝西早期不敢爬山,只在山脚等待哥哥。《格拉斯米尔日记》中的第一次登山记录不过是流水账般的叙事,除了用重复两次的“壮观”(glorious)来形容景物外,再无其他描述,写得更多的是时间节点,路上吃的食物,花的钱。渐渐地,她虽持一定保留态度(“并不特别乐于从山顶看到自己熟悉的地方缩小为地图”),却也承认一览众山小时心灵和想象所体验的升华(《中期书信》,第二卷,163页);后在哥哥的帮助下,完成了“最壮美的攀登”,但四顾晕眩,“若不是哥哥一直牢牢地抓住我,我就没命了”(《中期书信》,第三卷,36页)。直到晚年,多萝西才真正享受爬山的乐趣。五十三岁时,多萝西写信给华兹华斯的剑桥同学、陪他攀登斯诺登峰和阿尔卑斯山的同伴罗伯特·琼斯:“我现在和二十岁时一样健步如飞,并且比那时更擅长爬山。”(《晚期书信》,第四卷,387页)

多萝西最耐人寻味的登山叙事讲述了1818年10月7日攀登英格兰最高峰斯卡弗尔峰(Scafell Pike)的经历。这封在友人之间广为流传的长信后被哥哥放入他最畅销的一本书《湖区指南》(1822),却没有署上多萝西的名字。1855年,哈丽雅特·马蒂诺(Harriet Martineau,1802-1876,英国第一位女性社会学家、作家)出版了《英格兰湖泊完整指南》(A Complete Guide to the English Lakes),挑战华兹华斯的《指南》。在1876年第四版中,她也选用了这封信,尽管她不知道是多萝西写的。这封信很长,在结尾处,多萝西转换视角,将目光从高处不胜寒的山巅转向登山者常忽视的脚下地面:

那里不见一枚草叶——几无一片青苔,都枯黄了;只有星星点点的苔藓生长在巨大的板岩和远处覆盖山顶的乱石之间,这些巨石就像创世纪时被废弃的大地骨架或骨骼,上面长满不朽的地衣,为雨露所滋润,呈现最鲜明美妙的色彩,变化无穷。珠宝或鲜花也比不上有些石头的美丽色泽,除了牧羊人或好奇的旅人偶然经过这里,再没有人类的眼睛见过这画面。这是多么殊胜!

Delmar Banner, Scafell, Looking North, oil painting, 1945.Westmorland Gazette

多萝西将凝视的目光从“崇高”(the sublime)转向了“优美”(the beautiful)的趣味转向,获得新的视野(《登山与英国浪漫主义》,239页)。也有浪漫主义研究者(Jo Taylor)留意到多萝西爬山时戴着苏格兰软帽(bonnet),认为她从帽檐下观看世界的角度与我们不同,更容易聚焦于细节(湖区主办的多萝西纪念讲座)。这是有趣的见解。不过,笔者觉得,多萝西对山巅之上“宛若尘世之外的寂静”兴趣不大,她更关注那些贴近地面、实实在在的东西,如哥哥诗中“最卑微的小花”(《永生颂》)。

书信手稿,DCMS51,华兹华斯图书馆。华兹华斯家族手稿编目由“鸽舍”(Dove Cottage)的首字母缩写“DC”加上“手稿”(manuscripts)的缩写“MS”组成,再缀以数字序号。

弗吉尼亚·伍尔夫在《普通读者》第二辑中,有一篇《多萝西·华兹华斯》,其中谈及:

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和多萝西·华兹华斯,两位步调极不一致的旅行者,曾紧随彼此的脚步。1795年,玛丽携幼女来到易北河上的阿尔托纳;三年后,多萝西同哥哥及柯尔律治也来到这里。两个人都写下旅行记录;两人看见同样的地方,但她们观看的眼睛却非常不同。玛丽所见,皆为推进她思考的理论,政府的作用,人民的国家,以及她自己神秘的灵魂。船桨击打水波的声音促使她追问,“生命啊,你是什么?这呼吸去向何方?这个我如此鲜活?它以何等元素释放并接纳新鲜的能量?”有时,她忘记看夕阳,而是看着沃尔佐根男爵。然而,多萝西以平淡无奇的精确如实记下眼前的事物,“从汉堡到阿尔托纳的步行非常愉快。一大片种着树的绿地,石子路交错其中……易北河对岸的土地如一片沼泽。”多萝西从不抱怨“专制主义的偶蹄”。多萝西从不提出诸如出口进口之类的“男人的问题”;多萝西从不把自己的灵魂与苍穹混为一谈。这个“如此鲜活的我”将被无情地让位于一草一木。(Virginia Woolf, “Dorothy Wordsworth” in The Common Reader, Second Series, Mariner Books, 2002, p.94)

伍尔夫触及了多萝西写作的关键。多萝西不大关注抽象的理论或缥缈的玄学,而是专注于具体的风土人情,感性细腻却不加评判——帕梅拉·沃夫说过一句精辟的话,值得列出原文:“Dorothy evokes things and people, and let them be.” (沃夫版《格拉斯米尔日记》,xiv页)这便成就了多萝西文风的另一重要特征:无我。很多学者都认识到了这一点,比如多萝西日记中第一人称单数“我”的缺席,作者意识的淡泊,折射出她的低调与谦卑。不过,弗朗西斯·威尔逊认为多萝西一方面有着很强的自我意识,所以才会详细写下自己的心情与行踪,仿佛揽镜自照,如《格拉斯米尔日记》首篇;但另一方面,她又“异常无我(curiously egoless),威廉和约翰衣兜里的冷猪肉有着比她更为坚固的实体”(Frances Wilson, The Ballad of Dorothy Wordsworth, Faber & Faber, 2008, pp.25-26)。无论我们把多萝西置于十八世纪女性作家的语境下,还是十八世纪风景书写的宏大背景下,都可以一眼便认出多萝西的独特文风。

著名的华兹华斯研究者塞林克特(E. De Selincourt)在他编辑的两卷本《多萝西日记》(Journals of Dorothy Wordsworth, MacMillan, 1941)前言中写道,“多萝西·华兹华斯或许是从未给公众写过一句话的最卓越、最杰出的英国作家”。多萝西自己也曾声明:“我厌恶让自己成为一名作家的想法。”(p.v)她写作,为了愉悦哥哥或邻里友人。她生前无意于发表,除了两首诗曾收录于哥哥的诗集中(“Loving and Irregular Verses Addressed to a Child”,发表于1836年;“the Floating Island at Hawkshead”,写于1820年代,发表于1842年),且未明确署名。直到1889年,威廉·奈特(William Knight)在《威廉·华兹华斯传》中选编了多萝西的一部分日记,她的文采才为世人所知,从此引起广泛兴趣。塞林克特编辑的日记版本较为全面,涵盖了多萝西的大部分作品,包括《阿尔弗克斯顿日记》(1798)、《汉堡与戈斯拉尔旅行日记》(1798)、《格拉斯米尔日记》(1800-1803)、《苏格兰之旅回忆录》(1803)、《阿尔斯沃特两岸远足》(1805年11月)、《斯卡弗尔峰远足》(1818年10月)、《欧陆旅行日记》(1820)、《第二次苏格兰之旅日记》(1822)、《马恩岛旅行日记》(1828)等。除此之外,1808年,为了给邻家的孤儿筹资,多萝西写过一部作品《格 拉 斯 米 尔 教 区 乔 治 与 萨 拉 · 格 林 的 故 事:写给一位友人》(A Narrative Concerning George and Sarah Green of the Parish of Grasmere Addressed to a Friend),但为了保护邻居的隐私,没有发表,直到1936年才由塞林克特编辑出版。1940年,海曼·艾格曼(Hyman Eigerman)还整理出版了《多萝西·华兹华斯诗集》。另外,还有十五本写在自制笔记本上的《莱德尔日记》(1824-1835)尚未发表,现藏华兹华斯图书馆,预计两年内由利物浦大学出版社出版。

多萝西的日记本,华兹华斯图书馆。

昔日纸贵,很多日记本为多萝西亲手缝制。里面的墨迹已经褪色,原本平淡的记录更显淡然。有的日记明显混杂着多萝西和哥哥的两种字体,说明这些篇目为哥哥代笔。有的日记本里有哥哥的诗稿,说明这个本子为兄妹共用。这些交融的印迹都证明久别重逢后的兄妹俩急切渴望重建共同的生活,共享同一份回忆。多萝西文笔纯净细腻,语气平静,抒情适度,想象明媚,形成一种诗化散文。或许,正因为长期浸润于多萝西的文字,哥哥才没有明确划分诗歌与散文的界限(《抒情歌谣集》序言)。多萝西使用朴素的语言,包括方言口语,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哥哥关于诗歌语言的思想。她对普通人的同情与书写,也为哥哥的诗思增添了人性的维度。不仅如此,哥哥从多萝西的文字中汲取灵感和素材,成就了许多经典诗篇。反过来,多萝西也会对他的创作进行点评,帮他完善。兄妹俩形成创作共同体,或许哥哥对妹妹的依赖还更多些。

