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论坛游戏中心大厅(重拳出击!重庆捣毁一网络贩卖淫秽物品窝点)
巫溪论坛游戏中心文章列表:
- 1、重拳出击!重庆捣毁一网络贩卖淫秽物品窝点
- 2、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全文
- 3、第33届泰山国际登山节暨2019中国泰安投资合作洽谈会将开幕
- 4、碳中和周报第44期丨国常会:今年新增煤炭产能3亿吨;央行牵头制定转型金融政策框架;发改委等研究部署压减2022年粗钢产量
- 5、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重拳出击!重庆捣毁一网络贩卖淫秽物品窝点
重庆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周松 实习生 张天杰)9月29日,记者从市“扫黄打非”办获悉,近日巫溪县公安局成功侦破市级“扫黄打非”重点案件向某峰等人贩卖淫秽物品牟利案。该案目前共查获淫秽视频13744个,图片110972张,查明已向340余人出售740余次淫秽视频与图片,买家涉及全国22个省市,涉案金额较大,专案组对取保候审的两名涉案人员重新提请逮捕。
据了解,2019年7月19日,巫溪县文峰镇“扫黄打非”工作站接到辖区群众举报,反映巫溪县文峰镇体育广场7号门市“现代牙科”诊所内有人通过微信、QQ贩卖淫秽视频。
接报后,工作站第一时间上报巫溪县“扫黄打非”办公室和巫溪县公安局。经巫溪县公安局核查后,初步确认向某峰及其妻子李某珍涉嫌贩卖淫秽物品违法事实,庚即立案侦办。通过对案件的深挖细查,办案人员发现向某峰等人隐瞒犯罪所得,其传播淫秽物品数量巨大,遂对该案补充侦查。
经查,在2018年4月至2019年7月期间,犯罪嫌疑人向某峰在“魔性论坛”网站下载淫秽视频、图片保存至本人电脑和移动硬盘内,并用本人及其妻子李某珍的身份信息购买注册使用多个微信号、QQ号,伙同李某珍在重庆市巫溪县文峰镇体育广场7号门市“现代牙科”诊所内,通过微信群、QQ群大量发布贩卖淫秽物品的消息。
买家与其私聊确认交易种类和价格,微信支付后,由李某珍使用QQ发送视频文件给买家。
据不完全统计,向某峰累计下载淫秽视频13744个,淫秽图片110972张,累计向340余人出售740余次淫秽视频与图片,买家涉及全国22个省市,累计获利8万余元。目前,专案组已向全国22个省市公安机关发送了案件协查函。
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案件系典型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物品窝点案件,淫秽色情物品数量巨大,涉案金额较大,影响极为恶劣。下一步,将按照“打源头、摧平台、断链条”的要求,进一步深挖扩线,实行全链条打击,并申报全国“扫黄打非”挂牌督办案件。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全文
国务院关于印发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
国发〔2016〕6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16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胜阶段。本规划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国家脱贫攻坚总体思路、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各地脱贫攻坚工作的行动指南,是各有关方面制定相关扶贫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包括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片区县、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及建档立卡贫困村和建档立卡贫困户。
第一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面临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在全党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成功解决了几亿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成为世界上减贫人口最多的国家,探索和积累了许多宝贵经验。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扶贫开发摆到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提升到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新高度,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决策部署,加大扶贫投入,创新扶贫方式,出台系列重大政策措施,扶贫开发取得巨大成就。2011年至2015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减少1亿多人、贫困发生率降低11.5个百分点,贫困地区农民收入大幅提升,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上学难、就医难、行路难、饮水不安全等问题逐步缓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与全国平均水平差距趋于缩小,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创造了有利条件。
当前,贫困问题依然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的“短板”,脱贫攻坚形势复杂严峻。从贫困现状看,截至2015年底,我国还有5630万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主要分布在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下统称贫困县)和12.8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多数西部省份的贫困发生率在10%以上,民族8省区贫困发生率达12.1%。现有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更深、减贫成本更高、脱贫难度更大,依靠常规举措难以摆脱贫困状况。从发展环境看,经济形势更加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大,地区经济发展分化对缩小贫困地区与全国发展差距带来新挑战;贫困地区县级财力薄弱,基础设施瓶颈制约依然明显,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产业发展活力不强,结构单一,环境约束趋紧,粗放式资源开发模式难以为继;贫困人口就业渠道狭窄,转移就业和增收难度大。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目标,时间特别紧迫,任务特别艰巨。
“十三五”时期,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和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实施,为贫困地区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和重大机遇,特别是国家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确立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党中央、国务院制定出台了系列重大政策措施,为举全国之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制度保障;各地区各部门及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凝神聚气、锐意进取,形成强大合力;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盼脱贫、谋发展的意愿强烈,内生动力和活力不断激发,脱贫攻坚已经成为全党全社会的统一意志和共同行动。
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到2020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是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的重大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民族团结、边疆稳固的重要保证,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是积极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重要行动,事关人民福祉,事关党的执政基础和国家长治久安,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第二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精准帮扶与区域整体开发有机结合,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以社会主义政治制度为根本保障,不断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协同作用,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大力推进实施一批脱贫攻坚工程,加快破解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瓶颈制约,不断增强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确保与全国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持以“六个精准”统领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精确瞄准、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大力实施精准扶贫脱贫工程,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做到真扶贫、扶真贫、真脱贫。
——坚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强化政府在脱贫攻坚中的主体责任,创新扶贫考评体系,加强脱贫成效考核。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压实责任、强力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改革创新。脱贫攻坚工作要与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工作相衔接,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统筹,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作用,稳步提高贫困人口增收脱贫能力,逐步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加强改革创新,不断完善资金筹措、资源整合、利益联结、监督考评等机制,形成有利于发挥各方面优势、全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坚持绿色协调可持续发展。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把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位置,探索生态脱贫有效途径,推动扶贫开发与资源环境相协调、脱贫致富与可持续发展相促进,使贫困人口从生态保护中得到更多实惠。
——坚持激发群众内生动力活力。坚持群众主体地位,保障贫困人口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扬自强自立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实现光荣脱贫。
第三节 脱贫目标
到2020年,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以下称“两不愁、三保障”)。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专栏1“十三五”时期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脱贫主要指标 | ||||
指标 | 2015年 | 2020年 | 属性 | 数据来源 |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万人) | 5630① | 实现脱贫 | 约束性 | 国务院扶贫办 |
建档立卡贫困村(万个) | 12.8 | 0 | 约束性 | 国务院扶贫办 |
贫困县(个) | 832② | 0 | 约束性 | 国务院扶贫办 |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口(万人) | — | 981 | 约束性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务院扶贫办 |
贫困地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 | 11.7 | 年均增速 高于全国 平均水平 | 预期性 | 国家统计局 |
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 | 75 | ≥83 | 预期性 | 水利部 |
建档立卡贫困户存量危房改造率(%) | — | 近100 | 约束性 | 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务院扶贫办 |
贫困县义务教育巩固率(%) | 90 | 93 | 预期性 | 教育部 |
建档立卡贫困户因病致(返)贫户数(万户) | 838.5 | 基本解决 | 预期性 | 国家卫生计生委 |
建档立卡贫困村村集体经济年收入(万元) | 2 | ≥5 | 预期性 | 国务院扶贫办 |
——现行标准下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户有稳定收入来源,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建档立卡贫困村有序摘帽。村内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和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基本农田和农田水利等设施水平明显提高,特色产业基本形成,集体经济有一定规模,社区管理能力不断增强。
——贫困县全部摘帽。县域内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全面解决出行难、上学难、就医难等问题,社会保障实现全覆盖,县域经济发展壮大,生态环境有效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第二章 产业发展脱贫
立足贫困地区资源禀赋,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等市场主体作用,建立健全产业到户到人的精准扶持机制,每个贫困县建成一批脱贫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每个贫困乡、村形成特色拳头产品,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得到提升,贫困户经营性、财产性收入稳定增加。
第一节 农林产业扶贫
优化发展种植业。粮食主产县要大规模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巩固提升粮食生产能力。非粮食主产县要大力调整种植结构,重点发展适合当地气候特点、经济效益好、市场潜力大的品种,建设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受益率高的种植基地,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积极支持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适度发展高附加值的特色种植业。生态退化地区要坚持生态优先,发展低耗水、有利于生态环境恢复的特色作物种植,实现种地养地相结合。
积极发展养殖业。因地制宜在贫困地区发展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建立健全畜禽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加强地方品种保护与利用,发展地方特色畜牧业。通过实施退牧还草等工程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提高饲草供给能力和质量,大力发展草食畜牧业,坚持草畜平衡。积极推广适合贫困地区发展的农牧结合、粮草兼顾、生态循环种养模式。有序发展健康水产养殖业,加快池塘标准化改造,推进稻田综合种养工程,积极发展环保型养殖方式,打造区域特色水产生态养殖品牌。
大力发展林产业。结合国家生态建设工程,培育一批兼具生态和经济效益的特色林产业。因地制宜大力推进木本油料、特色林果、林下经济、竹藤、花卉等产业发展,打造一批特色示范基地,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着力提高木本油料生产加工水平,扶持发展以干鲜果品、竹藤、速生丰产林、松脂等为原料的林产品加工业。
促进产业融合发展。深度挖掘农业多种功能,培育壮大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形成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积极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地方扩大贫困地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实施区域,加强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引进、示范和推广。引导农产品加工业向贫困地区县域、重点乡镇和产业园区集中,打造产业集群。推动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集配中心等流通基础设施以及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促进跨区域农产品产销衔接。加快实施农业品牌战略,积极培育品牌特色农产品,促进供需结构升级。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扶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壮大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种养大户、家庭农(林)场、股份制农(林)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支持发展产供直销,鼓励采取订单帮扶模式对贫困户开展定向帮扶,提供全产业链服务。支持各类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土地流转、订单农业、牲畜托养、土地经营权股份合作等方式,与贫困村、贫困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使贫困户从中直接受益。鼓励贫困地区各类企业开展农业对外合作,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扩大农产品出口。推进贫困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鼓励组建联合社。现代青年农场主培养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
加大农林技术推广和培训力度。强化贫困地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加强对地方特色动植物资源、优良品种的保护和开发利用。支持农业科研机构、技术推广机构建立互联网信息帮扶平台,向贫困户免费传授技术、提供信息。强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扩大贫困地区培训覆盖面,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加大对脱贫致富带头人、驻村工作队和大学生村官培养力度。对农村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农林技术培训,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户中至少有1名成员掌握1项实用技术。
专栏2 产业扶贫工程
(一)农林种养产业扶贫工程。
重点实施“一村一品”强村富民、粮油扶贫、园艺作物扶贫、畜牧业扶贫、水产扶贫、中草药扶贫、林果扶贫、木本油料扶贫、林下经济扶贫、林木种苗扶贫、花卉产业扶贫、竹产业扶贫等专项工程。
(二)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支持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新型经营主体、企业、合作社开展原料基地、农产品加工、营销平台等生产流通设施建设,鼓励贫困地区因地制宜发展产业园区,以发展劳动密集型项目为主,带动当地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
(三)贫困地区培训工程。
重点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致富带头人培训、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等专项工程。
第二节 旅游扶贫
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开展贫困村旅游资源普查和旅游扶贫摸底调查,建立乡村旅游扶贫工程重点村名录。以具备发展乡村旅游条件的2.26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为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推进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实施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等一批旅游扶贫重点工程,打造精品旅游线路,推动游客资源共享。安排贫困人口旅游服务能力培训和就业。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依托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农事景观及人文景观等资源,积极发展带动贫困人口增收的休闲农业和森林休闲健康养生产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加强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业园等配套服务设施建设,培育扶持休闲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促进农业与旅游观光、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融合。引导和支持社会资本开发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休闲农业项目。
积极发展特色文化旅游。打造一批辐射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增收的风景名胜区、特色小镇,实施特色民族村镇和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与发展工程。依托当地民族特色文化、红色文化、乡土文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大力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并受益的传统文化展示表演与体验活动等乡村文化旅游。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鼓励民族传统工艺传承发展和产品生产销售。坚持创意开发,推出具有地方特点的旅游商品和纪念品。支持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发展家庭手工旅游产品。
专栏3 旅游扶贫工程
(一)旅游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支持中西部地区重点景区、乡村旅游、红色旅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生态旅游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风景名胜区和重点村镇旅游集聚区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对乡村旅游经营户实施改厨、改厕、改院落、整治周边环境工程,支持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中具备条件的6130个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支持贫困村周边10公里范围内具备条件的重点景区基础设施建设。
(二)乡村旅游产品建设工程。
鼓励各类资本和大学生、返乡农民工等参与贫困村旅游开发。鼓励开发建设休闲农庄、乡村酒店、特色民宿以及自驾露营、户外运动和养老养生等乡村旅游产品,培育1000家乡村旅游创客基地,建成一批金牌农家乐、A级旅游景区、中国风情小镇、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中国度假乡村、中国精品民宿。
(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
在贫困地区扶持建设一批休闲农业聚集村、休闲农庄、休闲农业园、休闲旅游合作社。认定推介一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县,推介一批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加大品牌培育力度,鼓励创建推介有地方特色的休闲农业村、星级户、精品线路等,逐步形成品牌体系。
(四)森林旅游扶贫工程。
推出一批森林旅游扶贫示范市、示范县、示范景区,确定一批重点森林旅游地和特色旅游线路,鼓励发展“森林人家”,打造多元化旅游产品。
(五)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
鼓励和支持农民将当地农副土特产品、手工艺品通过自驾车旅游渠道就地就近销售,推出一批乡村旅游优质农产品推荐名录。到2020年,全国建设1000家“乡村旅游后备箱工程示范基地”,支持在临近的景区、高速公路服务区设立特色农产品销售店。
(六)乡村旅游扶贫培训宣传工程。
培养一批乡村旅游扶贫培训师。鼓励各地设立一批乡村旅游教学基地和实训基地,对乡村旅游重点村负责人、乡村旅游带头人、从业人员等分类开展旅游经营管理和服务技能培训。2020年前,每年组织1000名乡村旅游扶贫重点村村官开展乡村旅游培训。开展“乡村旅游 互联网”万村千店扶贫专项行动,加大对贫困地区旅游线路、旅游产品、特色农产品等宣传推介力度。组织开展乡村旅游扶贫公益宣传。鼓励各地打造一批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节庆活动。
第三节 电商扶贫
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将农村电子商务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把电子商务纳入扶贫开发工作体系,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为工作重点,提升贫困户运用电子商务创业增收的能力。依托农村现有组织资源,积极培育农村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发挥大型电商企业孵化带动作用,支持有意愿的贫困户和带动贫困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办网上商店,鼓励引导电商和电商平台企业开辟特色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与合作社、种养大户建立直采直供关系。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鼓励邮政、供销合作等系统在贫困乡村建立和改造服务网点,引导电商平台企业拓展农村业务,加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实施电商扶贫工程,逐步形成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服务网络。对贫困户通过电商平台创业就业的,鼓励地方政府和电商企业免费提供网店设计、推介服务和经营管理培训,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和小额信贷支持。
改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环境。加强交通、商贸流通、供销合作、邮政等部门及大型电商、快递企业信息网络共享衔接,鼓励多站合一、服务同网。加快推进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建设以及分等分级、包装运输标准制定和应用。
专栏4 电商扶贫工程
通过设备和物流补助、宽带网络优惠、冷链建设、培训支持等方式实施电商扶贫工程。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电商企业,对贫困村电商站、设备配置以及代办物流快递服务点等,给予适当补助和小额信贷支持;当地电信运营企业根据用户需求负责宽带入户建设,鼓励电信运营企业对贫困村网络流量资费给予适当优惠;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建设一批生鲜冷链物流设施。
第四节 资产收益扶贫
组织开展资产收益扶贫工作。鼓励和引导贫困户将已确权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合作社、家庭农(林)场与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分享经营收益。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等资产资源使用权作价入股,形成集体股权并按比例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政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帮扶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可折股量化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保障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建立健全收益分配机制,强化监督管理,确保持股贫困户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享资产收益。创新水电、矿产资源开发占用农村集体土地的补偿补助方式,在贫困地区选择一批项目开展资源开发资产收益扶贫改革试点。通过试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制度,并在贫困地区推广,让贫困人口分享资源开发收益。
专栏5 资产收益扶贫工程
(一)光伏扶贫工程。
在前期开展试点、光照条件较好的5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实施光伏扶贫,保障280万无劳动能力建档立卡贫困户户均年增收3000元以上。其他光照条件好的贫困地区可因地制宜推进实施。
(二)水库移民脱贫工程。
完善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分配制度,在避险解困、产业发展、技能培训、教育卫生等方面向贫困水库移民倾斜,探索实施水库移民扶持基金对贫困水库移民发展产业的直接补助、贷款贴息、担保服务、小额贷款保证保险保费补助、资产收益扶贫等扶持政策。
(三)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
在总结试点经验基础上,全面实施农村小水电扶贫工程。建设农村小水电扶贫装机200万千瓦,让贫困地区1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100万贫困农户每年稳定获得小水电开发收益,助力贫困户脱贫。
第五节 科技扶贫
促进科技成果向贫困地区转移转化。组织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开展技术攻关,解决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和生态建设关键技术问题。围绕全产业链技术需求,加大贫困地区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开发、引进、集成、试验、示范力度,鼓励贫困县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围绕支柱产业转化推广5万项以上先进适用技术成果。
提高贫困人口创新创业能力。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基本实现特派员对贫困村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鼓励和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发挥科技优势,为贫困地区培养科技致富带头人。大力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引导支持科技人员与贫困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创办、领办、协办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加强乡村科普工作,为贫困群众提供线上线下、点对点、面对面的培训。
加强贫困地区创新平台载体建设。支持贫困地区建设一批“星创天地”、科技园区等科技创新载体。充分发挥各类科技园区在扶贫开发中的技术集中、要素聚集、应用示范、辐射带动作用,通过“科技园区 贫困村 贫困户”的方式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推动高等学校新农村发展研究院在贫困地区建设一批农村科技服务基地。实施科技助力精准扶贫工程,在贫困地区支持建设1000个以上农技协联合会(联合体)和10000个以上农村专业技术协会。
第三章 转移就业脱贫
加强贫困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保障转移就业贫困人口合法权益,开展劳务协作,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促进已就业贫困人口稳定就业和有序实现市民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未就业贫困人口实现转移就业。
第一节 大力开展职业培训
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针对贫困家庭中有转移就业愿望劳动力、已转移就业劳动力、新成长劳动力的特点和就业需求,开展差异化技能培训。整合各部门各行业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通过农林技术培训、订单培训、定岗培训、定向培训、“互联网 培训”等方式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加强对贫困家庭妇女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服务。支持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提高贫困家庭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精准度。深入推进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对已外出务工贫困人口的岗位培训。继续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俗称“两后生”)、农民工免费职业培训等专项行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第二节 促进稳定就业和转移就业
加强对转移就业贫困人口的公共服务。输入地政府对已稳定就业的贫困人口予以政策支持,将符合条件的转移人口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完善随迁子女在当地接受义务教育和参加中高考政策,保障其本人及随迁家属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持输入地政府吸纳贫困人口转移就业和落户。为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提供法律援助。
开展地区间劳务协作。建立健全劳务协作信息共享机制。输出地政府与输入地政府要加强劳务信息共享和劳务协作对接工作,全面落实转移就业相关政策措施。输出地政府要摸清摸准贫困家庭劳动力状况和外出务工意愿,输入地政府要协调提供就业信息和岗位,采取多种方式协助做好就业安置工作。对到东部地区或省内经济发达地区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两后生”,培训地政府要帮助有意愿的毕业生在当地就业。建立健全转移就业工作考核机制。输出地政府和输入地政府要加强对务工人员的禁毒法制教育。
推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建立定向培训就业机制,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和订单培训。将贫困人口转移就业与产业聚集园区建设、城镇化建设相结合,鼓励引导企业向贫困人口提供就业岗位。财政资金支持的企业或园区,应优先安排贫困人口就业,资金应与安置贫困人口就业任务相挂钩。支持贫困户自主创业,鼓励发展居家就业等新业态,促进就地就近就业。
专栏6 就业扶贫行动
(一)劳务协作对接行动。
依托东西部扶贫协作机制和对口支援工作机制,开展省际劳务协作,同时积极推动省内经济发达地区和贫困县开展劳务协作。围绕实现精准对接、促进稳定就业的目标,通过开发岗位、劳务协作、技能培训等措施,带动一批未就业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帮助一批已就业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帮助一批贫困家庭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毕业后实现技能就业。
(二)重点群体免费职业培训行动。
组织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等免费职业培训。到2020年,力争使新进入人力资源市场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1次就业技能培训;使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贫困家庭劳动力都有机会接受1次创业培训。
(三)春潮行动。
到2020年,力争使各类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都有机会接受1次相应的职业培训,平均每年培训800万人左右,优先保障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培训。
(四)促进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
根据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情况,分类施策、精准服务。对已就业的,通过跟踪服务、落实扶持政策,促进其稳定就业。对未就业的,通过健全劳务协作机制、开发就业岗位、强化就业服务和技能培训,促进劳务输出和就地就近就业。
(五)返乡农民工创业培训行动。
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推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工作。到2020年,力争使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或已创业的贫困家庭农民工等人员,都能得到1次创业培训。
(六)技能脱贫千校行动。
在全国组织千所省级重点以上的技工院校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使每个有就读技工院校意愿的贫困家庭应、往届“两后生”都能免费接受技工教育,使每个有劳动能力且有参加职业培训意愿的贫困家庭劳动力每年都能到技工院校接受至少1次免费职业培训,对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贫困家庭学生(学员)推荐就业。加大政策支持,对接受技工教育的,落实助学金、免学费和对家庭给予补助的政策,制定并落实减免学生杂费、书本费和给予生活费补助的政策;对接受职业培训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政策。
第四章 易地搬迁脱贫
组织实施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确保搬迁群众住房安全得到保障,饮水安全、出行、用电等基本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享有便利可及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迁出区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确保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家庭后续发展有门路、转移就业有渠道、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实现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
第一节 精准识别搬迁对象
合理确定搬迁范围和对象。以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识别认定结果为依据,以生活在自然条件严酷、生存环境恶劣、发展条件严重欠缺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对象,以省级政府批准的年度搬迁进度安排为主要参考,确定易地扶贫搬迁人口总规模和年度搬迁任务。
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动员,保障搬迁资金,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搬尽搬。统筹规划同步搬迁人口。
第二节 稳妥实施搬迁安置
因地制宜选择搬迁安置方式。根据水土资源条件、经济发展环境和城镇化进程,按照集中安置与分散安置相结合、以集中安置为主的原则选择安置方式和安置区(点)。采取集中安置的,可依托移民新村、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乡村旅游区等适宜区域进行安置,并做好配套建设。采取分散安置的,可选择“插花”、进城务工、投亲靠友等方式进行安置,也可在确保有房可住、有业可就的前提下,采取货币化方式进行安置。地方各级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安置区(点)建设方案研究论证工作,将安置区(点)后续产业发展和搬迁人口就业等安排情况纳入建设方案专章表述,并做好推进落实工作。鼓励地方选择基础较好、具备条件的安置区(点),开展低碳社区建设试点。
合理确定住房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原则规划建设安置住房,严格执行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在稳定脱贫前,建档立卡搬迁户不得自行举债扩大安置住房建设面积。合理制定建房补助标准和相关扶持政策,鼓励地方因地制宜采取差异化补助标准。国家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范围内的建房补助资金,应以建档立卡搬迁户人口数量为依据进行核算和补助,不得变相扩大或缩小补助范围。同步搬迁人口所需建房资金,由省级及以下政府统筹相关资源、农户自筹资金等解决,安置区(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可一并统筹规划、统一建设。
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按照“规模适度、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配套建设安置区(点)水、电、路、邮政、基础电信网络以及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完善安置区(点)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生活服务设施以及必要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
拓展资金筹措渠道。加大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力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安排专项建设基金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作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本金,发行专项金融债券筹集贷款资金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建立或明确易地扶贫搬迁省级投融资主体和市县项目实施主体,负责资金承接运作和工程组织实施。地方政府要统筹可支配财力,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省级投融资主体还贷。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如有节余,可用于支持搬迁贫困人口后续产业发展。
第三节 促进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大力发展安置区(点)优势产业。将安置区(点)产业发展纳入当地产业扶贫规划,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搬迁贫困人口大力发展后续产业。支持“有土安置”的搬迁户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搬迁户的利益联接机制,确保每个建档立卡搬迁户都有脱贫致富产业或稳定收入来源。
多措并举促进建档立卡搬迁户就业增收。结合农业园区、工业园区、旅游景区和小城镇建设,引导搬迁群众从事种养加工、商贸物流、家政服务、物业管理、旅游服务等工作。在集中安置区(点)开发设立卫生保洁、水暖、电力维修等岗位,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就地就近就业机会,解决好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问题。鼓励工矿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优先聘用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支持安置区(点)发展物业经济,将商铺、厂房、停车场等营利性物业产权量化到建档立卡搬迁户。
促进搬迁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引导搬迁人口自力更生,积极参与住房建设、配套设施建设、安置区环境改善等工作,通过投工投劳建设美好家园。加强对易地搬迁人口的心理疏导和先进文化教育,培养其形成与新环境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优化安置区(点)社区管理服务,营造开放包容的社区环境,积极引导搬迁人口参与当地社区管理和服务,增强其主人翁意识和适应新生活的信心,使搬迁群众平稳顺利融入当地社会。
专栏7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十三五”期间,对全国22个省(区、市)约1400个县(市、区)9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按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住房,同步开展安置区(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迁出区宅基地复垦和生态修复等工作。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劵、专项建设基金、长期贴息贷款和农户自筹等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约6000亿元。同步搬迁人口建房所需资金,以地方政府补助和农户自筹为主解决,鼓励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优惠贷款支持。在分解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时,向易地扶贫搬迁省份倾斜。允许贫困县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前期使用贷款进行拆迁安置、基础设施建设和土地复垦。
第五章 教育扶贫
以提高贫困人口基本文化素质和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为抓手,瞄准教育最薄弱领域,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到2020年,贫困地区基础教育能力明显增强,职业教育体系更加完善,高等教育服务能力明显提升,教育总体质量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第一节 提升基础教育水平
改善办学条件。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农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优先保障贫困家庭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全面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加大对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新建改扩建的支持力度,扩大教育资源,提高普及水平。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建立健全双语教学体系。