这些日记写于不同的时间和地点,是作者心灵成长的地标。现存第一本日记《阿尔弗克斯顿日记》(The Alfoxden Journal)写于1798年1月20日,止于5月22日,只有四个月的记录。原稿已散佚。目前流传的版本为奈特的删节版。据说多萝西搬到阿尔弗克斯顿之前住在雷斯冈(Racedown,1795.9-1797.7)时也有一个日记本,但已遗失。帕梅拉·沃夫曾撰文提及此事,质疑奈特的删改,对多萝西的词汇、句法风格加以梳理,试图还原多萝西日记的原貌(“The Alfoxden Jouraland Its Mysteries”,The Wordsworth Circle, Summer, 1995, Vol. 26, No. 3, pp. 125-133)。

1797年7月至1798年6月,华兹华斯兄妹租下阿尔弗克斯顿的一处大房子,为了亲近住在三英里外的柯尔律治。这段时期是三个人创造力最旺盛的日子,他们几乎每天见面,聊天,散步,写作。华兹华斯正在创作《抒情歌谣集》。柯尔律治写好了《忽必烈汗》,多萝西就把她的水壶命名为“忽必烈”。用柯尔律治的话说,“尽管我们是三个人,却拥有一条心”(three persons and one soul)。

卡萝尔·安·达菲,《多萝茜·华兹华斯的圣诞节生日》,汤姆·达克斯布里插图,2014(Carol Ann Duffy, Dorothy Wordsworth’s Christmas Birthday, illustrated by Tom Duxbury, Picador, 2014)。

阿尔弗克斯顿

帕梅拉·沃夫猜测这本日记与柯尔律治的暂别有关。多萝西在他走后才开始写日记,记下他不在的日子里发生的事情和自然界的变化,仿佛是写给他看的。这些文字与哥哥的诗稿片断写在同一个本子上,甚至卷首几句也是哥哥的手迹,但内容应出自多萝西或两人合作的产物。亚当·尼科尔森(Adam Nicolson)认为日记始于偶然,并将多萝西的文字比作一杯泉水,在读罢哥哥的一叠诗文后,予人清新与甘洌。他在著作中指出,华兹华斯曾说一位伟大诗人的职责就是“校正人们的感觉,给人新的感受”,使之“更健康,更纯净,更恒久”,但多萝西的日记本身就是“健康、纯净与恒久”的化身(The Making of Poetry: Coleridge, the Wordsworths and Their Years of Marvels, 2020, p.193)。露西·纽林(Lucy Newlyn)则认为这本日记和华兹华斯的《抒情歌谣集》一样,也是一种“实验”,多萝西在尝试“一种鲜明生动的笔记体散文风格”(《兄妹》,54页)。她的日记写作从此一发而不可收:

阿尔弗克斯顿,1798年1月20日。那沿着山腰而下的碧路是小溪的河道。山间的流水在麦苗里勾勒出银色的线条,羊儿聚集在山坡上。在阴雨晦暗的日子过后,乡村看起来更有生机了。它沐浴在阳光里。花园扮成春日,繁花烂漫。紫星般的银莲花在阳光中绽开。雪花莲探出洁白的脑袋,由绿茎托着,盛开时如玫瑰花蕾,垂下头,缓缓地拉伸着它们的纤茎。斜坡上的树林一片红棕,上方的枝条织成稀疏的网,透出光线。在栽满橡树的圆丘最高处,阳光下的树干宛若废墟中的石柱。

这则开篇日记色彩丰富,光影交错。“我”隐藏在牧歌般的风景画背后,人也隐藏在这田园里面(“populous”, “peopled”)。

随手翻阅这本日记,会发现很多条目以动词“散步”(walked)开头,没有人称主语,仿佛散步是多萝西生活的首要部分,路上的风景便是书写的核心:

1月26日。 散步至山顶;追随羊群的足迹,直到我们看见阔大的山谷。坐在阳光里。远处的羊铃声,溪水声;伐木工人和他负重的小马沿着小路蜿蜒而行;羊毛上还挂着晶莹的露珠;青灰色的大海在大片云朵之下并未改色;羊儿在阳光中闪闪发光。穿过树林返回。林子外围的树木更直接地受到海风的影响,失去了网状的树冠,僵直,如黝黑的骨架。冬青的红浆果散落一地。两点钟出发,回来时四点出头。

4月20日。散步至峡谷之间的山上。走克鲁克姆路回来,沿着山楂树和“小泥塘”。到家时九点。威廉整个早上都在疲惫地写作。新月。《彼得·贝尔》启动……

日记中除了大量的景物描写,也记录了许多诗歌的创作过程;自然、艺术与生活有机地融为一体。除了哥哥之外,出现最多的人物是柯尔律治:

3月7日。威廉和我去柯尔律治家喝茶。多云的天空。没看到什么特别有趣的事情——远处的景色迷蒙。树梢上只有一片叶子——唯一残留的一片叶子——在风的吹动下,如一块碎布舞动。(译者注:叶子的描述暗隐柯尔律治的诗《克莉斯特贝尔》49-52行)

3月23日。柯尔律治来我们家吃饭。他带来已完成的《歌谣》(译者注:即《古舟子咏》)。我们陪他走到矿工家。夜色美好,繁星密布,月如钩。

《阿尔弗克斯顿日记》记录了华兹华斯的“奇迹之年”,这也是多萝西写作生涯中的重要年月。

帕梅拉·沃夫为其编辑的《格拉斯米尔与阿尔弗克斯顿日记》作了细致的注疏,还介绍了多萝西的生平和写作,以及各种日记的版本史,附有详尽的多萝西年表,相关文献列表和地图,是很好的版本。

《汉堡和戈斯拉尔旅行日记》(Journal of Visit to Hamburg and of Journey from Hamburg to Goslar, 1798)则呈现出不同的画风。多萝西以一位旅行者的视角,记录了她的第一次出国旅行,文中常见浪漫主义作家典型的自然-城市对比,如拜伦所言,“高山是一种情绪,但人类城市的/嗡鸣是种折磨”(《少侠哈罗尔德游记》,第三篇,12-13行)。1798年秋,柯尔律治赴德国深造,华兹华斯兄妹随行。 9月14日,他们启航。多萝西晕船,旅行似乎从一开始就蒙上不祥的征兆。日记描述的平静海景与“恶心”“丑陋、黑漆漆的地方”夹杂在一起,如同船舱里各种外语的混响。多萝西时而描述岸上的风景——阿尔托纳教堂的尖塔,易北河上的船只,时而刻画当地的人物和风尚:

我对路人的活计和衣着着迷。那些荷兰妇女头顶巨大的草帽,平顶和帽檐形如牡蛎,没有装饰,或只有一条丝带环绕帽身,确实像一把小伞那么大。汉堡女孩们头戴白色的帽子,阔檐下垂,压褶而笔挺,有长长的垂饰和丝带。汉诺威人戴圆边帽,露出整个脸,帽子直立,丝带夸张。卖水果的女人戴着大草帽,仿佛倒扣的碗;或把白手帕裹在头上,如同主教的教冠。短上衣最普通不过;衬裙和上衣往往是不同的颜色。淑女们不戴帽子,服饰五花八门。

有趣的是,柯尔律治也注意到当地女人的帽子,“荷兰女人戴的大伞帽向外伸出半米远”。日记中充斥着关于噪音与污染的描写,特别是臭味,“一个英国人来到汉堡的第一印象便是这里的污秽和熏天的臭味”。汉堡对多萝西的冲击就像《序曲》第七卷写到的伦敦,喧嚣混乱,堪比地狱。多萝西也记录物价,认为汉堡是一个利益至上的地方。虽然伍尔夫通过对比,认为多萝西和沃尔斯通克拉夫特在相同的地方看到不同的景象,但《汉堡日记》对社会经济的关注与沃尔斯通克拉夫特的《瑞典、挪威和丹麦书札》相似,多萝西并非只看风景、不问世事之人。在这本日记中,多萝西频繁使用第一人称“我”,如一位语言障碍者竭力在异国他乡找寻自己的存在感。局外人的目光变得犀利,戈斯拉尔的严寒也使兄妹俩的乡愁日益浓烈。

1799年5月,兄妹俩终于回到英国。圣诞节前夕,他们在湖区有了属于自己的第一个家“鸽舍”。格拉斯米尔三面环山——北面和东面是丹美尔峰、石亚瑟和法菲尔德峰,西面为海尔姆崖和希尔沃峰,从其中任何一座山,尤其是湖泊南端的希尔沃峰和红岸望去,湖水和以钟楼为标志的村庄似组成一幅生动美丽的画卷(《华兹华斯传》,281页)。在群山的环抱中,兄妹俩找到归属感。华兹华斯写下长诗《家在格拉斯米尔》(Home at Grasmere),其中一段献给多萝西的诗文感人至深:

我的目光从未

停留于美好的事物,我的心

也从未陶醉于快乐的念想,

但此刻我与她共享这珍爱之家,

她就在我身旁或者不远处,

无论我的脚步转向何方,

她的声音如隐蔽的小鸟歌唱;