强化教师队伍建设。通过改善乡村教师生活待遇、强化师资培训、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贫困地区师资队伍建设。建立省级统筹乡村教师补充机制,依托师范院校开展“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建立城乡学校教师均衡配置机制,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加大对边远艰苦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的支持力度。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国培计划”向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倾斜。加大双语教师培养力度,加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实施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每年向“三区”选派3万名支教教师。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向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节 降低贫困家庭就学负担
完善困难学生资助救助政策。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帮助农村贫困家庭幼儿接受学前教育。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率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完善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新生入学资助、研究生“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津贴、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多元化高校学生资助体系,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优先予以资助,优先推荐勤工助学岗位,做到应助尽助。
第三节 加快发展职业教育
强化职业教育资源建设。加快推进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布局结构调整,加强有专业特色并适应市场需求的职业院校建设。继续推动落实东西部联合招生,加强东西部职教资源对接。鼓励东部地区职教集团和职业院校对口支援或指导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建设。
加大职业教育力度。引导企业扶贫与职业教育相结合,鼓励职业院校面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启动职教圆梦行动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和国家重点中职学校选择就业前景好的专业,针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单列招生计划。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支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到省外经济较发达地区接受中职教育。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鼓励职业院校开展面向贫困人口的继续教育。保障贫困家庭妇女、残疾人平等享有职业教育资源和机会。支持民族地区职业学校建设,继续办好内地西藏、新疆中等职业教育班,加强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特困群体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
加大贫困家庭子女职业教育资助力度。继续实施“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补助政策,鼓励贫困家庭“两后生”就读职业院校并给予政策支持。落实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
专栏8 教育扶贫工程
(一)普惠性幼儿园建设。
重点支持中西部1472个区(县)农村适龄儿童入园,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
(二)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力争到2019年底,使贫困地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20条底线要求”。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革命老区贫困县等为重点,解决或缓解城镇学校“大班额”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大通铺”问题,逐步实现未达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场所标准化。
(三)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
增加中西部贫困地区尤其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使中西部贫困地区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基本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
拓展乡村教师补充渠道,扩大特岗计划实施规模,鼓励省级政府建立统筹规划、统一选拔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推动地方研究制定符合乡村教育实际的招聘办法,鼓励地方根据需求本土化培养“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到2020年,对全体乡村教师校长进行360学时的培训。
(五)特殊教育发展。
鼓励有条件的特殊教育学校、取得办园许可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开展学前教育,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和建设特教资源中心(教室),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特殊教育教学专用设备设施和仪器等。
(六)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以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重点,通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地方试点、社会参与等方式,逐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状况。中央财政为纳入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的农村义务教育学生按每生每天4元(800元/年)的标准提供营养膳食补助。鼓励地方开展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中央财政给予适当奖补。
第四节 提高高等教育服务能力
提高贫困地区高等教育质量。支持贫困地区优化高等学校布局,调整优化学科专业结构。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等国家专项计划,适当向贫困地区倾斜。
继续实施高校招生倾斜政策。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实施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形成长效机制,畅通贫困地区学生纵向流动渠道。高校招生计划和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普通高校适度扩大少数民族预科班和民族班规模。
第六章 健康扶贫
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条件,提升服务能力,缩小区域间卫生资源配置差距,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和慢性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就医费用个人负担大幅减轻,重大传染病和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现均等化,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第一节 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加强县级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及疾病预防控制和精神卫生、职业病防治、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提高基本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常见病、多发病相关专业和临床专科建设。加强远程医疗能力建设,实现城市诊疗资源和咨询服务向贫困县延伸,县级医院与县域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互联互通。鼓励新医疗技术服务贫困人口。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实施全国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行动。到2020年,每个贫困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每个30万人口以上的贫困县至少有1所医院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在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出台前,贫困县可先行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赋予贫困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一定自主招聘权。加快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统筹做好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供应配送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养老待遇。推进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到2020年,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
强化人才培养培训。以提高培养质量为核心,支持贫困地区高等医学教育发展,加大本专科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力度。以全科医生为重点,加强各类医疗卫生人员继续医学教育,推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做好全科医生和专科医生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制定符合基层实际的人才招聘引进办法,提高薪酬待遇。组织开展适宜医疗卫生技术推广。
支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加强中医医院、民族医医院、民族医特色专科能力建设,加快民族药药材和制剂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族医药基础理论和临床应用研究。加强中医、民族医医师和城乡基层中医、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培养培训,培养一批民族医药学科带头人。加强中药民族药资源保护利用。将更多具有良好疗效的特色民族药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
第二节 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降低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费用支出。加强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的有效衔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给予补贴,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提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筹资主要用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逐步降低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基础上,确定合规医疗费用范围,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加大医疗救助力度,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突发重大疾病暂时无法获得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贫困家庭患者,加大临时救助力度。支持引导社会慈善力量参与医疗救助。在贫困地区先行推进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扩大病种范围。
实行贫困人口分类救治。优先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单独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和健康卡,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等签约服务。以县为单位,进一步核实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及患病人员情况,对贫困家庭大病和慢性病患者实行分类救治,为有需要的贫困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贫困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市域和省域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
第三节 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
加大传染病、地方病、慢性病防控力度。全面完成已查明氟、砷超标地区改水工程建设。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食用合格碘盐给予政府补贴。综合防治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等重点地方病,加大对包虫病、布病等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力度,加强对艾滋病、结核病疫情防控,加强肿瘤随访登记,扩大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覆盖面,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筛查登记、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治贫治毒相结合,从源头上治理禁毒重点整治地区贫困县的毒品问题。
全面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农村妇女“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加大对贫困患者的救助力度。全面实施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新生儿疾病筛查等项目。提升孕产妇和新生儿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全面实施贫困地区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实施0—6岁贫困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提供基本辅助器具。加强计划生育工作。
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卫生城镇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重点加强农村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有效提升贫困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加快农村卫生厕所建设进程,坚持因地制宜、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农村改厕工作,力争到2020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加强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广泛宣传居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和技能,使其形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
专栏9 健康扶贫工程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
从2016年起,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实行倾斜性支持政策,降低特殊困难人群大病保险报销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减少贫困人口大病费用个人实际支出。选择部分大病实行单病种付费,医疗费用主要由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按规定比例报销。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二)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救治。
继续实施光明工程,为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提供救治,费用通过医保等渠道解决,鼓励慈善组织参与。从2016年起,对贫困家庭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房间隔缺损、食管癌等疾病的患者进行集中救治。
(三)全国三级医院与贫困县县级医院“一对一”帮扶行动。
组织全国889家三级医院(含军队和武警部队医院)对口帮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级医院。采用“组团式”支援方式,向县级医院派驻1名院长或者副院长及医务人员组成的团队驻点帮扶,重点加强近3年外转率前5—10位病种的临床专科能力建设,推广适宜县级医院开展的医疗技术。定期派出医疗队,为贫困人口提供集中诊疗服务。建立帮扶双方远程医疗平台,开展远程诊疗服务。
(四)贫困地区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工程。
到2020年,每个贫困县至少有1所县级公立医院,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乡镇卫生院,每个行政村有1个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中医综合服务区。
(五)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行动。
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从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拓展到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积极探索对因病致贫返贫家庭重病患者实施救助,重点加大对符合条件的重病、重残儿童的救助力度。综合考虑患病家庭负担能力、个人自负费用、当地筹资等情况,分类分段设置救助比例和最高救助限额。
(六)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等“一站式”结算平台建设。
贫困地区逐步实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广泛开展“一站式”即时结算。
第七章 生态保护扶贫
处理好生态保护与扶贫开发的关系,加强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修复,提升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能力。逐步扩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的生态保护补偿,增设生态公益岗位,使贫困人口通过参与生态保护实现就业脱贫。
第一节 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
加强生态保护与建设。加快改善西南山区、西北黄土高原等水土流失状况,加强林草植被保护与建设。加大三北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天然林资源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工程实施力度。加大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实施力度,加强生态环境改善与扶贫协同推进。在重点区域推进京津风沙源治理、岩溶地区石漠化治理、青海三江源保护等山水林田湖综合治理工程,遏制牧区、农牧结合贫困地区土壤沙化退化趋势,缓解土地荒漠化、石漠化,组织动员贫困人口参与生态保护建设工程,提高贫困人口受益水平,结合国家重大生态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发展舍饲圈养和设施农业,大力发展具有经济效益的生态林业产业。
开展水土资源保护。加强贫困地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建立和完善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推进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全面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和水肥一体化技术。加强农膜残膜回收,积极推广可降解农膜。开展耕地轮作休耕试点。鼓励在南方贫困地区开发利用冬闲田、秋闲田,种植肥田作物。优先将大兴安岭南麓山区内黑土流失地区等地区列入综合治理示范区。加强江河源头和水源涵养区保护,推进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严禁农业、工业污染物向水体超标排放。
专栏10 重大生态建设扶贫工程
(一)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在安排新一轮退耕还林还草任务时,向扶贫开发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省份倾斜。各有关省份要进一步向贫困地区集中,向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
(二)退牧还草工程。
继续在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施退牧还草工程,并向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倾斜,合理调整任务实施范围,促进贫困县脱贫攻坚。
(三)青海三江源生态保护和建设二期工程。
继续加强三江源草原、森林、荒漠、湿地与湖泊生态系统保护和建设,治理范围从15.2万平方公里扩大至39.5万平方公里,从根本上遏制生态整体退化趋势,促进三江源地区可持续发展。
(四)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
继续加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等贫困地区的工程建设,建成京津及周边地区的绿色生态屏障,沙尘天气明显减少,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全面改善。
(五)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扩大天然林保护政策覆盖范围,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
(六)三北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优先安排贫困地区三北、长江、珠江、沿海、太行山等防护林体系建设,加大森林经营力度,推进退化林修复,提升森林质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和整体生态功能,遏制水土流失。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营造农田林网,加强村镇绿化,提升平原农区防护林体系综合功能。
(七)水土保持重点工程。
加大长江和黄河上中游、西南岩溶区、东北黑土区等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加快推进坡耕地、侵蚀沟治理工程建设,有效改善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生活条件。
(八)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继续加大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乌蒙山区和武陵山区等贫困地区石漠化治理力度,恢复林草植被,提高森林质量,统筹利用水土资源,改善农业生产条件,适度发展草食畜牧业。
(九)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工程。
继续在内蒙古、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区)推进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优先将832个贫困县中适合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的县纳入建设范围,实行严格的封禁保护。
(十)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对全国重点区域的自然湿地和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人工湿地,实行优先保护和修复,扩大湿地面积。对东北生态保育区、长江经济带生态涵养带、京津冀生态协同圈、黄土高原—川滇生态修复带的国际重要湿地、湿地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湿地公园及其周边范围内非基本农田,实施退耕(牧)还湿、退养还滩。
(十一)农牧交错带已垦草原综合治理工程。
在河北、山西、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开展农牧交错带已垦撂荒地治理,通过建植多年生人工草地,提高治理区植被覆盖率和饲草生产、储备、利用能力,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促进农业结构优化、草畜平衡,实现当地可持续发展。
第二节 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
建立稳定生态投入机制。中央财政加大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中贫困县的转移支付力度,扩大政策实施范围,完善转移支付补助办法,逐步提高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与恢复的资金投入水平。
探索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方式。根据“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在贫困地区开展生态综合补偿试点,逐步提高补偿标准。健全各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研究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沙的政策措施。推进横向生态保护补偿,鼓励受益地区与保护地区、流域下游与上游建立横向补偿关系。探索碳汇交易、绿色产品标识等市场化补偿方式。
设立生态公益岗位。中央财政调整生态建设和补偿资金支出结构,支持在贫困县以政府购买服务或设立生态公益岗位的方式,以森林、草原、湿地、沙化土地管护为重点,让贫困户中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参加生态管护工作。充实完善国家公园的管护岗位,增加国家公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周边贫困人口参与巡护和公益服务的就业机会。
专栏11 生态保护补偿
(一)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健全各级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依据国家公益林权属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
(二)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
在内蒙古、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甘肃、宁夏、云南、山西、河北、黑龙江、辽宁、吉林等13个省(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农垦总局的牧区半牧区县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中央财政按照每亩每年7.5元的测算标准,对禁牧和禁牧封育的牧民给予补助,补助周期5年;实施草畜平衡奖励,中央财政对未超载放牧牧民按照每亩每年2.5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三)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
在新安江、南水北调中线源头及沿线、京津冀水源涵养区、九洲江、汀江—韩江、东江、西江等开展跨省流域生态保护补偿试点工作。
(四)生态公益岗位脱贫行动。
通过购买服务、专项补助等方式,在贫困县中选择一批能胜任岗位要求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其提供生态护林员、草管员、护渔员、护堤员等岗位。在贫困县域内的553处国家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从事森林管护、防火和服务。
第八章 兜底保障
统筹社会救助体系,促进扶贫开发与社会保障有效衔接,完善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社会保障兜底。
第一节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完善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农村低保家庭贫困状况评估指标体系,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家庭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加大省级统筹工作力度,动态调整农村低保标准,确保2020年前所有地区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及其他脱贫攻坚相关政策的有效衔接,引导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
统筹社会救助资源。指导贫困地区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积极推进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制度衔接配套,推动专项救助在保障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向低收入群众适当延伸,逐步形成梯度救助格局,为救助对象提供差别化的救助。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政府的社会救助事权和支出责任,统筹整合社会救助资金渠道,提升社会救助政策和资金的综合效益。
第二节 逐步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养老保障水平
坚持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统筹推进城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指导贫困地区全面建成制度名称、政策标准、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四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探索建立适应农村老龄化形势的养老服务模式。
第三节 健全“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
完善“三留守”人员服务体系。组织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摸底排查工作。推动各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引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等方式,为“三留守”人员提供关爱服务。加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设施和队伍建设,建立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和关爱服务网络。加强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和权益保护工作。研究制定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政策措施,推进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提升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托底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支持各地农村幸福院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开展留守老年人关爱行动。加强对“三留守”人员的生产扶持、生活救助和心理疏导。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地区留守妇女技能培训和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的扶持,切实维护留守妇女权益。
完善贫困残疾人关爱服务体系。将残疾人普遍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予以保障和扶持。支持发展残疾人康复、托养、特殊教育,实施残疾人重点康复项目,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加强贫困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优先扶持贫困残疾人家庭发展生产,支持引导残疾人就业创业。
专栏12 兜底保障
(一)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
省级人民政府统筹制定农村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方案,确保所有地区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进一步完善农村低保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二)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
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低保范围,将符合扶贫条件的农村低保家庭纳入建档立卡范围。对不在建档立卡范围内的农村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各地统筹使用相关扶贫开发政策。对返贫家庭,按规定程序审核后分别纳入临时救助、医疗救助、农村低保等社会救助制度和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开发政策覆盖范围。
第九章 社会扶贫
发挥东西部扶贫协作和中央单位定点帮扶的引领示范作用,凝聚国际国内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提升贫困人口帮扶精准度和帮扶效果,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第一节 东西部扶贫协作
开展多层次扶贫协作。以闽宁协作模式为样板,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与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对接机制,做好与西部地区脱贫攻坚规划的衔接,确保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援、资金支持精确瞄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东部省份要根据财力增长情况,逐步增加对口帮扶财政投入,并列入年度预算。东部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界人士等要积极参与扶贫协作工作。西部地区要整合用好扶贫协作等各类资源,聚焦脱贫攻坚,形成脱贫合力。启动实施东部省份经济较发达县(市)与对口帮扶省份贫困县“携手奔小康”行动,着力推动县与县精准对接。探索东西部乡镇、行政村之间结对帮扶。协作双方每年召开高层联席会议。
拓展扶贫协作有效途径。注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推动东部人才、资金、技术向贫困地区流动。鼓励援助方利用帮扶资金设立贷款担保基金、风险保障基金、贷款贴息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支持发展特色产业,引导省内优势企业到受援方创业兴业。鼓励企业通过量化股份、提供就业等形式,带动当地贫困人口脱贫增收。鼓励东部地区通过共建职业培训基地、开展合作办学、实施定向特招等形式,对西部地区贫困家庭劳动力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并提供就业咨询服务。帮扶双方要建立和完善省市协调、县乡组织、职校培训、定向安排、跟踪服务的劳务协作对接机制,提高劳务输出脱贫的组织化程度。以县级为重点,加强协作双方党政干部挂职交流。采取双向挂职、两地培训等方式,加大对西部地区特别是基层干部、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的培训力度。支持东西部学校、医院建立对口帮扶关系。建立东西部扶贫协作考核评价机制,重点考核带动贫困人口脱贫成效,西部地区也要纳入考核范围。
第二节 定点帮扶
明确定点扶贫目标任务。结合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制定各单位定点帮扶工作年度计划,以帮扶对象稳定脱贫为目标,实化帮扶举措,提升帮扶成效。各单位选派优秀中青年干部到定点扶贫县挂职、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参照中央单位做法,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定点帮扶工作。完善定点扶贫牵头联系机制,各牵头单位要落实责任人,加强工作协调,督促指导联系单位做好定点扶贫工作,协助开展考核评价工作。
专栏13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牵头联系单位和联系对象
中央直属机关工委牵头联系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等43家中直机关单位;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牵头联系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81家中央国家机关单位;中央统战部牵头联系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教育部牵头联系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农业大学等44所高校;人民银行牵头联系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24家金融机构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国务院国资委牵头联系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等103家中央企业;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牵头联系解放军和武警部队有关单位;中央组织部牵头联系各单位选派挂职扶贫干部和第一书记工作。
第三节 企业帮扶
强化国有企业帮扶责任。深入推进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活动。用好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中央企业设立贫困地区产业投资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吸引企业到贫困地区从事资源开发、产业园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发展等。继续实施“同舟工程——中央企业参与‘救急难’行动”,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补充作用。地方政府要动员本地国有企业积极承担包村帮扶等扶贫开发任务。
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扶贫开发。充分发挥工商联的桥梁纽带作用,以点带面,鼓励引导民营企业和其他所有制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组织开展“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引导东部地区的民营企业在东西部扶贫协作框架下结对帮扶西部地区贫困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扶贫公益基金、开展扶贫慈善信托。完善对龙头企业参与扶贫开发的支持政策。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等就业支持政策,落实相关税收优惠。设立企业扶贫光荣榜,并向社会公告。
专栏14 企业扶贫重点工程
(一)中央企业定点帮扶贫困革命老区“百县万村”活动。
66家中央企业在定点帮扶的108个革命老区贫困县和贫困村中,建设一批水、电、路等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加快老区脱贫致富步伐。
(二)同舟工程。
中央企业结合定点扶贫工作,对因遭遇突发紧急事件或意外事故,致使基本生活陷入困境乃至面临生存危机的群众,特别是对医疗负担沉重的困难家庭、因病致贫返贫家庭,开展“救急难”行动,实施精准帮扶。
(三)“万企帮万村”精准扶贫行动。
动员全国1万家以上民营企业,采取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等方式,帮助1万个以上贫困村加快脱贫进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第四节 军队帮扶
构建整体帮扶体系。把地方所需、群众所盼与部队所能结合起来,优先扶持家境困难的军烈属、退役军人等群体。中央军委机关各部门(不含直属机构)和副战区级以上单位机关带头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省军区系统和武警总队帮扶本辖区范围内相关贫困村脱贫。驻贫困地区作战部队实施一批具体扶贫项目和扶贫产业,部队生活物资采购注重向贫困地区倾斜。驻经济发达地区部队和有关专业技术单位根据实际承担结对帮扶任务。
发挥部队帮扶优势。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深入贫困地区开展脱贫攻坚宣传教育,组织军民共建活动,传播文明新风,丰富贫困人口精神文化生活。发挥战斗力突击力优势,积极支持和参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治理、易地扶贫搬迁等工作。发挥人才培育优势,配合实施教育扶贫工程,接续做好“八一爱民学校”援建工作,组织开展“1 1”、“N 1”等结对助学活动,团级以上干部与贫困家庭学生建立稳定帮扶关系。采取军地联训、代培代训等方式,帮助贫困地区培养实用人才,培育一批退役军人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致富带头人。发挥科技、医疗等资源优势,促进军民两用科技成果转化运用,组织87家军队和武警部队三级医院对口帮扶113家贫困县县级医院,开展送医送药和巡诊治病活动。帮助革命老区加强红色资源开发,培育壮大红色旅游产业。
第五节 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帮扶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帮扶。支持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各类组织从事扶贫开发事业。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的协调服务机制,构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以各级脱贫攻坚规划为引导,鼓励社会组织扶贫重心下移,促进帮扶资源与贫困户精准对接帮扶。支持社会组织通过公开竞争等方式,积极参加政府面向社会购买扶贫服务工作。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扶贫资源动员、资源配置使用、绩效论证评估等工作,支持其承担扶贫项目实施。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模式。着力打造扶贫公益品牌。鼓励社会组织在贫困地区大力倡导现代文明理念和生活方式,努力满足贫困人口的精神文化需求。制定出台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指导性文件,从国家层面予以指导。建立健全社会扶贫监测评估机制,创新监测评估方法,及时公开评估结果,增强社会扶贫公信力和影响力。
进一步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扶贫作用。制定出台支持专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专项政策。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系列行动计划。鼓励发达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组建专业服务团队、兴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贫困地区培养和选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实施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行动计划。鼓励支持青年学生、专业技术人员、退休人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扶贫志愿者行动。充分发挥中国志愿服务联合会、中华志愿者协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中国志愿服务基金会和中国扶贫志愿服务促进会等志愿服务行业组织的作用,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
办好扶贫日系列活动。在每年的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期间举办专题活动,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举办减贫与发展高层论坛,开展表彰活动,做好宣传推介。从2016年起,在脱贫攻坚期设立“脱贫攻坚奖”,表彰为脱贫攻坚作出重要贡献的个人。每年发布《中国的减贫行动与人权进步》白皮书。组织各省(区、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社会公募、慰问调研等系列活动。
专栏15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志愿者帮扶
(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贫困地区系列行动计划。
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行动计划,每年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选派100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三区”培养50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实施农村留守人员残疾人社会关爱行动、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计划、特困群体社会关怀行动、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牵手行动、重大自然灾害与突发事件社会工作服务支援行动,支持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为贫困地区农村各类特殊群体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
(二)脱贫攻坚志愿服务行动计划。
实施扶贫志愿者行动计划,每年动员不少于1万人次到贫困地区参与扶贫开发,开展扶贫服务工作。以“扶贫攻坚”志愿者行动项目、“邻里守望”志愿服务行动、扶贫志愿服务品牌培育行动等为重点,支持有关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选择贫困程度深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特殊困难群体,在教育、医疗、文化、科技领域开展精准志愿服务行动。以空巢老人、残障人士、农民工及困难职工、留守儿童等群体为重点,开展生活照料、困难帮扶、文体娱乐、技能培训等方面的志愿帮扶活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公益创投、社会资助等方式,引导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扶贫志愿服务,培育发展精准扶贫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第六节 国际交流合作