想起她,就像想起一道光,

一种无形的陪伴,一缕

不假风力而弥散的芬芳。

选自Mick Manning and Brita Granstro?m, The Wordsworths, London, 2020

约翰·怀特·阿伯特(John White Abbot,1763-1851),格拉斯米尔和海尔姆崖,1812。

1800年5月14日午饭后,哥哥动身前往约克郡。多萝西一路相送至洛伍德,“心情激动,和威廉吻别时,竟说不出话来”,在湖边的大石头上“大哭一场之后,心情平复”。回到家中,多萝西便开始写《格拉斯米尔日记》(The Grasmere Journal),目的是“为了愉悦哥哥”。我们再次看到多萝西为了亲友才拿起笔,是为了爱的劳作。日记写于1800年至1803年间(其中也呈现了1802年10月华兹华斯与玛丽结婚后岁月),共有四个日记本。本子为兄妹共用,里面有哥哥的大量诗文。这些日记讲述自立自足的安家生活,描绘纯美的湖光山色,揭露战时生计的艰辛,也讴歌当地淳朴的村民,其中呈现的“人居的风景”(peopled landscape)是多萝西风景书写的重要特点,也对哥哥产生影响,比如华兹华斯的《黄昏漫步》,最初只是简单的地域描写诗,在多萝西的批评下,他才加入了人的因素,其中一个片段成为后来著名的《废毁的茅舍》(《兄妹》,28页)。《格拉斯米尔日记》中也记录了多萝西与邻居们的往来,流露出她的友善和温暖。与哥哥带给人们的孤高印象不同,多萝西让我们觉得,“有时候,交际比独处更好”——反写华兹华斯喜爱的弥尔顿诗句“Solitude sometimes is the best society”。

在这部日记中,多萝西正在形成自己独特的语声,帕梅拉·沃夫灵敏地辨听着这些文字的节奏:

有时行色匆匆,这些日子可以标为断奏节拍;有时和缓下来,逗留于单一的人物:女乞丐,拾蚂蟥的人,在房门口抓冰雹的孩子,背着邮箱的驼背邮差,胡须像灰色长毛绒的老水手;有时驻足于一幅完整的画面:一场葬礼;炉火边的母亲与孩子;湖畔风中的水仙;小女孩在推车上山者的车轮后垫上石头。有时几乎凝止,能听见钟表的滴答,翻书的声响,炉火边静默书生的呼吸;随后又快马加鞭:种植,缝补,烘焙,洗刷,阅读,写作,散步,聊天。四时的天气与劳作都挤在文字的小小空间里……日记写作没有成规定式,生活也是:我们接受它的匆匆与缓慢。(沃夫版《格拉斯米尔和阿尔弗克斯顿日记》前言,ix页)

“鸽舍”,摄于2018年3月。

希尼在离开动荡的北爱尔兰、安家平静的格兰摩尔时,曾将自己与妻子比作相依为命的华兹华斯兄妹,并为充满创造力的新生活而欢欣:“元音犁入其他元音……艺术即如犁铧下的新泥。”(《格兰摩尔十四行》,第一首)在格拉斯米尔,生活与艺术统一,劳作与写作交替,如帕梅拉·沃夫所说,多萝西享有我们大多数人很难拥有的“开阔的自由”:

1802年5月1日,星期六。八点半起床。天堂般的清晨。吃罢早饭,我们来到花园,在房屋四周种下红菜豆。天空澄澈,宛若天堂。我种花,威廉帮我。然后我们坐在园子里,直到午饭时间。天很热。威廉写下《毛茛花》。我们打算盖一个凉亭。

凉亭,华兹华斯经常在此写诗,摄于2014年4月。

《日记》记录了很多诗歌的创作背景,比如华兹华斯的《决心与自主》。可以看出,从多萝西的观察到哥哥的创作,往往相隔较长时间,印证了华兹华斯关于诗歌的定义,即诗歌是平静中忆起的情感:

1800年10月3日。 我们碰到一个佝偻的老人,他穿着背心,把外衣搭在肩上,拿着包袱,穿着围裙,戴着睡帽。他的脸很有趣,黑眼睛,长鼻子。后来约翰在怀斯本遇见他,还以为是犹太人。他父母是苏格兰人,但他出生在部队。他有过老婆,“一个好女人,上帝赐给我们十个孩子”。全都死了,只有一个活下来,也杳无音讯了,曾是水手。他的活计是拾蚂蟥,但现在蚂蟥稀少,他也体力不济。他靠乞讨为生,正去往卡莱尔,到那儿买几本宗教书来卖。他说蚂蟥少的部分原因是天气干燥,但多年来它们一直罕见——他以为是过度捕杀的缘故,导致它们不能快速繁殖,生长缓慢。

大约十八个月后,华兹华斯才开始创作这首诗:

1802年5月4日。 威廉睡得特别好,虽然上床时紧张疲惫至极,但起床后容光焕发。我帮他抄写《拾蚂蟥的人》,他昨晚开始写的,周一早上又在床上写了几个诗节。天太热了,我们路过辛普森家时,在门口说了几句,没有进去。我们在路上休息了几次,反复朗读《拾蚂蟥的人》。还没到山顶,我们都要化了。

兄妹俩还常常一起朗读日记片段,作为哥哥写诗前的热身,广为流传的《水仙》(1804)就出自多萝西1802年4月15日的日记:

我从未见过如此美丽的水仙。它们生长在布满青苔的岩石之间,一些把头枕在石上,如同疲倦时倚着枕头;其余的摇曳舞动,仿佛在和拂过湖水的轻风一同欢笑。它们看起来那么欢乐,始终闪光,始终变幻。

《水仙》的题目也作《我孤独地漫步如一朵云》,很多词语直接来自多萝西。但事实上,这并非“孤独地漫步”,而是与妹妹一起走在湖边。有学者认为,这首诗故意将集体经验呈现为个体经验,但露西·纽林的说法似更加合理:诗中的“我”不是独自漫步的华兹华斯,也并非在卧榻上陷入“平静回忆”的华兹华斯,而是威廉、多萝西、玛丽都能与之认同的“我”(《兄妹》,158页)。这个说法有助于我们理解诗人的创作机制和抒情表达,超越局促的字面揣测。而《格拉斯米尔日记》无疑也体现共同的创造力,成为多萝西日记的典范。

格拉斯米尔湖畔的水仙,摄于2014年4月。

华兹华斯诗里的卧塌,铺在上面的彩色盖毯为多萝西缝制,鸽舍,摄于2014年4月。

余下的篇幅,留给鲜为人知的《莱德尔日记》(The Rydal Journal,1824-1835)。感谢华兹华斯图书馆保管人考顿(Jeff Cowton)先生发来由温特(Kathleen Winter)女士誊抄的部分誊清本。1813年,为排解丧子之痛,华兹华斯一家迁入莱德尔山庄(Rydal House),在此度过余生,是一家人住得最久的地方。在此期间,一家人多次出游,多萝西写下几种旅行日记。1824年12月1日,多萝西开始记录山庄的日常,这一天,“地上铺着薄雪”。1835年,多萝西病重搁笔。这些手稿字迹潦草,着实难辨,一直没有得到充分的关注,但它们有助于我们了解多萝西的晚期生活及其家人的状况,让我们看到多萝西“依然是一位不倦、积极且敏感的观察者,始终兴奋地追求新体验”;同时,日记也“以充满病痛的渐弱音结束了多萝西漫长的奉献人生”(Carl H. Ketcham, “Dorothy Wordsworth's Journals, 1824-1835”,The Wordsworth Circle, Winter, 1978, Vol. 9, No. 1, pp. 3-16)。

莱德尔山庄是一座大房子,有许多看得见风景的房间,晚年卧病在床的多萝西得以从窗口窥探邻家的苹果树,远眺山下的莱德尔湖。与此前着重描写户外活动的日记不同,在《莱德尔日记》中,多萝西转身走向室内,宛若谢幕。这些日记如一幅幅静物画,呈现着平静的生活:炉火,品茶,友伴,阅读。当然,也有病痛与死亡。

威廉·韦斯托尔(William Westall,1781-1850),莱德尔山庄。

莱德尔山庄,摄于2014年4月。

弗朗西斯·汤恩(Francis Towne,1739/40?-1816),莱德尔湖,1789。

《莱德尔日记》反映了多萝西的阅读趣味。哥哥曾在信中写道:“她的朋友们以为,她这么热爱这片地方,这儿的风景,热爱运动,如今不能出门,一定心情不好,但事实并非如此——她在阅读里找到补偿,她的心情从未沉重。”(《晚期书信》,第二卷,504页)在这段时期,多萝西不仅饱读英国经典作家如莎士比亚、斯宾塞、多恩、赫伯特、弥尔顿和库柏,也阅读欧洲经典如但丁、塔索、狄德罗、塞万提斯,甚至抄写维吉尔。她也看当代书评和杂志如《布莱克伍德杂志》和《爱丁堡评论》。在哥哥的作品中,她最爱《漫游》。她每天读圣经。在她读的书里,有三分之一为宗教书籍,但也会毫不留情地批判某些作品乏味至极。在她病重的日子里,家人为她朗读马蒂诺的《病室生活》(Life in the Sick Room)。她的记忆力减退,但始终记得哥哥的诗:

1834年2月12日星期三——大斋节第一天

早上天晴,几朵大片疾云,一阵寒风——玛丽、多拉和卡罗琳去教堂了——威廉在阿诺德博士夫妇家,鲁夫太太星期天来和我们吃了饭——阵雨,沉闷的一天。关于天气,我只能记得,风不那么急了,雨也不大,有时半天或几个钟头晴好。我开始读埃奇沃斯先生的传记——读了《便士》,博物学杂志,以及每天的《新约》,各种报纸——以豪利的布道文结束一天的阅读。

莱德尔山庄客厅,窗边右侧是华兹华斯最爱的椅子,摄于2018年3月。

莱德尔山庄客厅,摄于2018年3月。

诗人之窗,摄于2018年3月。

日记也详细记录了多萝西的病情。1829年春天,第一次胆结石发作,8月复发。后来虽有好转,但严重限制了她的行动。1831年12月,病情恶化,行走困难。1833年10月,亨利·克拉布·罗宾逊(Henry Crabb Robinson)哀伤地说,“我可能再也见不到她了”。到了1835年末,鸦片酊、阳光与新鲜的空气都救不了多萝西。日记中的病痛描写令人不忍卒读,以至于侄孙戈登·格雷厄姆·华兹华斯(Gordon Graham Wordsworth)在整理手稿时删掉了许多内容(1831年12月至1833年4月)。多萝西多么渴望置身自然,踏在柔软的春日大地上:“美好的安息日早晨。我多想自由地享受户外的空气”(1834年4月6日);“早上晴好,我想出去”(1834年5月16日)。好在哥哥悉心照料,每天午后和傍晚按摩她的脚,还一度抱着她去看莱德尔山。老朋友罗宾逊也特别关心多萝西:

1833年7月18日。

当我身子好些,能听人说话时,他(译者注:罗宾逊)的陪伴总令人愉快——我不用费力说话——他耐心地坐在我身边,长久地陪着我,尽力逗我开心——也是我走路的拐杖——走累时,甚至领我回到床上——要给我揉脚,但我没有同意。

1834年2月19日,星期三。

风雨夜。我的花盆被风吹翻了。饭后我很不舒服——我不知道为什么——疼痛——恶心——头疼,出汗——忽冷忽热——但是,筋疲力尽后,我不再感到疼痛,睡得很好,尽管经常醒来。今天早上晴朗而寒冷,冰雹从耀眼的银云、以及乌云中落下,让我们想起过去,提醒我们不要期待瞬间风平浪静——读《季刊》,读完了埃奇沃斯的传记,正在读《星期六杂志》和克里斯托夫·雷恩爵士的传记——傍晚风雨交加,雨打在我的窗玻璃上。

克里斯托夫·雷恩爵士(Sir Christopher Wren,1632-1723),英国最杰出的建筑家之一,曾负责伦敦大火后五十二座教堂的重建工作,包括圣保罗大教堂。约翰·克劳斯特曼(John Closterman,1660-1711)绘。

日记还记载了柯尔律治的死讯。多萝西日记中的常客从此远去了:

1834年7月27日,星期天。

夜里没睡好,疼痛虚弱,早上好了——昨天的雷雨对我有影响——昨天下午肠胃不适——今天早上传来噩耗,可怜的柯尔律治离开了这个世界。在遭遇了腹痛的巨大折磨后,他虔敬幸福地死去,死前是长久的平静。

多萝西病中肖像,萨缪尔·克罗斯威特(Samuel Crosthwaite,1791-1868)绘于莱德尔山庄,1833年9月。

多萝西手稿,DCMS120,华兹华斯图书馆。

华兹华斯家的墨汁

1832年春,多拉为姑姑采来第一束春花,多萝西写下《病榻上的沉思》(Thoughts on My Sick Bed)作为回赠。诗歌以两个问句开篇:“是否我残余的生命/ 被夺去了晴朗的春天?”“是否春之序曲再不能/ 触动我回响的心弦?”然后,她温柔而坚定地答道:“啊!别这么说——这脆弱之躯里的隐秘生命/ 获得馈赠而更加丰盈”,并相信这馈赠与青春时无异:多萝西忆起人生旅途上的朵朵春花——毛茛花,报春花,水仙花,紫罗兰——这些她曾与哥哥一起观察过、抒写过的“草叶上的光华与花朵中的辉光”(《永生颂》),“搅动的,静止的,聒噪的,无言的——我们与一切共情”。这是回顾与总结之诗,当多萝西的记忆力日渐衰退,那些生命中反复吟唱过的诗韵愈加清晰,仿佛其他一切都经过了降噪处理。在诗的结尾,我们还隐约听见老朋友柯尔律治的《这菩提树荫将我囚禁》,听见哥哥《丁登寺》中的水声不息,听见《一段睡眠封存了我的灵魂》:

我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力量,

控制着脆弱、病苦与疼痛;

支撑我来到石阶小路,

再度踏上了山坡;——

我不是这孤室里的囚徒,

我看见怀河两岸的绿色,

忆起你先知般的话语,

诗人,兄长,童年的朋友!

无需行动,或者体力,

甚至也不要呼吸的空气;

——我想起大自然最美的景色;

伴着回忆,我就在那里。

格拉斯米尔墓园,华兹华斯兄妹和玛丽葬在一起,摄于2014年4月。

1855年1月25日,多萝西与世长辞。马修·阿诺德的弟弟得知消息后说,“想到她和哥哥一起躺在格拉斯米尔的墓园,令人感动”(《多萝西传》,279页)。

本文主要参考了以下文献:

《登山与英国浪漫主义》(Simon Bainbridge, Mountaineering and British Romanticism: The Literary Cultures of Climbing, 1770-1836, Oxford, 2020)

《多萝西传》(Robert Gittings and Jo Manton, Dorothy Wordsworth, Oxford, 1985)

《华兹华斯兄妹》(Lucy Newlyn, William and Dorothy Wordsworth: All in Each Other, Oxford, 2013),简称《兄妹》

《日常的奇迹》(Pamela Woof, Dorothy Wordsworth: Wonders of the Everyday, The Wordsworth Trust, 2013)

沃夫版《格拉斯米尔与阿尔弗克斯顿日记》(The Grasmere and Alfoxden Journals, ed. Pamela Woof , Oxford, 2002)

《华兹华斯兄妹早期通信集》(The Letters of William and Dorothy Wordsworth, vol. i:The Early Years, 1787-1805, ed. Ernest De Selincourt, rev. Chester L. Shaver, Oxford, 1967),简称《早期书信》

《华兹华斯兄妹中期通信集》(The Letters of William and Dorothy Wordsworth, vols ii &iii:The Middle Years, 1806-1820, ed. Ernest De Selincourt, rev. Mary Moorman and Alan G. Hill, Oxford, 1969-70),简称《中期书信》

《华兹华斯兄妹晚期通信集》(The Letters of William and Dorothy Wordsworth, vols iv-vii:The Later Years, 1821-1853, ed. Ernest De Selincourt, rev. Alan G. Hill, Oxford, 1978-88),简称《晚期书信》

责任编辑:丁雄飞

校对:张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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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本身就是一部大书。无限地沉入生活的细节,读的是没有文字的书。

▍【组诗】

文/求生的刻舟人

▍《中国》

该怎么形容你

我问过落魄的诗人和凯旋的将军

他们说 只有和你捆绑的时候

才觉得自己一身功名.

◎不要让中国青年失光亮,去倾听他(她)们的发言和对美好未来的光荣理想。说吧、讲吧、做吧让理想的光在次充实我们生活,以及让先辈们的理想在次发光、发热、发亮。

—— 墨矜

▍《驱》

房屋的一角托着皎洁的月亮

忽如其来的风掠过树梢

沙沙作响

我坐在窗前

晾晒我的过往

那些该挺身而出时的不敢声张

或是碌碌无为而辜负的期望

……

我慌乱地点燃蜡烛

驱赶窗前的月光

◎人们总是把少年的勇气叫做叛逆,把孩子的不甘叫做顶嘴,把成年人的崩溃叫做矫情;却把成年人的懦弱叫做顾全大局…… 你不能因为自己变成了一个精明圆滑的人,就去嘲笑那些爱憎分明的人。

▍《违》

你奔着太阳出门

却躲在树荫下

我不想被淋湿

偏要走在雨中

◎哪有风去在意叶的执着,哪有贫僧深陷红尘苦果,只有一袭月色潇潇被世人多说。如果你也能坠入爱的星河,我就再备一把相思的锁。——青湖

▍《角落》

春天赠予世人的浪漫

却由角落里盛开的花将其归还

◎拥有未来的唯一途径,就是当下愿意为未来投资。那前提就是相信明天比今天更美好,这是一切增长逻辑的起点。

▍《还》

游子提着行李箱

塞满理想出门

归家时

在大包小包里

都藏着忍气吞声

◎有时候不得不承认,人确实是在经历了一些事情之后,就悄悄换了一种性格,告别了从前的自己,但再也找不回以前的自己了。听起来是那么的残酷,但现实确实如此。

◎一个重要的人生策略,就是想清楚什么对自己是最重要的,然后把与此不相关的事情舍弃掉,这样才能快速前进。

▍《进程》

人口增长是孤独的进程

何况你我的出生

◎爱情

真心对你好的人,都在细节里。

人会说谎,但细节不会;

爱是细节,不爱也是。

—— 村上春树

▍《掩》

为了掩人耳目

我把自己陷入的爱河

说成春天的路过.