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引进资金、信息、技术、智力、理念、经验等国际资源,服务我国扶贫事业。通过对外援助、项目合作、技术扩散、智库交流等形式,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和国际机构在减贫领域的交流合作,加强减贫知识分享,加大南南合作力度,增强国际社会对我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的认同,提升国际影响力和话语权。组织实施好世界银行第六期贷款、中国贫困片区儿童减贫与综合发展、减贫国际合作等项目。响应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第十章 提升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
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整体规划,统筹推进,持续加大对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扶贫投入力度,切实加强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解决贫困村通路、通水、通电、通网络等问题,贫困地区区域发展环境明显改善,“造血”能力显著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为2020年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第一节 继续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规划
统筹推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规划实施。组织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十三五”省级实施规划,片区重大基础设施和重点民生工程要优先纳入“十三五”相关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集中建设一批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明显改善片区区域发展环境、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完善片区联系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片区联系工作机制,全面落实片区联系单位牵头责任,充分发挥部省联系会议制度功能,切实做好片区区域发展重大事项的沟通、协调、指导工作。强化片区所在省级政府主体责任,组织开展片区内跨行政区域沟通协调,及时解决片区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推进片区规划各项政策和项目尽快落地。
第二节 着力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
大力推进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脱贫攻坚。加大脱贫攻坚力度,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推进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左右江、大别山、陕甘宁、川陕等重点贫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积极支持沂蒙、湘鄂赣、太行、海陆丰等欠发达革命老区加快发展。扩大对革命老区的财政转移支付规模。加快推进民族地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建设,实施少数民族特困地区和特困群体综合扶贫工程,出台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的特殊政策措施。编制边境扶贫专项规划,采取差异化政策,加快推进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保障设施建设,集中改善边民生产生活条件,扶持发展边境贸易和特色经济,大力推进兴边富民行动,使边民能够安心生产生活、安心守边固边。加大对边境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边民补贴机制。加大中央投入力度,采取特殊扶持政策,推进西藏、四省藏区和新疆南疆四地州脱贫攻坚。
推动脱贫攻坚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融合。支持贫困地区基础条件较好、具有特色资源的县城和特色小镇加快发展,打造一批休闲旅游、商贸物流、现代制造、教育科技、传统文化、美丽宜居小镇。结合中小城市、小城镇发展进程,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统筹规划贫困地区城乡基础设施网络,促进水电路气信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生态环保设施城乡统一布局建设。推进贫困地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推动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并轨、标准统一。
推进贫困地区区域合作与对外开放。推动贫困地区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三大国家战略,与有关国家级新区、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立紧密合作关系,打造区域合作和产业承接发展平台,探索发展“飞地经济”,引导发达地区劳动密集型等产业优先向贫困地区转移。支持贫困地区具备条件的地方申请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积极承接加工贸易梯度转移。拓展贫困地区招商引资渠道,利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贫困地区外经贸发展,优先支持贫困地区项目申报借用国外优惠贷款。鼓励贫困地区培育和发展会展平台,提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快边境贫困地区开发开放,加强内陆沿边地区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开辟跨境多式联运交通走廊,促进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发展,提升边民互市贸易便利化水平。
专栏16 特殊类型地区发展重大行动
(一)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行动。
规划建设一批铁路、高速公路、支线机场、水利枢纽、能源、信息基础设施工程,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石漠化综合治理、退耕还林还草等生态工程,支持风电、水电等清洁能源开发,建设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二)民族地区奔小康行动。
推进人口较少民族整族整村精准脱贫。对陆地边境抵边一线乡镇因守土戍边不宜易地扶贫搬迁的边民,采取就地就近脱贫措施。实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程,重点建设一批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和民族特色小镇。支持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保护与发展。
(三)沿边地区开发开放行动。
实施沿边地区交通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实施产业兴边工程,建设跨境旅游合作区和边境旅游试验区;实施民生安边工程,完善边民补贴机制。
第三节 加强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
构建外通内联交通骨干通道。加强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对外运输通道建设,推动国家铁路网、国家高速公路网连接贫困地区的重大交通项目建设,提高国道省道技术标准,构建贫困地区外通内联的交通运输通道。加快资源丰富和人口相对密集贫困地区开发性铁路建设。完善贫困地区民用机场布局规划,加快支线机场、通用机场建设。在具备水资源开发条件的贫困地区,统筹内河航电枢纽建设和航运发展,提高通航能力。形成布局科学、干支结合、结构合理的区域性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在自然条件复杂、灾害多发且人口相对密集的贫困地区,合理布局复合多向、灵活机动的保障性运输通道。依托我国与周边国家互联互通重要通道,推动沿边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着力提升重大水利设施保障能力。加强重点水源、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等工程建设,逐步解决贫困地区工程性缺水和资源性缺水问题,着力提升贫困地区供水保障能力。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科学开展水利扶贫项目前期论证,在保护生态的前提下,提高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加大贫困地区控制性枢纽建设、中小河流和江河重要支流治理、抗旱水源建设、山洪灾害防治、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易涝地区治理力度,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结合,加快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优先布局建设能源工程。积极推动能源开发建设,煤炭、煤电、核电、油气、水电等重大项目,跨区域重大能源输送通道项目,以及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在贫困地区规划布局。加快贫困地区煤层气(煤矿瓦斯)产业发展。统筹研究贫困地区煤电布局,继续推进跨省重大电网工程和天然气管道建设。加快推进流域龙头水库和金沙江、澜沧江、雅砻江、大渡河、黄河上游等水电基地重大工程建设,努力推动怒江中下游水电基地开发,支持离网缺电贫困地区小水电开发,重点扶持西藏、四省藏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小水电扶贫开发工作,风电、光伏发电年度规模安排向贫困地区倾斜。
专栏17 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一)交通骨干通道工程。
——铁路:加快建设银川至西安、郑州至万州、郑州至阜阳、张家口至大同、太原至焦作、郑州至济南、重庆至贵阳、兰州至合作、玉溪至磨憨、大理至临沧、弥勒至蒙自、叙永至毕节、渝怀铁路增建二线、青藏铁路格拉段扩能改造等项目。规划建设重庆至昆明、赣州至深圳、贵阳至南宁、长沙至赣州、京九高铁阜阳至九江段、西安至十堰、原平至大同、忻州至保定、张家界至吉首至怀化、中卫至兰州、贵阳至兴义、克塔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浦梅铁路建宁至冠豸山段、兴国至泉州、西宁至成都(黄胜关)、格尔木至成都、西安至铜川至延安、平凉至庆阳、和田至若羌至罗布泊、宝中铁路中卫至平凉段扩能等项目。
——公路:加快推进G75兰州至海口高速公路渭源至武都段、G65E榆树至蓝田高速公路绥德至延川段、G6911安康至来凤高速公路镇坪至巫溪段等国家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有序推进G244乌海至江津公路华池(打扮梁)至庆城段、G569曼德拉至大通公路武威至仙米寺段等165项普通国道建设。
——机场:加快新建巫山、巴中、仁怀、武冈、陇南、祁连、莎车机场项目,安康、泸州、宜宾机场迁建项目和桂林、格尔木、兴义等机场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积极推动新建武隆、黔北、罗甸、乐山、瑞金、抚州、朔州、共和、黄南机场项目,昭通机场迁建项目以及西宁等机场改扩建项目建设。
(二)重点水利工程。
——重点水源工程:加快建设贵州夹岩、西藏拉洛等大型水库工程及一批中小型水库工程;实施甘肃引洮供水二期工程等引提水及供水保障工程;在干旱易发县加强各类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逐步完善重点旱区抗旱体系。
——重点农田水利工程:基本完成涉及内蒙古、河北、河南、安徽、云南、新疆和湖南等省份贫困县列入规划的117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任务,加快推进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吉林松原、内蒙古绰勒、青海湟水北干渠、湖南涔天河等灌区。以新疆南疆地区、六盘山区等片区为重点,发展管灌、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重点防洪工程:继续实施大中型病险水闸、水库除险加固。以东北三江治理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大江大河大湖防洪减灾体系。基本完成规划内乌江、白龙江、嘉陵江、清水河、湟水等244条流域面积3000平方公里以上中小河流治理任务。以滇西边境山区、滇桂黔石漠化片区、武陵山区、六盘山区及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重点,加大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力度。开展易涝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实施规划内蓄滞洪区建设和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治理工程。
(三)重点能源工程。
——水电:开工建设金沙江白鹤滩、叶巴滩,澜沧江托巴,雅砻江孟底沟,大渡河硬梁包,黄河玛尔挡、羊曲等水电站;加快推进金沙江龙盘、黄河茨哈峡等水电站项目。
——火电:开工建设贵州习水二郎2×66万千瓦、河南内乡2×100万千瓦等工程。规划建设新疆南疆阿克苏地区库车俄霍布拉克煤矿2×66万千瓦坑口电厂。
——输电工程:开工建设蒙西—天津南特高压交流,宁东—浙江、晋北—江苏特高压直流,川渝第三通道500千伏交流等工程。开工建设锦界、府谷—河北南网扩容工程,启动陕北(延安)—湖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工作。
——煤层气:开工建设吕梁三交、柳林煤层气项目,黔西滇东煤层气示范工程,贵州六盘水煤矿瓦斯抽采规模化利用和瓦斯治理示范矿井,新疆南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煤层气示范项目。
——天然气:开工建设新疆煤制气外输管道,楚雄—攀枝花天然气管道等工程。积极推进重庆、四川页岩气开发,开工建设重庆页岩气渝东南、万州—云阳天然气管道等工程,适时推进渝黔桂外输管道工程。
第四节 加快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
全面推进村级道路建设。全面完成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硬化路建设,优先安排建档立卡贫困村通村道路硬化。推动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公路,重点支持较大人口规模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加强贫困村通客车线路上的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建设,改造现有危桥,对不能满足安全通客车要求的窄路基路面路段进行加宽改造。加大以工代赈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实施上述村级道路建设任务。通过“一事一议”等方式,合理规划建设村内道路。
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全面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做好与贫困村、贫困户的精准对接,加快建设一批集中供水工程。对分散性供水和水质不达标的,因地制宜实行升级改造。提升贫困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推动城镇供水设施向有条件的贫困村延伸,着力解决饮水安全问题。到2020年,贫困地区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3%,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5%。
多渠道解决生活用能。全面推进能源惠民工程,以贫困地区为重点,加快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实行骨干电网与分布式能源相结合,到2020年,贫困村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供电能力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大力发展农村清洁能源,推进贫困村小水电、太阳能、风能、农林和畜牧废弃物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工程。鼓励分布式光伏发电与设施农业发展相结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器、太阳灶、小风电等农村小型能源设施。提高能源普遍服务水平,推进城乡用电同网同价。
加强贫困村信息和物流设施建设。实施“宽带乡村”示范工程,推动公路沿线、集镇、行政村、旅游景区4G(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基本覆盖。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针对贫困地区出台更优惠的资费方案。加强贫困村邮政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村村直接通邮。加快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完善农村快递揽收配送网点建设。支持快递企业加强与农业、供销合作、商贸企业的合作,推动在基础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率先建立县、乡、村消费品和农资配送网络体系,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渠道。
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按照精准扶贫要求,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统筹中央和地方补助资金,建立健全分类补助机制。严格控制贫困户建房标准。通过建设农村集体公租房、幸福院,以及利用闲置农户住房和集体公房置换改造等方式,解决好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加强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在贫困村开展饮用水源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乱埋乱葬治理等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保障处理设施运行经费,稳步提升贫困村人居环境水平。到2020年,90%以上贫困村的生活垃圾得到处理,普遍建立村庄保洁制度,设立保洁员岗位并优先聘用贫困人口。开展村庄卫生厕所改造,逐步解决贫困村人畜混居问题。提高贫困村绿化覆盖率。建设村内道路照明等必要的配套公共设施。
健全贫困村社区服务体系。加强贫困村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整合利用现有设施和场地,拓展学前教育、妇女互助和养老服务、殡葬服务功能,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多元化。依托“互联网 ”拓展综合信息服务功能,逐步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社区服务新模式。统筹城乡社区服务体系规划建设,积极培育农村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社区社会工作服务。深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加强贫困村移风易俗、乡风和村规民约等文明建设。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公共文化建设标准,对贫困县未达标公共文化设施提档升级、填平补齐。加强面向“三农”的优秀出版物和广播影视节目生产。启动实施流动文化车工程。实施贫困地区县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建设工程。为贫困村文化活动室配备必要的文化器材。推进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融合发展,提高公共数字文化供给和服务能力。推动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到2020年,基本实现数字广播电视户户通。组织开展“春雨工程”——全国文化志愿者边疆行活动。
着力改善生产条件。推进贫困村农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抓好以贫困村为重点的田间配套工程、“五小水利”工程和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抗旱水源保障能力明显提升。结合产业发展,建设改造一批资源路、旅游路、产业园区路,新建改造一批生产便道,推进“交通 特色产业”扶贫。大力整治农村河道堰塘。实施贫困村通动力电规划,保障生产用电。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着力解决农村生产设施“最后一公里”问题。
专栏18 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
(一)百万公里农村公路工程。
建设通乡镇硬化路1万公里,通行政村硬化路23万公里,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公路25万公里(其中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约8.3万公里)。新建改建乡村旅游公路和产业园区公路5万公里。加大农村公路养护力度,改建不达标路段23万公里,着力改造“油返砂”公路20万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桥1.5万座。
(二)小型水利扶贫工程。
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充分发挥已建工程效益,因地制宜采取改造、配套、升级、联网等措施,统筹解决工程标准低、供水能力不足和水质不达标等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大力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实施“五小水利”工程建设。
(三)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
完成贫困村通动力电,到2020年,全国农村地区基本实现稳定可靠的供电服务全覆盖,农村电网供电可靠率达到99.8%,综合电压合格率达到97.9%,户均配变容量不低于2千伏安,建成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智能高效的现代农村电网。
(四)网络通信扶贫工程。
实施宽带网络进村工程,推进11.7万个建档立卡贫困村通宽带,力争到2020年实现宽带网络覆盖90%以上的贫困村。
(五)土地和环境整治工程。
开展土地整治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增加耕地数量、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规模1000万亩。分别在8.1万个行政村建设55.38万个公共卫生厕所,8.5万个村建设61.84万处垃圾集中收集点,3.68万个村建设15.43万处污水处理点,3.4万个村建设9.92万处旅游停车场。
(六)农村危房改造。
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统筹开展农房抗震改造,到2020年,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存量危房改造任务。
(七)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力争到2020年底,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点)和50%的建档立卡贫困村,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30%的贫困县,努力实现社区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
(八)以工代赈工程。