◎有种东西,绝大多数人都以为自己拥有,但实际上只有少数人才具备。它就是——常识。

常识听起来简单,但能够真正掌握的人,从来都是少数。

更多的人,其实是误把偏见当常识。

◎富人购买资产,中产购买负债,穷人购买多巴胺。

◎在闹市行走,最能感受到:人们虽然处于同一个空间,但决然是在不同的世界。

▍《偷》

他搂着流浪猫睡在街头

像春色满园时

被人类遗忘的深秋

有几分不合时宜

出现在巷口

在枝头

沦落在死气沉沉的夜晚

惊扰了迎面走来的

孤独的小偷

◎未解的从来不是长安的迷,争艳的也不是九月金色的菊,深陷你的城池我却是落网的鱼。笔墨丹青写下刀光剑影的题,情缘难断说不尽一场人间戏,花愈香,雨越急,你是源头活水,我只是一条渠。——青湖

▍《独享》

我打碎了夕阳

推翻了月亮

散落的微光

由我一人独享

你看

摆放在我窗前的暖橙灯

还有在我枕边

那充满诗意的幻想

-

只是

老人没有了兑酒的过往

诗人也不再有思乡的霜.

◎种一湖涟涟的夏,约好晚间羞涩的霞,当你笑魇如花出现在月下,我怎么倾尽才华都说不出一句情话。不如拿这二两酒钱赊换桃花,可仅仅你的一抹芳华,我却醉得不像话。

——青湖

▍《时差》

我倒着生活的时差

在夜里散步

沉醉于这衰老城市的虚无

-

我倒着爱的时差

停留在灵魂交汇的高度

把高高在上的自尊 埋进泥土.

◎“不要在乎自己聪不聪明,不要去向别人证明你是对的,不要渴望获得他人的认可。 只关心自己遇到的实际问题,并专心的解决它就可以了。人生就是这样一个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游戏。”

▍《正反》

临近大雾消散

逐渐清晰的

是生命的蔚蓝

-

潦草的结局

是沉浸在绚烂开端里的失算

这恰恰是人生的正反

-

所以

这世间满是遗憾

也是失去你的时候

我才开始变得圆满.

◎总是你我无意中的缘分,不许我半步迟疑的钟情。你慢慢的远去 晚霞间,我慢慢的远别 玫瑰间,时光也慢慢的远走,在心尖,谋划起浪漫的谎言。但愿再相见,谎言能成真。

——昼辰

▍《无言》

诗人共同的弱点

就是忘记人世间最大的浪漫

样样都是无言.

◎人性的良知,并不会因为一个人年龄的增长而增长,一个人如果没有自省和质疑的能力,那么年纪越大内心的垃圾堆积的越多,其人性也就越龌龊、越固执! ——陈丹青

◎不论明天发生什么 ,保持善良和清醒 ,别作恶 ,别助纣为虐 。站在人性一边 ,站在善良一边 ,站在正义一边 ,站在文明一边…

▍《我》

我的穿着并不暴露

我也没有深夜一个人外出

在性骚扰面前

我也有大声说“不”

我的怯懦和反抗在他眼里

更像是一个玩物

没有人可以是完美的

可我在今天

却当了一回完美的

受害的主

我不愿意相信

这社会给我的安全感

是人们口中的“闭门不出”

◎我们对“生活”的理解并不是一回事。在很多人看来,“好好生活”是指一种满足于安稳日子的自我屈抑,那其实是“生存”而非“生活”。 在看清生活现实之后,并不退缩,这需要勇气。对任何人来说,这都是不容易的,也只有此时,你才会真正意识到,为什么勇气是如此可贵的品质。

▍《晚风》

斜阳复制了少女的心动

将其赠予晚风

被吹过的行人摩肩接踵

在他们眼睛里

我见到了行色匆匆

还有爱情的窟窿.

◎终将荧幕般的黑夜,划上了无数个闪亮的明天。而我这一场雨下了四万万个春天

——北程梦繁

▍《失重》

躺在晚风里

和云朵一起失重

想成为一行行掉落的情诗

与久违的爱意重逢

◎每天有事情做不代表觉醒,每天都努力也不代表觉醒。

真正的觉醒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渴望,立足长远,保持耐心,用好时间。

▍《寻》

原谅我偏要在昏暗的灯光下

喘着厚重的气息

去寻找一个又一个饱含生命的诗句

别打断我

别让浪漫掉进风里.

◎在自然里行走,像回到原乡。熟稔、自由、舒展。新的树叶,开旧的花朵,蔚然深秀的蓬勃绿意,天空的浮云,展翅高飞的鸟,都会令人流连。注视即是欣赏、喜欢和爱。玛丽安·摩尔说: “最深的情感总是在沉默中显露; 不是用沉默,而是克制。”

▍《自由》

天上的鸟会不会觉得

能够随意地在地上行走

才叫自由.

◎任何一个你不喜欢又离不开的地方,任何一种你不喜欢又摆脱不了的生活,就是监狱。如果你感到痛苦和不自由,希望你心里永远有一团不会熄灭的火焰,不要麻木,不要被同化。 一一《肖申克的救赎》

▍《距离》

如果两岸是两个不会游泳的人

把他们隔开的是河

如果只有一个会游泳

把他们隔开的是能力

如果他们都会游泳

那么把他们隔开的

便是人心.

◎不要慌,我的笔下有太阳

——北程梦繁

▍《泡影》

每个站在光里的人

看起来都无比绚烂

内心却一片荒芜

◎每个人都生活在自己思维和感知的牢笼/信息茧房?世界的真相只有一个?但每个人对世界的认知都不同,因为他有很多间接的经验,很多无法验证的“知识”。真相是否只有一个,其实并不重要。人所感知的世界跟实在之间,始终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

▍《极端》

厌恶黑夜的人

也会因为烈日

躲在光照不进的角落里

◎随风而起,随遇而安。我看人间满目,唯见你是青山

——北程梦繁

▍【组诗】

文/张占云

▍《西行》(外一首)

把风尘

变成虔诚

沿着

忽明忽暗的灯捻

迎风而行

-

只为看到

更白的云朵

更蓝的天空

◎我被黑暗笼罩

失去方向

恐惧迷茫包围着我

前方似乎是一片漆黑

实则是一层薄炭壳

再加把劲就可以敲破它迎接光明

但不幸的是

在这个过程中

一定会不可避免地粘上炭灰

——亦橘

◎我们总是把眼前的生活当成某种临时的过渡,直到后来惊恐地发现这种过渡将占去人生的大部分时间,甚至全部时间。

▍《烟》

旷野的孤独

是远方

苍凉的歌声

-

把日子

捻成一缕

清油灯的芯子

◎不想,如此轻懈地任凭时光而走,走过的时光,却是我的半生啊。——知吾忆安

◎离别,走的那个,

因为忙于应付新遭遇,接纳新印象,不及多想,

而送别的那个,仍在原地,明显感到少一个人了,

所以处处触发冷寂的酸楚。

—— 木心

▍【组诗】

文/知吾忆安

▍《等待》

若明天不来,

昨日还在。

岁月依旧温婉,

时光仍然可爱。

少年能否驻足回看?

那低落尘埃的花开…

◎在这个夏天

我听见蝉鸣

也听见一声声“再见”

-

在夏天的夜里

不仅风是轻轻的

连告别也是

——安默

◎后来啊,我用余生做个交易,却再也找不回那日的蝉鸣......——银橪

◎生活中有四件事可以改变你,爱、音乐、文字和失去。前三件事让人心生希望,请允许最后一件事使你变得勇敢。

▍《失》

少年仍是不甘,

为她把花种满。

她想应是勿忘,

他笑说那是彼岸。

◎少年 仰起头

晚霞灿烂 吹散了心事

月光皎瑕 溅起了思念

天空广阔 我们何其渺小

在渺小中

平凡生活却是不凡

平安顺遂却是不易

不如祝你万事顺遂?

不,

最好的祝福

恰逢落花好时节

万事可期 得可顺遂

——时光笔墨

◎“听说最美好的事情,总是有苦有甜。”天上人间,岁月缓缓。

◎不去比较别人的生活,过好自己的。

▍《在湖畔》

文/草晖

此刻,他坐在湖畔

对面那一片林子,鸟声四起

旋转着,荡漾着

他自称是被逼上岸的

挣脱波浪枷锁,想飞的鱼

-

离那片林子很近, 而鸟鸣似乎很遥远

他很想回到一片林子

且是会飞的鱼,像鸟儿大声地鸣啼

-

他与林子对望着, 痴痴地听着

仿佛湖水正在退去

一个巨大齿轮露出了牙齿

-

一整个上午,他坐在湖畔

在密匝匝的鸟叫声里翻找

那片飞翔的羽毛

◎生活虽然每天都在重复

但是我们总是可以通过某种方式

让寻常的生活更有意义

▍《风雨前的安详》

文/以人为本

云含烟色

风摇花香

天气预报的一场雨

还赶在路上

连日蓄积的闷热

已在一丝凉意里破防

风雨来临之际

满湖的安详

拉长了氤氲的时光

-

尘世沧桑

免不了雨骤风狂

未知的不必放在心上

珍惜眼前的美好

且就一朵花的娇艳

品味人间曼妙的梦想

世界上有一个很可爱的人,这个人正在看着这篇文章,真羡慕这些文字,千山万水,代我见你。转发一下有糖吃?更多原创诗:

青山远去只携快马名刀,落日孤烟哪有大漠似我般豪

那时我们有梦,梦里白马长剑,大漠孤烟,回首斑驳人间,沧海桑田

只是去爱,只是去做,没有目的,你才会发现真正的自由在靠近你

毕业季 | 愿此去前程似锦,再相逢依旧如故

盛夏已至,愿夏天所有惊喜 都漫长且欢愉

投稿作者 |原创句子| 墨矜/青湖/昼辰/北程梦繁/亦橘/知吾忆安/安默/银橪/时光笔墨

原创诗歌 |求生的刻舟人/张占云/知吾忆安/草晖/以人为本(文中除诗歌外◎引用句子部分句子来源于署名及未名出处侵删 感谢美文佳作)

图 | 箫与未央(一诗一文授权原创手写)(非手写图来源网络 侵删 感恩美图 )

本文为原创,未经允许请勿抄袭,抄袭必究╭?~谢谢你的阅读,爱你们。比心╭?~你每点下一个赞,我的心上就多开出一朵花

不一样的赶脚 玩转红外拍摄及后期

如今手里有个数码相机,甚至是顶级的数码相机一点不稀奇,但如果你手里拿的是一台红外相机呢!嘿嘿,弄个红外相机,不但可以显摆,拍出风光或人像,也会相当拉风哦!

梦幻的效果

一说到红外成像,很多人不由自主会联想到夜视,其实监视用的红外摄像头一般要配红外灯才能工作,而军用夜视仪通常使用波长8000nm-12000nm的红外线(因为发动机和人体自身释放的红外线在这个波长范围),而红外摄影利用的是近红外区域的红外线,其只有780nm-1000nm左右波段。

众所周知,红外线的波长和可见光不同,因此拍摄的效果也和肉眼所见大有不同。比如红外作品中,对红外线反射较强的树叶在画面中会变得很亮(根据红外线波长的不同,色彩可由金黄到纯白,效果十分浪漫)。此外蓝天的效果也比可见光摄影更暗一些,云彩层次更加丰富。总的来说,红外拍摄既可降低天空与地面景物的反差,使画面整体层次更为丰富,也会营造一种梦幻的感觉,让画面宛如生活的童话世界之中(红外人像也主要以环境人像为主,因此同样梦幻,只不过拍摄后人的皮肤会粉透且偏色,需要后期调整)。

需要注意的是,拍摄红外作品,时间的选择比较重要(不但关系着曝光时长,也影响到画面效果,比如正午时分拍摄的画面植物叶子要比早晨更白一些),所以我们要知道,一年中夏天的红外线最为强烈(地域上我国南方地区的红外辐射比北方强烈),而晴天户外的红外线也比其他天气里更充足——全天里红外线最为充足的时段则是11-16点,所以更适合外拍。

红外线对雾的穿透能力很强,所以即使处于浓雾天气也能拍摄到比较通透的图片

红外摄影所获得的图片无论在色彩还是层次、通透度上都和肉眼所见大有不同

红外摄影的波长

拍摄红外作品,无论是使用外置红外镜片还是改装红外相机/摄像机,红外滤镜是少不了的。一般来说,红外滤镜以截止波长表示,比如780nm(纳米)的滤镜,表示780nm以下波长的光线滤除,780nm波长以上的光线通过。一般常用的红外滤镜为630nm、680nm、720nm和850nm等。其中780nm以下称为半红外滤镜,也就是说部分可见光可通过滤镜,拍摄的红外照片有一定色彩,更适合人像拍摄所用。而截止频率在780nm以上滤镜则没有彩色,称为纯红外滤镜。目前市场上的红外滤镜除了价格昂贵的B W和略便宜的保谷外,国产“如梦如幻”的效果也不错,我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和所要波长加以选择。

对于那些喜欢浓烈色彩的朋友,我们推荐选择630nm或者更低波长的滤镜。其拍摄的原片一般天空呈亮红偏棕色或琥珀色,植物树叶呈蓝色,最后调整的图片天空蓝色饱和度高,树叶为黄色或者金黄色。680nm拍摄的原片天空呈棕红色,树叶浅蓝,最后的画面天空比较接近正常天空的蓝色,树叶呈浅黄色。

那些希望获得较为纯正红外但又想画面有色彩的,可以选择720nm,其原片天空呈暗棕红色,饱和度较低,树叶白,最终效果为天空暗浅蓝色,树叶白(760nm理论上为彩色,但实际颜色很浅,几乎是黑白的)。

而喜欢纯红外的用户可以选择850nm滤镜,其拍摄的画面无彩色,天气好时,天空深暗,可以得到反差较高的画面——对于雾霾也有更好的穿透力。

最后补充的是,如果用来拍摄人像,波长越长,拍摄的人物肤色就越粉透,偏色越严重。同时对化纤等材料的衣物的穿透能力越强(红外拍摄中,我们还要注意的是相机的穿透力是否影响到画面)。

同一环境中,使用630nm和720nm波长滤镜的不同效果

胶片时代的红外摄影

在胶片时代,红外摄影可以通过调整胶片感光药膜的化学成分,来控制对某个波段的红外线的敏感性,从而实现对波段的选择。黑白红外胶卷中,柯尼卡的红外胶卷的敏感波长在650-750nm之间,柯达HIE的敏感波长在750-900nm之间,彩色红外胶片则对红外线和可见光均敏感,可以拍摄混合感光照片(彩色红外胶片的彩色只能称为伪彩色,因为它将红外成像显示为红色,并非人眼所感知的可见光的效果,不过这和我们使用数码相机拍摄红外图片类似)。

用柯达红外胶片拍摄的图片

数码相机外置滤镜

现代数码相机的感光芯片(CCD或CMOS)能感应包括可见光、部分紫外线和约780-1000nm之间的红外线——大于1000nm的红外线感光芯片的感知能力较低,曝光时间太长,基本已经失去实用意义。但是,在可见光拍摄中,红外线和紫外线都是有害因素。因为镜头对它们的折射率与可见光不同,成像的聚焦位置也就不同,当可见光所形成的影像对焦清晰时,这些非可见光所成的影像则对焦不实,从而造成画面雾霭。另外,拍摄对象对于可见光、非可见光反射、吸收性能不同,可见光中的低光区域可能是红外线的强反射区域,如果可见光、红外线同时成像,共同作用的结果是照片反差降低,产生灰雾。所以相机对非可见光过滤得越干净,普通拍摄的画面就越清晰,也因此,数码相机中,除了早期的如索尼DSC-F717等型号的相机可以拍摄红外图片外,无论单反/无反数码相机,为了消除红外线和其他光线对可见光拍摄的影响,往往在感光芯片前加装了厚厚的低通滤镜(其阻挡了90%-95%以上的红外线),如果外置红外滤镜拍摄,只能通过延长曝光时间来解决,成像质量和拍摄题材因此大受影响。

我们可以明显看到芯片前,反光为五颜六色的低通滤镜

显然,如果要用普通数码相机拍摄红外图片,我们最好选择低通滤镜较薄的机型(或者无低通的),加装滤镜后要用三脚架才能成功曝光,但所需时间比现在的机型少得多——即使如此,这些相机拍摄红外图片时,感光能力依然相当低,较难拍摄除风光之外的人文或人像图片,使用上所受限制相当明显。

市场上的红外数码相机

如前所说,虽然不多,但市场上还是有一些红外数码相机存在的。例如前文说到的索尼DSC-F717,及曾经发布的索尼的大变焦相机H50,都可以直接拍摄出较好的红外图片(都是些远古时代的机型)。

在数码单反方面,部分厂家会专门推出红外机型。比如富士公司曾经的FinePixS3 Pro UVIR(以FinePix S3 Pro设计),可以记录红外线和紫外线,主要提供给如司法界、医学界、历史界、自然科学界和艺术界使用。

如果你不知道自己手中的相机是否可以拍摄红外,可以将其对准电视机遥控器的红外发射窗口,在按遥控器时拍一张照片,如果拍出的遥控器红外发射窗有亮光出现,就说明你的数码相机可以拍摄红外。

怎么改装红外相机

让人惊喜的是,除了使用非常不方便的红外滤镜和购买价格相当昂贵的专业红外相机,我们还可以通过改机获得更好的红外拍摄体验!