在贫困地区新增和改善基本农田500万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1200万亩,新建和改扩建农村道路80000公里,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1000平方公里,片区综合治理面积6000平方公里,建设草场600万亩。
(九)革命老区彩票公益金扶贫工程。
支持396个革命老区贫困县的贫困村开展村内道路、水利和环境改善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项目区内自然村100%通公路,道路硬化率80%,农户饮水安全比重95%以上,100%有垃圾集中收集点,每个行政村设有文化广场和公共卫生厕所等。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将脱贫攻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采取超常规举措,创新体制机制,加大扶持力度,打好政策组合拳,强化组织实施,为脱贫攻坚提供强有力保障。
第一节 创新体制机制
精准扶贫脱贫机制。加强建档立卡工作,健全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与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精准扶贫大数据管理应用,定期对贫困户和贫困人口进行全面核查,按照贫困人口认定、退出标准和程序,实行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加强农村贫困统计监测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能力和数据质量。健全精准施策机制,切实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健全驻村帮扶机制。严格执行贫困退出和评估认定制度。加强正向激励,贫困人口、贫困村、贫困县退出后,国家原有扶贫政策在一定时期内保持不变,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扶贫资源动员机制。发挥政府投入主导作用,广泛动员社会资源,确保扶贫投入力度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与企业合作等模式,建立健全招投标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充分发挥竞争机制对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的作用。鼓励社会组织承接东西部扶贫协作、定点扶贫、企业扶贫具体项目的实施,引导志愿者依托社会组织更好发挥扶贫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和行业自律机制。围绕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进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源统筹和规划衔接,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开发格局。
贫困人口参与机制。充分发挥贫困村党员干部的引领作用和致富带头人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激发贫困人口脱贫奔小康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引导其光荣脱贫。加强责任意识、法治意识和市场意识培育,提高贫困人口参与市场竞争的自觉意识和能力,推动扶贫开发模式由“输血”向“造血”转变。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利益与需求表达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见,切实回应群众需求。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立健全贫困人口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保障机制。
资金项目管理机制。对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内的财政涉农资金项目,将审批权限下放到贫困县,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支持贫困县围绕突出问题,以摘帽销号为导向,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加强对脱贫攻坚政策落实、重点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跟踪审计,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和项目稽察等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扶贫资金、项目信息公开机制,保障资金项目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有效、精准。
考核问责激励机制。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严格实施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建立扶贫工作责任清单,强化执纪问责。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杜绝政绩工程、形象工程。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建立年度脱贫攻坚逐级报告和督查巡查制度。建立重大涉贫事件处置反馈机制。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
第二节 加大政策支持
财政政策。中央财政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实现较大幅度增长,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加大中央集中彩票公益金对扶贫的支持力度。农业综合开发、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等涉农资金要明确一定比例用于贫困村。各部门安排的惠民政策、工程项目等,要最大限度地向贫困地区、贫困村、贫困人口倾斜。扩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规模,增加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各省(区、市)要积极调整省级财政支出结构,切实加大扶贫资金投入。
投资政策。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中央投资支持力度。严格落实国家在贫困地区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级和西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地市级配套资金的政策。省级政府统筹可支配财力,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入力度。在扶贫开发中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模式。
金融政策。鼓励和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扶贫开发的金融支持。发挥多种货币政策工具正向激励作用,用好扶贫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扩大贫困地区涉农贷款投放,促进降低社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开展扶贫贴息贷款、扶贫小额信贷、创业担保贷款和助学贷款等业务。发挥好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的功能和作用。继续深化农业银行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稳定和优化大中型商业银行县域基层网点设置,推动邮政储蓄银行设立三农金融事业部,发挥好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的农村金融服务主力作用。建立健全融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扶贫开发产业投资基金,支持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主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区域股权交易市场等进行股本融资。推动开展特色扶贫农业保险、小额人身保险等多种保险业务。
土地政策。支持贫困地区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及最新年度变更调查成果,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扶贫开发用地需要,专项安排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中央在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和分配中央补助资金时,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并积极指导地方支持贫困地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允许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其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将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在省域范围内流转使用。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土地整治和扶贫开发工作。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优先安排国土资源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支持开展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
干部人才政策。加大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地区工作的力度,加大中央单位和中西部地区、民族地区、贫困地区之间干部交流任职的力度,有计划地选派后备干部到贫困县挂职任职。改进贫困地区基层公务员考录工作和有关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加大贫困地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实施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在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采取倾斜政策。提高博士服务团和“西部之光”访问学者选派培养水平,深入组织开展院士专家咨询服务活动。完善和落实引导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的激励政策。通过双向挂职锻炼、扶贫协作等方式,推动东、中、西部地区之间,经济发达地区与贫困地区之间事业单位人员交流,大力选派培养与西部等艰苦地区优势产业、保障和改善民生密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才。充实加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力量,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鼓励高校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
第三节 强化组织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扶贫开发任务重的省、市、县、乡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脱贫攻坚作为中心任务,层层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重点抓好县级党委和政府脱贫攻坚领导能力建设,改进县级干部选拔任用机制,选好配强扶贫任务重的县党政班子。脱贫攻坚任务期内,县级领导班子保持相对稳定,贫困县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实行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教育引导,强化贫困群众的主体责任和进取精神。大力倡导新风正气和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逐步扭转落后习俗和不良生活方式。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切实提高村委会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组织实施能力。加大驻村帮扶工作力度,提高县以上机关派出干部比例,精准选配第一书记,配齐配强驻村工作队,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
明确责任分工。实行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省级党委和政府对脱贫攻坚负总责,负责组织指导制定省级及以下脱贫攻坚规划,对规划实施提供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和干部人才保障,并做好监督考核。根据国家关于贫困退出机制的要求,各省(区、市)统筹脱贫进度,制定省级“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贫困县、贫困村和贫困人口年度脱贫目标。县级党委和政府负责规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对规划实施效果负总责。市(地)党委和政府做好上下衔接、域内协调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扶贫工作行动计划或实施方案,出台相关配套支持政策,加强业务指导和推进落实。
加强监测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与监测评估等工作。加强扶贫信息化建设,依托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和国家统计局贫困监测结果,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监测评估结果作为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对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大政策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等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对纳入本规划的重大工程项目,要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简化审批核准程序,优先保障规划选址、土地供应和融资安排。
第33届泰山国际登山节暨2019中国泰安投资合作洽谈会将开幕
9月5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第三十三届泰山国际登山节新闻发布会了解到,第三十三届泰山国际登山节暨2019中国泰安投资合作洽谈会将于9月6日至12日在泰安市隆重举行,开幕式和4大板块、24项主题活动扮靓登山节,全方位展示“中华泰山天下泰安”魅力形象。其中,第三十三届泰山国际登山比赛暨第二十四届全国全民健身登泰山比赛(第四届登泰山万人徒步行活动)起跑仪式将于9月7日上午8:30在岱庙广场举行。
据了解,泰山国际登山节是“中国十大节庆”之一,更是泰安市一张靓丽的城市名片。自1987年举办第一届以来,历经33年的发展,规模和影响日益扩大,在泰安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33年坚持不懈和创新发展,泰安人正如泰山“挑山工”攀登十八盘,始终展现出永不懈怠、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和埋头苦干、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一届届、一级级、一步一重天,把登山节推向一个新境界。
第三十三届泰山国际登山节暨2019中国泰安投资合作洽谈会开幕式将于9月6日举行,经贸、文旅、科技、体育4大板块24项主题活动精彩纷呈,为古老的泰安注入活力。本届登山节活动既有继承,又有创新,具有“四个突出”特点。突出高端招商,进一步提升经贸合作国际化水准;突出文旅融合,进一步营造欢乐祥和的节庆氛围;突出人才战略,进一步强化人才对经济发展的智力支撑;突出全民参与,进一步打造知名品牌赛事。
经贸板块秉承“文体搭台、经贸唱戏”原则,共安排5项活动。2019中国泰安投资合作洽谈会参会嘉宾层次高、范围广,共有来自21个国家和地区的近700名嘉宾与会,外国驻华使节、知名国会议员、驻华机构首代以及IBM、中国石油、中材集团、光大集团、世茂集团等世界500强、众多央企的高管来泰安考察对接,聚焦新旧动能转换重点发展产业,激发泰安经济发展新动能。2019中国泰安投资合作项目推介会是经贸活动的重头戏,今年创新办会模式,采取双向推介项目的方式,即由与会客商推介路演拟投资合作项目,泰安市产业园、重点企业推介对外招商项目,形成投资合作互动格局,提升招商引资精准化和实效性。为提高本届登山节经贸成效,市委、市政府加大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力度,会前与香港正威集团、华为集团、商汤科技、微医集团等境内外知名大企业签订了项目合作协议,9月6日举办投洽会集中签约仪式,集中签约一批投资规模大、项目质量好、开工条件成熟的大项目、好项目。同时,经贸板块还围绕泰安医养健康、现代农业、现代会展业等重点发展行业,组织开展泰山国际福祉暨康复设备博览会及泰山国际残疾人论坛(第二届泰山国际健康论坛)、2019泰山国际农机化发展高峰论坛、2019台湾工商精英泰山行、驻华机构泰山行、“泰山玉杯”玉雕大赛暨泰山玉文化论坛等系列活动。
文旅板块以满足游客和市民需求为导向,安排10余项特色鲜明的活动,丰富产品供给,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第二届泰山美食节在泰安特色餐饮街区——泰安老街亮相,丰富游客和市民夜生活。持续实施文化旅游惠民工程,举办第三届文化惠民消费季,面向大众发放市级惠民消费券和省级定向消费券;开展2019泰安全域旅游网络抢票活动,面向海内外游客送出全市15家旅游景区7万余张价值500余万元的免费门票,利用“慧游泰山”泰安智慧旅游平台,让全社会分享泰安全域旅游发展的丰硕成果。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氛围,举办“辉煌历程同舟前行”庆祝新中国和人民政协成立七十周年文艺演出、山东梆子大型现代戏《泰山挑山工》汇报演出。举办第七届全国出版物馆配馆建交易会、2019山东泰山旅游商品与装备博览会、第三届“泰山玉杯”玉雕大赛暨泰山玉文化论坛、第九届海峡两岸泰山石敢当文化节,完善产业要素,拉长产业链,推动涉旅产业融合发展。登山节是宣传泰安泰山的大舞台,为放大“中华泰山天下泰安”品牌效应,举办2019中国(泰安)旅游采购商大会(泰安·巫溪文化和旅游对接洽谈会)、2019“抖In泰安”抖音微视频网络营销创意大赛,打响特色旅游目的地品牌。围绕登山节,县市区推出肥城金秋品桃节、宁阳蟋蟀世界杯等系列主题活动,实现全域发展、全业联动,将文化旅游资源转化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科技板块举办高层次外国专家齐鲁行(泰安专场)暨第四届外国专家泰安行、“才入泰安·势如泰山”科技招才引智签约和国家级学会助力泰安新旧动能转换等主题活动。自2016年起泰安市已成功举办了三届“外国专家泰安行”活动,三届活动中,共邀请来自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白俄罗斯等40余个国家的260余名外国专家来泰洽谈,其中61位专家与泰安企业签订合作项目74项,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难题400余项,引才引智效果显著。今年外专行活动共征集项目需求187项,截至目前已确定60位外国专家和152家有需求的企业参加洽谈活动。国家级学会助力泰安新旧动能转换系列活动将举办泰安化工产业转型升级高端论坛、中国纺织工程学会第八届全国染整行业技术改造工作会议、军转民科技成果对接会,营造全市创新驱动发展的浓厚氛围。
体育板块举办5项活动。第三十三届泰山国际登山比赛暨第二十四届全国全民健身登泰山比赛(第四届登泰山万人徒步行活动)起跑仪式于9月7日上午8:30在新起点岱庙广场举行。来自26个国家、28个省市自治区的3000名运动员报名参赛,其中国内运动员2892人,国外运动员108人。参加登泰山万人徒步行的12325名运动员也将从岱庙广场起跑,共同见证盛大的起跑仪式。今年正值新中国成立70周年,新起点岱庙广场也正式投入使用,使得起跑仪式较往年有了一些新的变化和亮点。本届比赛对奖励办法继续进行改革。总奖金再创新高,从去年的100万元提高至110万元;奖励范围进一步扩大,从青年组奖励前70名、中年组、老年组奖励前40名,扩大到各组别男女分别奖励前100名;同时,还将设立创纪录奖,新设置挑战奖,使总体受奖面更大、获奖者更实惠、对高水平运动员的吸引力更强。除登山比赛外,登山节期间还策划安排了全国攀岩特色学校授牌仪式、泰山体育发展论坛、亚洲户外用品展、全民健身嘉年华、“爱我祖国、爱我山河,健康中国、相约泰山”倡议活动、第三届泰山象棋擂台赛等配套赛事活动,各年龄段、各类人群都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活动参与其中,力争使泰山国际登山节体育赛事活动在国内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不断提升,对游客和健身爱好者的吸引力持续扩大。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侯海燕见习记者倪方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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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周报第44期丨国常会:今年新增煤炭产能3亿吨;央行牵头制定转型金融政策框架;发改委等研究部署压减2022年粗钢产量
2022年“双碳”1 N政策体系将不断完善,一系列规划政策已经出台,各地“双碳”工作实施意见陆续公布,先立后破,这是今年有序推进“双碳”工作的重要基础。
21碳中和课题组推出的碳中和周报,梳理盘点近期碳中和宏观政策、绿色金融等重点消息,致力于发现绿色低碳发展背后的价值。
本期看点:国常会:发挥煤炭主体能源作用,今年新增产能3亿吨;发改委、工信部等研究部署2022年粗钢产量压减工作;央行:制定转型金融政策框架,落实《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特斯拉一季度出售碳积分获利6.79亿美元。
一、碳中和政策周报
1、国常会:发挥煤炭主体能源作用,今年新增产能3亿吨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4月20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能源保供增供举措,提升能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会议指出,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支撑。要立足我国国情,应对外部环境新挑战,抓住重点,强化能源保供,未雨绸缪推进条件成熟、发展需要的能源项目开工建设,促进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这也能扩大有效投资和带动就业,既利当前又利长远。一要发挥煤炭的主体能源作用。通力合作优化煤炭企业生产、项目建设等核准审批政策,落实地方稳产保供责任,充分释放先进产能。通过核增产能、扩产、新投产等,今年新增煤炭产能3亿吨。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储备设施建设。运用市场化法治化办法,引导煤价运行在合理区间。二要推动煤电机组节能减排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全年改造规模超过2.2亿千瓦。改造要选择机组正常大修等时间,防止影响电力稳定供应。落实支持煤电机组改造的金融政策。三要在严格监管、确保绝对安全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对经过多年准备和全面评估审查、已纳入国家规划的浙江三门、山东海阳、广东陆丰三个核电新建机组项目予以核准。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中国以煤为主的资源禀赋,决定了煤炭在能源结构中的主体地位。在“双碳”目标下,要加快非化石能源发展,提升其在能源结构中的比例,但也不能忽视中国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在短期内不可能改变的事实。在国际形势不稳,能源价格攀升的背景下,中国需要加大煤炭等能源的保供稳价,在推进绿色低碳转型的同时,保持经济引擎的动力。
2、发改委、工信部等研究部署2022年粗钢产量压减工作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21年,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粗钢产量压减任务全面完成。为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巩固好粗钢产量压减成果,202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国家统计局将继续开展全国粗钢产量压减工作,引导钢铁企业摒弃以量取胜的粗放发展方式,促进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将配合做好粗钢产量压减工作,加大行业自律力度。