所谓改机,就是将相机的低通滤镜取下,换上相同厚度的红外滤镜或无色的光学玻璃(如果滤镜厚度和原机的低通滤镜不同,不但会导致无法安装,相机也会出现无法对焦或跑焦等问题)。对于拆机步骤,不同品牌和不同型号的相机有所不同,考虑到其专业性,我们最好请专门的技术人员处理,以免悲剧发生。在改机中,我们需要考虑的是,为自己的红外相机安装多少波长的红外滤镜!

一般来说,改机最好选择较低的波段,例如选用680nm,拍摄中如果需要更长波段的效果,可以在镜头前外加红外滤镜解决(虽取景上麻烦点,但拍摄灵活性要大得多)。当然,如前所说,我们还可以安装光学玻璃,这样可以一机多用,平时拍摄可见光画面(由于取消了低通滤镜,噪点和摩尔纹要多一些,但在使用低感时画质还是可以的),为镜头外加滤镜后又变为了红外相机(现在许多取消了低通的数码相机,可以直接在镜头前加装红外镜片拍摄)。

改红外后,我们可看见感光芯片前的红外镜片

如何拍摄红外图片

由于数码相机的整个系统是为可见光摄影设计的,所以改机完毕后,拍摄中我们依然要注意其拍摄方法的不同。比如对焦上,使用不同的镜头甚至同一变焦镜头的不同焦段,准确度也会不同(对焦系统是为可见光拍摄设计的,同可见光和红外线的折射率不同,自然会影响对焦的准确性),所以在自动对焦时,最好收缩光圈以保证景深。在镜头选择上,大变焦镜头由于变焦倍率大、镜片多,会让焦点偏移问题严重化。另外很多镜头在收缩光圈后会产生热斑,所以拍摄前最好先试一下,如果镜头在F8就出现热斑,建议不要使用。在拍摄中,要尽量避免逆光拍摄。镜头的前镜片不能让太阳直射,,因为太阳的红外辐射相当高,再好的镀膜在红外拍摄中都会引起强烈的眩光和灰雾。

在曝光上,相机的测光系统自然是按可见光进行判断,使用曝光补偿是为必要。一般来说,根据改装的滤镜波长不同,曝光补偿也有所不同。比如630nm几乎不用曝光补偿,而680nm和720nm大约需增加0.3-1级曝光,850nm需要增加2级曝光(处于在阴影位置拍摄时,需再加0.5-1级曝光)。当然,因为现在的机器都有实时取景,所以我们也可以根据显示屏上的效果进行拍摄,所见即所得,真方便。

在白平衡的设定上,由于红外拍摄的色温远低于相机的各种预设白平衡,所以只能使用自定义白平衡。不过个人感觉,解决白平衡问题的最佳办法,图片尽量使用RAW拍摄,视频多做调整,这样即使偏色在电脑中也可以调整。

* 什么是热斑

热斑是由于镜头后组和光圈叶片反射红外线到感光芯片上造成的,此外热斑与使用的滤镜波段也有一定关系,一般680nm以上在拍摄时出现热斑的情况相对常见一些。

在改机后拍摄红外图片,出现热斑的情况比较少,但是并非不会出现。

如果遭遇热斑,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更换没有热斑的镜头(变焦镜头的广角端容易出现热斑,定焦镜头光圈不小于F11一般不会出现热斑)。另外使用镜头的最大光圈,提高感光度,尽量减少曝光时间,也可以相对减轻状况。

红外图片后期处理

在拍摄了原片后,进行一些后期处理,使其成为真正的红外图片是必然的。

在处理时,以CS4软件为例,大家可将RAW文件带入校正图片的白平衡,方法是用白平衡吸管点击阳光下的植物叶子,这时我们发现原本有一层红色色罩的红外照片颜色发生了变化,红色色罩基本退去,原因是我们已经进行了白平衡的自定义白平衡工具。

然后调整图片的曝光、对比度、饱和度、锐度等选项。调整完毕后,点击ACR编辑面版右侧下面的打开图像,进入软件的主界面,我们将在这里进行常规的半红外照片后期处理。在此先用图像选项里的自动色阶来校正图片。

打开图像-通道混合器,在红色通道中将红色设置为0,蓝色设置为100。然后选蓝色通道,将红色设置为100,蓝色为0(在通道混合器里数值也可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设置,不同的数值会产生不同的色彩效果)。此时调整基本结束,如果拍摄人像,在校正人物肤色后,就可以将图片保存了。

红外视频后期篇

我们介绍的Adobe Premiere的后期流程,下面的视频用采用佳能6D全光谱拍摄,使用的佳能16-35 F4镜头、590nm红外滤镜。

* 本方法采用Adobe Premiere进行后期处理

红外视频的拍摄其实和红外摄影没有太大区别,需要特别注意的仍然是这三点:曝光差异、设定白平衡以及反色。

1、白平衡

正如同红外摄影一样,白平衡绝对是最需要注意的地方,它会直接影响视频的质量。建议在每次开拍前都用灰度卡进行测试调节,其实花几秒钟也就能够完成了,但可以在后面的拍摄中起到很大的作用。

2、曝光调整

拍视频的话肯定就更要用手动曝光模式了,因为相机的自动曝光恐怕无法自动处理红外光线,实时取景就更省力了。

第一步:白平衡

如果在拍摄之前已经用灰度卡调整了相机的白平衡的话,这一布就可以省去,但其实这一步对于调整画面色彩还是很有帮助的。

我们说过,拍摄开始时用一张灰度卡来调整相机的白平衡,那么在后期处理时,就可以用白平衡吸管工具来获取灰度卡的色彩信息,并在该色彩信息运用到整个视频中去即可。可以完全利用这组色彩信息,当然也可以以其为基准再微调一下,发挥创意。

第二布:通道混合器

完成白平衡校准后,接下来就用通道混合器来最终实现你最想要的色彩了。通道混合器在菜单效果-视频效果-颜色校正-通道混合器,打开混合器之后就会看到预设的黄绿蓝通道的数值,至此就请大家动动手指发挥创意啦。

人类的信仰从何而来?

自人类诞生伊始,就不乏热衷于这个哲学基本问题的人士。基于近15 个世纪以来多名伟大思想家发起的研究,科学家终于给出了答案。究其原因,人类学、神经学和文化因素促使人类拥有信仰。

在蒂姆·伯顿(Tim Burton)执导的电影《大鱼》(Big Fish)中,主人公有这样一句哲理性台词:“谈论宗教是一种无礼的行为,你永远不知道你会冒犯谁!”

无论相信与否,必须承认,没有其他哪种概念能激发同样高涨的热情,以至于提起宗教似乎总是非常危险。

将神明看作一种文化元素,对其进行审视、比较、评价、批评,即便是合理的阐释,也会有人大喊:“这是亵渎!”承认神明无与伦比的影响力,证实它们对有信仰的文明和人群大有裨益,又会有人疾呼:“这是劝人信教!”

但是,宗教信仰仍值得一番探讨。无论在哪个时期、哪种文明、哪块大陆,信仰总能点燃人们的热情。“科学解释了过去只有信仰才能解开的谜团,使宗教情感越来越淡化。”哈佛大学人类进化生物学系教授约瑟夫·亨里奇(Joseph Henrich)表示。

那么,是否真的有必要明确指出我们所探讨的是哪个神?一千个人有一千种想法,但归根结底,它们是相似的。

“库尔特·哥德尔描述的形而上学的神与一神教的神非常相似。”德国柏林自由大学计算机科学系教授克里斯多夫·本茨穆勒(Christoph Benzmüller)指出。

不过,一神教和多神教的区别并不大。甚至有部分无神宗教也具有相似性,“那些不考虑‘神’的宗教信条,比如‘业’,它们的作用和神是相同的”,丹麦奥胡斯大学人类学家本杰明·格兰特·普利茨基(Benjamin Grant Purzycki)指出。中国哲学中的“道”也是如此,它可以被解释为“路”或者“至高无上”。

特殊关系

这一不可思议的概念统一了所有宗教,甚至超越了宗教本身。它的成功源自多方面因素,令人意外。

人类学表明,神明无疑是所有信仰他的社会的盟友。神经学指出,信仰激活大量的神经网络,能刺激整个大脑。心理学则认为,信仰非常独特,是人的意识中最震撼且最具进化力和传播力的。

正是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多学科背景下,本茨穆勒开始了他的研究:完美实体的概念并非来自想象,而是源于思维结构。在被形式化之前,“信仰”就已经存在,这完全合乎逻辑。

自此,对神明的讨论不再意味着否定或接受信仰,而是承认一种特殊的关系,证实一个人和一种观点的共存——后者的优势在整个共存关系存续期间永远存在。

最终,信仰基本上可以归结于生物学因素:从人类诞生到原始文明出现再到当下,这一关系建立在智人这一物种层面。人类生来就与信仰共存:无论有无实体,它的存在理应得到解释……

人类学因素:神创文明为古人所接受

人类学研究明确指出,“信仰促进了社会心理的形成,进而刺激了文明的传播”,约瑟夫·亨里奇介绍道,“反之,文明的传播又影响了人类的信仰。”这一规则已在美索不达米亚得到了验证。