在粗钢产量压减过程中,将牢牢把握2022年经济工作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总基调,统筹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碳达峰碳中和长远目标节点要求以及钢铁行业“十四五”发展目标、平稳运行等因素,在保持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的同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激发企业积极性,严格执行环保、能耗、安全、用地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突出重点,区分情况,有保有压,避免“一刀切”,重点压减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粗钢产量,重点压减环保绩效水平差、耗能高、工艺装备水平相对落后的粗钢产量,确保实现2022年全国粗钢产量同比下降。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作为八大高排放行业之一,钢铁行业的减碳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意义重大,其中的关键就是压减粗钢产量。2021年,全国粗钢产量同比减少近3000万吨,完成压减任务,今年粗钢产量的压减仍需推进,但是政策施行过程中提出了避免“一刀切”,有保有压,有的放矢,针对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粗钢产量进行重点压减。
3、发改委:开展2022年废旧家电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海尔等6家龙头企业自愿申报
4月19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4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表示,为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今年年初,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印发通知,按照“企业自愿、政府支持、示范引领、有序推进”的原则,组织开展2022年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鼓励企业积极履行生产者责任,发挥销售网络优势,通过自建回收体系,或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平台企业合作等方式,进一步拓展回收渠道、畅通回收网络、创新回收模式。
近日,已有海尔、格力、TCL、长虹、美的、海信6家龙头企业自愿申报参加2022年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共申报“四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洗衣机)规范回收目标约1700万台,占我国全年报废拆解量的20%。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司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司、生态环境部固体司,组织有关研究机构、协会成立回收目标责任制评估专家组,并于近日召开评估会议,对上述6家企业报送的《废旧家电回收目标责任申请报告》合规性、完整性进行了审核评估。会议围绕年度验收评分规则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并对企业的报告内容和工作方案提出了修改完善意见。
孟玮表示,下一步,发改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企业完善行动方案、优化回收路径,并对参加行动的企业及其回收目标予以公布,发挥行业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带动更多生产企业主动履行回收责任。明年初,还将组织专家对企业回收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公示,宣传推广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废旧资源循环利用是一大关键,可以大大降低资源的消耗。家电消费在我国居民消费中占据重要地位,推动完善废旧家电的回收处理,不仅可以提高资源利用率,还可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通过家电行业龙头企业的引领,将带动更多企业参与回收。
4、国家能源局:截至3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4亿千瓦
4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1-3月份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截至3月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4.0亿千瓦,同比增长7.8%。其中,风电装机容量约3.4亿千瓦,同比增长17.4%;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约3.2亿千瓦,同比增长22.9%。
1-3月份,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899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18小时。其中,核电1847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30小时;风电555小时,比上年同期减少65小时。
1-3月份,全国主要发电企业电源工程完成投资814亿元,同比增长2.5%。其中,太阳能发电188亿元,同比增长181%。电网工程完成投资621亿元,同比增长15.1%。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目前我国能源结构不断调整,可再生能源发展速度较快,尤其是在国家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的背景下,风电、光伏发电增速加快,新增装机容量大幅增长。在可再生能源高速发展的同时,电力系统的改革也在同步推进,加速去中心化,更加适应可再生能源多元化、分布式、间歇性等特点。
5、生态环境部:一季度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4月22日,生态环境部举行4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发布会并表示,2022年一季度,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持续改善。
在环境空气状况方面,一季度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83.8%,同比上升2.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4%。京津冀及周边地区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上升7.4个百分点,PM2.5浓度同比下降3.1%。但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优良天数比例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和7.8个百分点,PM2.5浓度同比分别上升7.0%和13.6%。
在水生态环境状况方面,一季度全国地表水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8.2%,同比上升5.2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1.0%,同比下降1.1个百分点。重点流域主要江河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9.7%,同比上升5.0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为0.8%,同比下降1.4个百分点。
一季度,全国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声环境各类功能区昼间、夜间总达标率分别为96.5%和87.7%,同比分别上升0.1个百分点和3.4个百分点。核与辐射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得到妥善处置。
苏克敬表示,希望通过共同努力,到2025年,全国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巩固提升,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为确保到2035年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奠定更为坚实的基础。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是这些年来中国一直努力推动的工作。在“双碳”目标之下,生态环境保护仍然任重道远,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的污染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任务来说也是一种负担。在新的发展背景之下,需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多个目标,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6、全国碳市场成交量仍处低位,碳价不变
4月18日-22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总成交量160吨,总成交额9,600.00元。挂牌协议交易周成交量160吨,周成交额9,600.00元,最高成交价60.00元/吨,最低成交价60.00元/吨,4月22日收盘价为60.00元/吨,与4月15日持平。过去一周无大宗协议交易。截至4月22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189,542,208吨,累计成交额8,237,684,732.52元。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春节以来,在履约期结束后碳市场交易量不断走低。此前一周全国碳市场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跌到两位数,仅有区区90吨,为全国碳市场开启以来的最低周成交量,不过好在还有大宗协议交易。过去一周,没有了大宗协议交易支撑,而且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没有起色,因此一周的总成交量仅有160吨。虽然碳价仍维持在60元/每吨的较高位,但碳市场交易不够活跃,不利于全国碳市场的长期健康发展。
二、绿色金融周报
1、央行:制定转型金融政策框架,落实《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
4月20日晚,二十国集团(G20)主席国印度尼西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在华盛顿主持召开今年第二次G20财长与央行行长会议。会议讨论了全球经济、国际卫生架构、国际金融架构、可持续金融等议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以视频连线方式出席会议并发言,陈雨露副行长陪同参加。会议指出,发展可持续金融对于推动绿色和包容的经济复苏、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方肯定了G20可持续金融工作组的工作进展,期待继续推进制定转型金融政策框架、促进发展中国家绿色融资等重点工作,并落实《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易纲强调,当前形势下,G20应聚焦经济金融政策协调,共同推动全球经济复苏。人民银行将继续牵头推进制定转型金融政策框架等工作,推动落实《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促进可持续金融发展。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G20可持续金融路线图》支持建立全球一致的可持续披露标准体系,建立有公信力的转型金融框架。这一路线图的发布,将对中国绿色金融的下一步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并促进中国绿色金融政策和实践与国际接轨。
2、证监会发布《碳金融产品》等金融行业标准
近日,证监会发布了《碳金融产品》等金融行业推荐性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随着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发展,涌现出多种碳金融创新产品。《碳金融产品》标准在碳金融产品分类的基础上,给出了具体的碳金融产品实施要求,为金融机构开发、实施碳金融产品提供指引,有利于有序发展各种碳金融产品,促进各界加深对碳金融的认识,帮助机构识别、运用和管理碳金融产品,引导金融资源进入绿色领域,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碳金融产品标准的制定,有利于促进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和有国际影响力的碳定价中心,有利于有序发展碳远期、碳掉期、碳期权、碳借贷、碳债券、碳资产证券化和碳基金等碳金融产品,更有利于促进各界加深对碳金融的认识,帮助各类相关机构识别、运用和管理碳金融相关的产品,引导金融资源进入绿色领域,推动实体经济低碳转型。
3、央行、外汇局:用好用足碳减排支持工具,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
4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从支持受困主体纾困、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促进外贸出口发展三个方面,提出加强金融服务、加大支持实体经济力度的23条政策举措。
《通知》强调,要抓好抓实金融支持实体经济政策落地。用好用足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碳减排支持工具,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煤炭等能源供应的金融服务方面,《通知》要求,优化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合理满足煤炭安全生产建设、发电企业购买煤炭、煤炭储备等领域需求,保障电力煤炭等能源稳定供应。抓实碳减排支持工具落地,加大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及周边煤电改造升级的支持力度,在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的同时,支持经济向绿色低碳转型。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碳减排支持工具是做加法,用增量资金支持清洁能源等重点领域的投资和建设,从而增加能源总体供给能力,金融机构应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融资支持,助力国家能源安全保供和绿色低碳转型。
4、周小川:碳税与碳交易效果不一定等价,要优化各种激励机制
在4月20日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分论坛“实现碳中和:政府在行动”及分论坛“能源融合发展,共建绿色世界”上,博鳌亚洲论坛副理事长、中方首席代表,中国金融学会会长周小川表示,碳交易本质上是一种激励机制,与碳税类似,其目的都是鼓励具有不同边际减排成本的参与机构共同减排。但即使碳税和碳交易价格相等,也不一定意味着两者效果等价,只有在保证碳税收入全部用于激励减排的情况下,两者才可能是等价的。对这一观点的强调主要是因为财政部门有动力把碳税收入用于其他目的,比如近期在欧洲因燃料价格上涨已产生了一些呼吁将碳税收入用于补贴燃料成本的声音。在碳中和背景下,需要对各种激励机制进行优化,确保实现减排效果。
就全国碳市场来看,目前只覆盖了电力行业,产品较为单一,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包括产品种类要从现货向期货发展。从国际上来看,由于我国碳市场起步较晚,目前仍然处于早期阶段,也要客观看待我国碳市场与欧洲等其他主要碳市场在价格和市场机制等方面的差距。
关于国家碳中和目标如何在地方与行业间进行协调的问题,他表示,国家有关部门在制定重大战略和发展规划方面有着在各行业和地方分解任务的传统和能力,但这不仅是一个方式方法的问题,更是一个复杂的数学问题。目前国务院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的“1 N”政策体系,其中的“1”就是要做好这个统筹协调工作。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我国已建立了全国碳市场,接下来需要优化碳市场激励机制,优化机制的方向应该从现货走向远期市场,激励机制在中长期的目标主要是引导投资,通过引导资金投入找到新技术、设备、工艺。
5、方星海:国际ESG准则2022年底将发布,中国企业面临信息披露挑战
近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在2022年博鳌亚洲论坛时透露,今年年底国际可持续发展准则理事会(ISSB)即将发布国际ESG信息披露准则,这对中国企业在境外上市、估值、缴税方面会产生较大影响;但证监会将向ISSB反映中国企业的实际情况,以减轻负面影响。总体而言,ESG信息披露方向已经确定,我国企业需要自主消化适应这一过程。方星海表示,现今证监会要求披露信息仍基于自愿,未按照国际标准或到强制披露的情况,我国A股的ESG披露也处于自愿阶段。下一步,我国将逐步深入探索对相关强制披露要求和政策的制定。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颁布国际ESG准则时,需要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情况。作为发展中国家,中国的基础条件与发达国家固然有所差距,但是ESG的方向是一致的。在适应ESG披露准则的过程中,中国的企业披露水平也会提高,技术条件也会得到改善。
6、马骏:实现“双碳”目标,下一步是制定路线图和提升执行力
日前,北京绿金院院长马骏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会上表示,全球已有100多个国家承诺了碳中和目标,对于我国来说,下一步更重要的任务是制定路线图和提升执行力。具体来说,落实碳中和承诺需要四个方面的努力。
一是需要采用一套政策工具来建立减排的激励机制。其中包括与碳价格相关的机制,如碳交易和碳税机制,也包括非价格手段,如绿色金融激励措施、政府的绿色采购、绿色补贴,以及涉及能源、交通、建筑等领域的行业性措施。二是需要有大量的绿色低碳技术以及支持这些技术研发、推广和应用的体系。三是需要有能够动员大量社会资本参与减排的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体系。四是需要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应对气候变化是一项典型的国际公共产品,没有国际协调与合作,就会出现搭便车的问题。应该进一步强化各种双边、多边机制,动员全球资源参与减碳。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在设计路线图方面,中国在发展中国家里处于领先地位,我国的“1 N”的顶层设计已经初步形成,很多行业的框架性路线图已经比较明晰,包括能源、交通、建筑和制造业等。不过,很多实体企业还不具备提出方案的能力,仅部分优秀的行业领军企业有相关方案。预计未来更多企业将参与规划,特别是金融机构,不仅规划路线图,还会有具体的执行型方案。
7、特斯拉一季度出售碳积分获利6.79亿美元
4月21日消息,周三美股盘后电动汽车制造商特斯拉公布2022年第一季度财报。特斯拉第一季度来自于汽车业务的营收为168.61亿美元,与去年同期的90.02亿美元相比增长87%。特斯拉第一季度净利润的大幅增长,得益于出售碳积分获得的营收实现增长,这也是该公司已享受了十年的免费资金来源。该项业务第一季度的营收为6.79亿美元,较去年同期的5.18亿美元增长了31.1%。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从我国来看,碳积分的单价和碳交易收入的总量,在未来同样会随着政策的深入和标准的提高水涨船高,成为新能源车企稳定且重要的收入来源,在整个新能源汽车转型的10-20年间扮演重要的作用。碳积分作为政策平衡手,其价格直接影响绝大部分车企的盈亏线,关注碳积分交易相关政策和价格的变动将会成为观察各个企业盈利的一个窗口。
8、上海环交所:碳管理体系将在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等行业应用
近日,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发布消息称,“EATNS碳管理体系”微信公众号正式上线,相关碳管理体系官方资讯、政策动态、会议活动等信息将在此公众号发布。2021年,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牵头,联合十余家单位共同研制《碳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这是全球首个综合性的碳管理体系标准,于去年11月8日在第四届进博会上向全球公布,12月1日正式实施。该体系借鉴了国外成熟的能源管理体系标准、温室气体排放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等,在现有体系基础上增加了管理内容,是国内第一个囊括“碳排放Emission、碳资产Asset、碳交易Trading、碳中和Neutrality” “碳资信评价”(4 1模块)的系统性管理体系(EATNS)。下一步,碳管理体系将在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等更多行业普及与应用,帮助更多企业明确双碳行动路径,助力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以及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国家实现“双碳”承诺贡献力量。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碳管理体系有利于全国碳市场稳定发展,同时帮助企业开展产品生命周期的碳排放相关工作、应对国际贸易下的碳关税风险。
9、气候生态价值实现专项基金在京成立
4月18日,在中国气象服务协会等单位倡议发起的《守护天然氧吧 做双碳先行者》目标背景下,气候生态价值实现专项基金在北京正式成立。该基金是由中国气象服务协会和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共同发起,在中国绿色碳汇基金会下批准设立的公益基金。基金旨在支持和推动应对气候变化理论研究、科技创新和标准制定、气候资源普查和规划、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转型、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行动及其与生态价值实现的协同增效、防灾减灾和应对气候变化科学知识普及,提升全社会气候变化认知和应对能力,助力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这一气候生态价值实现专项基金,将支撑国家科学决策、助力防灾减灾、创新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和路径方面的探索和实践。
10、国家储备林碳汇价值试点转换,预期年度碳汇收益超过100万元
近日,由国家林草局西北院承担的国家储备林碳汇价值试点转换启动会议,在重庆市巫溪县召开。本轮国家储备林碳汇价值试点转换范围涵盖巫溪县2019年-2022年实施的储备林项目,预期年度碳汇收益超过100万元。近年来,国家林草局西北院积极创新服务模式,充分发挥林草碳汇领域技术优势,把助力地方实现“双碳”目标作为重点攻关课题,并且在新疆、青海等地的总体规划、实现路径、价值转换和上市交易等方面积累了许多成功经验。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本次试点工作的开展,其项目的实施与取得的经济效益,将为重庆市林草碳汇价值转换工作起到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形成区域内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
11、中信银行绿色信贷余额增幅122.80%“中信碳账户”正式上线
日前,中信银行发布了2021年可持续发展报告。报告显示,该行在绿色金融方面的成绩亮眼:开发全市场首只“碳中和”债券产品,达成国内首笔碳中和衍生品业务,全行绿色信贷余额2,054.25亿元,增幅122.80%。2021年,中信银行承销绿色债务融资工具合计承销19只,承销金额110亿元,同比增长132%;在“碳中和债”和“可持续发展挂钩债”两项创新领域先行先试,双双落地全国首批试点项目,起到了债券市场头部主承销商的带头示范作用。