乌尔城邦遗址

公元前6世纪末,随着苏美尔文明的诞生,出现了以“诸神之王”恩利尔为首的神明体系。同一时期在印度河谷,也出现了一种头上长角的神明形象,被视为“湿婆”的前身。

随后,大量文明相继诞生,它们都有自己的神明。“早期神明出现的时间与小型部落建立文明的时间一致,这并非巧合。”约瑟夫·亨里奇指出。他于2016年发表了相关研究。因此,神明可能与大型社会相伴存在。

然而,人类并非等到大型社会形成之后才有了信仰。坟墓、祭品、壁画都是某种具有象征意义或说神秘色彩的神灵的体现。早在30万年前,它们就存在于人类的血脉中,甚至比智人出现的时间还要早。

最早的祭祀场所(上图为土耳其的哥贝克力石阵)可能出现于农业诞生以前。每逢祭祀,方圆数百千米内的教徒都会聚集于此。

“人们一直都有参与和超自然现象有关的活动。”本杰明·格兰特·普利茨基证实。正是由于人会本能地将自己投射到他人的位置,为所有行为寻找意义,这种灵性才会出现。

“对每个无法得到解释的现象,比如天气,人们会想象出一个相关的神明。面对亲朋好友的离世,人们则会幻想出一个死后的世界。”约瑟夫·亨里奇阐述道。

2016年,在融合系统发生学和信仰人类学的基础上,一项针对33个狩猎采集者族群的研究得出结论,宗教的原型可能是泛灵论,即万物有灵。

在不同的文明中,信仰的表现形式也不同:唯一的神、基本准则、神明体系……

接下来出现的可能是冥界信仰、萨满教、祖先崇拜,最后则是神。目前已知最早用于供奉神明的场所是土耳其的哥贝克力石阵(G?bekli Tepe),该遗迹有大约1.2万年的历史。

教化者与惩戒者

自此以后,信仰的重要性不断提高,文明的关键程度一同增加。历史分析表明,宗教团体对神明的信仰随着其规模的扩大而加强,导致部分信仰相较于其他信仰发展得更快。大型社会崇拜的神明往往是能力强大的教化者,有时甚至是“惩戒者”。

2016年发表的一项全球性研究解释了其中的原因。神明越是被视为无所不知、执掌天罚的形象,信徒们就越是会帮助教友,即便后者的住所与自己相隔甚远且双方根本不认识;若非如此,神明或许会做出可怕的判决。神明的力量越大,这种关系就越稳固。

在不同规模的社会中,以一位带有教化色彩的神祇为信仰的社会所占的比例

恶魔或许也能扮演“保护者”的角色:2019年的一项全球研究表明,在流行病肆虐的地区,人们更会相信“邪恶之眼”或魔鬼的存在,这种信仰促使他们做出限制病原体传播的行为。

因此,信仰有利于人类的生存,甚至能令其信徒的社会更加繁荣……

神经学因素:信仰能刺激人的大脑

最近,研究人员利用神经成像技术观察了宗教狂热效应,发现人的大脑结构能促进信仰的繁荣。

“并没有专门负责信仰的脑区,”美国托马斯-杰斐逊大学神经科学研究主任安德鲁·纽伯格(Andrew Newberg)解释道,“相反,当一个人想到神明时,他动用的是日常使用的大脑网络。但这种动用的强度似乎更高或是流程很独特,从而产生某些特殊的神秘物质正在生成的印象。”

因此,当信徒祈祷时,大脑中负责信仰的区域被激活,比如前额叶皮质,仿佛他正在与另一个人交谈。此外,信仰还会产生生理方面的影响,“有些影响似乎确实对健康有益”,美国西北大学神经心理学家乔丹·格拉夫曼(Jordan Grafman)认为。他于今年年初对此进行了相关研究。

上述神经神学研究旨在说明祈祷能有效减轻痛苦,其表现为负责感知的额叶与顶叶活动减少。但是,即便人们没有进行任何宗教行为,信仰仍然可以在不知不觉间发挥作用。

因此,信仰通过减少与负面想法有关的前扣带皮层的动用次数,减轻人们在面对自身错误时的焦虑。它会在信徒略感紧张时发挥认知安慰作用。信仰还能通过影响时间表征来提高人的自控力:在得到未来能获得更高报酬的承诺后,有信仰的人比无信仰的人更倾向于放弃当下的满足。

奖赏神经网络

最后,信仰自身也会得到强化。

美国2018年的一项研究以19名摩门教徒为对象,指出在领圣餐的时候,奖赏神经网络将被激活。这一网络在人吸食毒品或者发生性行为时也会被激活,它鼓励人们不断重复相同的行为。

当然,大脑的这些神奇功能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启动,比如冥想和催眠可以减轻身体的痛苦。

“一位无神论者可能会因为莫扎特的音乐会而感到心烦意乱。在认知层面上,这与超感体验比较类似。”安德鲁·纽伯格承认,“不过,信仰满足了大脑的两个基本需求:维持,即提供与世界和道义有关的概念;以及超验,即与一切超越自我的事物建立联系。”所以,信仰是一种真正的神经促进剂。

文化因素:信仰是一种可以传播的概念

信仰能在全世界获得成功的另一个原因是概念的内在力量。

作为一个概念,信仰之所以能征服全球大部分人口,是因为它“像一种生命一样”做出适应,“或者像寄生虫那样,在我们的意识中繁殖和生存”,英国作家苏珊·布拉克摩尔(Susan Blackmore)给出了这样的比喻。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模因学。该理论由英国进化学家理查德·道金斯(Richard Dawkins)于1976年建立和发展,将自然选择运用到实践和概念之上,认为每一个文化因素,即“模因”都可以通过模仿在个体之间传播。

和基因一样,模因也会发生微妙的变化:它们在复制的过程中会经历突变,概念结构从而发生些许变化。有害的变化会降低传播率,有益的变化则会提高成功率。因此,进化的动力会逐渐选择那些最为有效的模因,它们最易传播且尽可能保持最适合的状态。

和猫咪视频一样广泛传播

一个巧妙的类比?“并不是。”苏珊·布拉克摩尔直截了当地指出,“模因学解开了人类学中的一些谜团。以无神论为例,当宗教社会的繁殖率高于世俗社会且人类在神经学层面更倾向于相信强大的神明时,为什么无神论还能进一步扩大?仅靠基因学无法回答这一问题,但模因学可以:因为无神论本身也是一个有效的模因。”

起初,模因学不受重视,但随着模因在网络上出现,照片、动图、视频的惊人传播力得到了解释——毫无疑问,传播力最强的当属猫咪视频。

在模因学中,神明被视为一个超强模因。由于神的概念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人会出于本能而想到它。

“如果你看到了一块表,就会想象那里有一位表匠。”苏珊·布拉克摩尔解释道,“世界也是如此。”由于我们会对神的样子进行想象,所以这些具有人的形体、被赋予了与人相近的脸庞和思维的神就更容易进入人的意识,就像空想性错视(Pareidolia)证明的那样。

这种幻觉使我们从云朵或岩石的随机轮廓中识别出熟知的形状。这一过程与生俱来,在人类的进化史中至关重要。

我们会在眼前的事物中寻找自己认识的东西,比如在云朵中发现一张脸。不仅如此,在某些现象背后,人会想象出一个相关的神祇。

然而,2014年,一支加拿大研究团队指出,即便是幻觉也可以进行传播!面对一堆采用随机图案装饰的叶片,在被告知一半的叶片中藏有人脸图案的情况下,34%的参与者将它们找了出来。

神明能以模因的形式突然出现在人们的意识里,作为一个绝佳的概念扎根其中,并在群体间有效地传播。这一过程无疑在不同地点和不同时代多次上演。

并不是所有以狩猎采集为生的族群都信仰一位或多位神祇(蓝色表示有信仰)。因此,神的概念自然会在不同的族群中多次出现。

2016年,一支英国研究团队对33个狩猎采集者族群的信仰进行了盘点(见上图)。系统发生学分析表明,与泛灵论等其他信仰不同,神明的概念可能并非来自这些族群的共同祖先。

该模因可能在多地都有出现:在一些社会中,它可能为人们所接受;但在另一些社会,它可能从未出现,或者传播失败。

这是因为模因和生物一样,也依赖于它所诞生的生态系统。在这一点上,模因学和人类学观点一致:没有什么比大型社会更适合传播的了。

“某些文明的成功促使周围的文明纷纷效仿。”苏珊·布拉克摩尔强调,“宗教不仅仅是神的模因,而是包含一套实践活动或是与奖励和惩罚、地狱和天堂有关的概念,这样它们才能一直延续下去。”

为“生存”而战

那么,再往后呢?

“接下来就是观点和社会的战争:基于自然选择,‘我的神优于你的’。”苏珊·布拉克摩尔回答道。模因也会发生微妙的变化,比如宙斯变成了朱庇特,也可能与它的变体共存,比如耶和华和安拉,甚至还有可能彻底消失,比如北欧众神的悲惨命运。

和凡人一样,“神明”也会为生存而战。只有最富魅力的神祇才能继续在人的意识中处于支配地位。

撰文 Thomas Cavaillé-Fol, Kirill Nikitine

编译 王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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