此外,中信银行绿色金融体系打造的个人碳普惠平台——“中信碳账户”的正式上线。同期,中信银行“绿?信?汇”低碳生态平台正式启动,“中信碳账户”已实现基础功能应用,包括碳账户开通、碳减排量记录、碳值社交分享、低碳科普、低碳知识小问答、碳排放计算器等功能模块,并识别和引入电子信用卡申请、电子账单、线上生活缴费等特色金融场景。“中信碳账户”旨在携手多方合作伙伴积极推动绿色创新,拓宽合作生态,发挥产业链和生态圈的协同效应,推动社会生活向绿色低碳转型,助力我国“双碳”目标的实现。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中信银行助力经济社会绿色复苏与低碳发展,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建设,在行内信贷投向政策框架下,推动了绿色金融业务创新,提高了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质效。“中信碳账户”围绕城市的碳普惠机制建设,是首个由国内银行主导推出的个人碳账户,让个人的绿色低碳行为可计量、可追溯,推动绿色低碳广泛融入民众生活。
12、北京绿交所王乃祥:将上线企业“碳账户”和绿色项目库1.0版
近日,王乃祥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上表示,北京绿色交易所在践行ESG及实现“碳中和”的过程中,将为央企、地方国企以及民营企业提供“双碳”支撑服务。近期,北京绿色交易所正在开发建设企业“碳账户”、绿色项目库、环境信息披露平台和企业ESG信息管理与披露系统,能为企业提供碳核算、多维度的绿色评价,以及环境信息披露等多样化、平台化的服务。企业“碳账户”和绿色项目库预计在一个月后上线1.0版。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北京绿色交易所正在积极推进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建设,未来将朝着国际化、金融化、生态化和数字化的方向发展。
13、湖北首次开展湖泊群生态价值核算,为湿地碳汇纳入交易提供支撑
近日,受武汉市测绘研究院委托,经过近一年的监测评估,湖北省地质调查院日前发布结果,武汉市汉阳湖泊群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为7.547亿元。本次调查对湖北省湖泊GEP核算、摸清全省湖泊生态家底、提升生态价值具有样本意义。下一步,湖北省地质调查院将继续推进武汉市主要湖泊湿地GEP统计与考核,探索通过生态补偿、碳交易等方式,破解生态产品“难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变现”等问题。
21碳中和课题组快评: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是与国内生产总值(GDP)相对应、衡量生态价值统计与核算的体系,也被称为“绿色GDP”。在现有基础上,湖北省地质调查院还将通过积累数据样本,制定科学精准的定量评价方法,定量掌握不同介质对湿地碳汇的影响,为湿地碳汇纳入碳交易市场提供科学支撑。
撰稿:李德尚玉 实习生周怡廷
统筹策划:李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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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全文
△重庆日报2022年02月16日第008版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2年1月19日在重庆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李永利
各位代表:
我代表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2021年主要工作
在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2021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使命担当和无比的历史自豪,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协民主监督和最高法院精心指导下,在市政府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守正创新、锐意进取、接续奋进,为我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12项工作在全国交流经验,1项工作在世界环境司法大会交流经验;89个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数量位列全国第2、“百篇优秀裁判文书”数量位列全国第5;459个集体、669名个人获得市级以上表彰表扬,荣获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的巫溪法院廖子怀法官受邀参加建党100周年庆祝大会,奉节法院“溜索法官”群体事迹获建党100周年大型文献专题片《敢教日月换新天》报道,市高法院刑一庭、重庆破产法庭、沙坪坝法院陈家桥法庭获评“全国法院先进集体”,5名干警荣获“全国法院先进个人”称号。市委表示“肯定和满意法院工作”。
一年来,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32.1万件,审执结115.9万件,同比分别增长30.5%、24.7%。其中,市高法院结案10040件,五个中级法院、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和铁路运输法院结案10.8万件;法官人均结案421.7件,同比增加91.1件,全国第1,渝中、江北、南岸法院法官人均结案超过800件。反映审判质量的生效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仅为0.085%,居全国第3位;反映审判效果的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7%,居全国第2位;反映审判效率的案件结收比达100.3%,居全国第11位。开展长期未结案专项治理,全市法院一年以上未结案971件,较2020年的3771件下降74.3%,受到全国教育整顿办肯定推介。
一、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
坚决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一切行动向党中央看齐、听总书记指挥。开展政治轮训4.4万人次,引领全市法院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确保将“两个确立”的政治成果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兑现市委“三个确保”政治承诺。
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用功学,加强重庆法院领导干部大学堂制度化建设,举办中心组专题读书班,扎实学好“四史”。用情讲,全市法院班子成员开展宣讲585次。组织编写《重庆法院历程》,讲好司法故事。用心看,组织干警到红岩革命纪念馆等地参观见学10426人次,观看红色剧目126场次。用力做,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13 X项行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环境资源审判、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等受到中央、市委和最高法院肯定。云阳法院“稻田里的巡回审判”“水上巡回法庭”入选中国共产党历史展览馆、中国脱贫攻坚成就展。
对标对表狠抓工作落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要求、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安排,着眼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等战略部署,制定年度重点工作清单,细化分解4批次170项重点任务。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出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形成了矛盾纠纷一站解决、司法服务一体优化、普法释理一路传播的制度合力,受到中央依法治国办、全国教育整顿办、最高法院肯定推介,相关做法纳入我市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社会治理“十四五”规划等文件。酉阳县委专门出台文件深化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抓实巡视、审计整改“后半篇文章”,细化83项巡视、42项审计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
二、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推进更高水平平安重庆建设取得新成效
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政治安全、人民安全、国家利益至上有机统一。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审刑事案件2.5万件,判处罪犯3.5万人。严厉打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涉邪教等犯罪。严惩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882件1047人,特别是对迁怒无辜、报复社会、残害老幼妇孺等挑战法律和伦理底线的犯罪,依法快审重判。严惩高空抛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集资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犯罪177件306人。严惩职务犯罪181件241人,其中厅局级6人、县处级28人。依法严惩袭警犯罪184件192人。
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恶案件17件60人。出台6条意见,推进信息网络、自然资源、交通运输、工程建设四大行业领域整治行动,严惩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恶意催收、欺行霸市等黑恶势力犯罪。开展涉黑恶案件查控财产处置专项清理行动,与公安、检察等部门协同处置涉黑恶财产11.9亿元。坚持“一案一整治、一案一建议”,发出司法建议19份。渝北法院获评“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积极参与全民反诈专项行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2106件4902人,依法判处罚金1.4亿元、追缴赃款2.1亿元。万州、渝北、巫山等地法院审理冒充“老中医”网上售卖假药诈骗老年人案、“杀猪盘”诈骗未婚青年案、发布虚假“加工回购”信息诈骗民营企业案,坚决打击诈骗分子嚣张气焰。积极推进“断卡”“断流”行动,判处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罪犯2745人,洗钱罪犯17人,“金主”“蛇头”和非法出境罪犯378人,全链条打击上下游黑灰产业链。开展反诈法律宣传420次。
不断加强人权司法保障。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动侦查人员、鉴定人员、证人等出庭2742人次,依法宣告2名被告人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12件17人。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有效实施,对9575名轻微犯罪被告人依法判处缓刑等非监禁刑,对30人免予刑事处罚。会同公安、检察、国安、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施细则,为被告人指定律师辩护3149人次。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护航高质量发展彰显新担当
注重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既为一域争光,又为全局添彩。
全力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化司法协作,签署框架协议89个。提供跨域立案服务,协作办理案件9562件。建设查控系统协同中心,协助冻扣存款11.4亿元,长寿、合川、璧山、潼南、丰都等地法院与四川法院协作查车辆、封房屋、拘留失信被执行人。联合发布司法白皮书、典型案例78个,推动司法服务与裁判同城标准。签署知识产权保护合作备忘录,发布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申请指引、审查指引等司法文件,助力区域协同创新发展。加强环境资源司法协作,设立巡回法庭,共建跨省域司法协作生态保护基地。健全司法保障“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机制,市二中法院和市四中法院分别出台意见,精准服务渝东北三峡库区和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建设。
奋力保障内陆改革开放新高地建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案件752件。举办首届西部陆海新通道法治保障论坛,为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提供“法智”支持。发布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查明机制指引,填补国内东盟国家域外法查明空白。与市政府口岸物流办、商务委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快多式联运“一单制”发展的指导意见》,助力我市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建设。发布《商事仲裁司法审查报告及典型案例(2016-2020)》,支持仲裁制度改革创新。涉外商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获评全国自贸区“最佳实践案例”,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依托该机制,云端高效促成我市某公司与俄罗斯某企业合同纠纷案和解,为国际商事纠纷化解提供“重庆经验”。
有力推进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审结环境资源案件1367件,入选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数量居全国首位。会同公安、检察等部门完善集中管辖配套制度,实现检察机关直接向集中管辖法院提起公诉。与检察机关出台纪要,扩大公益诉讼范围,理顺工作机制。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出台服务保障“十年禁渔”10条意见,全国首发非法捕捞犯罪量刑指引,严惩盗伐林木、毁坏植物、偷排污水、直排废气等案件491件,助力“一江碧水向东流”。坚持“环境司法 ”理念,万州法院持续在三峡库区消落带打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示范林,推进生态修复与带动旅游相得益彰,以法治力量书写“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打造“人大代表林”“政协委员林”“法官林”。建设江津中坝岛、南岸广阳岛、万州大周镇、开州汉丰湖、梁平双桂湖等20个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巡回审判站,实现由“点上开花”到“串珠成链”。
聚力促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设立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在科学城、万州、黔江、涪陵、永川、璧山、荣昌设立巡回审判站,拓展知识产权司法服务空间。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5万件,涉案金额10.5亿元,判决侵权人赔偿损失2.4亿元。相关案例入选全国法院知识产权、涉互联网、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在“傍名牌”侵犯商标权、非法使用他人核心技术秘密等案件中,适用惩罚性赔偿制度,保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让侵权者得不偿失。审结涉西门子公司等涉外知识产权案件193件,平等保护中外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数字经济司法保护,渝中法院在市区块链数字经济产业园设立知识产权保护法官工作室。市一中法院在全国率先确立“动态界定平台义务”裁判规则,规制平台先侵权后治理现状。严惩“专利陷阱”“专利海盗”等阻碍创新的不法行为。
着力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审结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一审民商事案件43.7万件,涉案金额1070.7亿元。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方案3.0版,细化分解32项目标任务,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数字管理一体化平台。法院牵头的“执行合同”“办理破产”两项指标均进入全国标杆行列。加强民营经济司法保护,无论本地外地、企业大小,一律依法平等保护。全国率先建立裁判文书生效证明自动生成查询机制,减少市场主体问累、跑累、诉累。审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1680件,清理债务1016.7亿元,盘活资产522亿元。强化府院协调,通过引进战略投资、先进技术和债权债务股权重组等方式,帮助北汽银翔、南恒置业、华生园等97家危困企业涅槃重生。“力帆系”破产重整案入选全国法院助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典型民商事案例,金江印染、川江针纺实质合并破产清算案入选最高法院指导性案例。加强金融审判,全国率先设立“人民法院证券期货犯罪审判基地”,在渝中、江北法院开展“数字金融纠纷一体化解决”试点。芬雷选煤票据纠纷案入选全国法院十大商事案例。
四、始终坚持人民至上,保障高品质生活展现新作为
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添司法为民成色。
妥善化解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审结涉教育、医疗、住房、婚姻家庭、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13.5万件,增进民生福祉。审结涉疫情案件352件,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聚焦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审结涉消费纠纷案件8870件。市一中法院审理个人信息保护法颁布后全国首例个人信息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维护万余名购买进口商品消费者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2.5万件,追回劳动报酬7.1亿元。与市人力社保局等11部门联合出台21条意见,保障风里来、雨里去的快递员、“外卖小哥”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妥善化解家事纠纷5.9万件,北碚、巴南、酉阳法院和渝北法院刑庭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梁平法院审结的盲人通行纠纷案入选全国残疾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缓减免诉讼费464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732.1万元,传递司法温情。审结涉军案件155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切实实施民法典,通过小案件阐释大道理,以司法裁判树立行为规则,传播正能量,让权利平等意识、见义勇为精神、诚实守信观念直抵民心。北碚法院审结“全职太太”离婚获经济补偿案,尊重女性家庭付出;江津法院审结受助人补偿施救遇难者案,传递司法为义举撑腰的价值导向;渝北法院审结酒驾肇事达成“私了”协议无效案,向违法者“花钱免罪”说“不”;铜梁法院审结不顾警示戏水溺亡案,不让管理者为自甘风险行为“买单”。
依法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审结一审行政案件9314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926件,促成和解案件2042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68%,长寿、忠县法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涪陵、九龙坡、南川建成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律师调解工作室,源头促进官民和谐。审结非诉行政审查案件10348件,裁定支持行政机关5330件。市五中法院审结交通违章被罚抄写交通法规案,判决维持处罚决定,支持公安机关创新手段、柔性执法。
持续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执结案件41.6万件,执行到位530.3亿元,移送追究拒执罪129人,4项指标位居全国前十。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联合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在全国率先建立覆盖全市的不动产线上查控机制。加强网络司法拍卖,成交1.1万件,成交金额95.5亿元,促进双方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开展高效为民执行专项行动,帮助企业快速回笼资金20.9亿元,特别是解决了中小企业的燃眉之急。深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市二中法院成功处置涉4家企业、121项发明专利及商标、股权和不动产的15亿元保全案,让保全财产“活起来”、市场要素“转起来”;市三中法院协调引入第三方购买被查封燃煤,促成上亿元执行案和解。全市法院通过依法灵活执行,一次次帮助企业过险滩、闯难关。
积极服务城市提升。深入参与“两江四岸”治理,妥善化解涉长嘉汇、科学城、枢纽港等建设纠纷818件,大渡口法院专门出台意见服务艺术湾建设,南岸法院依法强制拆除违法建筑为南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破题。铁路运输法院和璧山、奉节等地法院妥善化解涉铁路、轨道交通建设纠纷,提速“轨道上的都市区”建设。妥善化解棚户区改造和老旧小区电梯加装、排水采光等纠纷6119件,助力城市人居环境“面子”“里子”一体改善。渝中、沙坪坝等地法院妥善化解民主党派历史陈列馆扩容、十八梯传统风貌区建设、磁器口改造等纠纷416件,为留住城市记忆、彰显城市品质作出司法贡献。
扎实助推乡村振兴。严惩侵害农民权益、破坏农村发展的“蝇贪”25人。妥善化解“三权”分置改革中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等纠纷4904件,涉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农村电商、乡村旅游等纠纷896件,助力农业“接二连三”。南川、潼南、城口、忠县、酉阳等地法院建立司法服务乡村振兴示范点、工作站,黔江法院积极参与“平安寨子”建设。石柱法院与中益乡派出所、司法所良性互动,妥善化解纠纷119件,实现当地120余个脱贫项目无一因纠纷延工。
五、推出落实强基导向创新举措,助力高效能治理迈出新步伐
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强基导向,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推出落实强基导向“六项工作”,促进矛盾化于萌芽、止于未诉。
做强人民法庭落实强基导向主战场。优化城区法庭、城乡结合法庭、乡村法庭147个。打造特色法庭,沙坪坝、九龙坡、长寿、永川、荣昌等地法院围绕服务科学城、国家级高新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园区法庭”。万州、合川、忠县、武隆、彭水等地法院建设“生态环保法庭”“滨江美丽法庭”“女子法庭”“旅游法庭”,形成“乡村法治打卡地”。巡回审判艇下水首航,铁路运输法院“便民巡回法庭”走上“复兴号”高铁。巫溪、酉阳法院指导修订村规民约,以法治促自治,激发基层治理新活力。自主创新的“巡回审判包”收录进中国国家博物馆、中国法院博物馆。人民法庭工作在全国法院交流经验。
设立“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和“代表委员联络站”两个平台。落实周强院长在全国“两会”报告中的肯定和要求,在全市法院全面设立“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2070个调解组织、6200名调解员入驻。渝中法院推出“云端小马”特色在线服务,永川、开州、秀山法院引进乡贤参与调解,垫江法院推动建立全县街镇政法委员驻室调解机制,渝北法院“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调解纠纷2.7万件,相当于一审民事案件的47.2%。在人大、政协支持下,实现“代表委员联络站”全市法院全覆盖,听取民声民意,监督执法办案。623名代表委员入站开展工作,接待群众2898人次,参与调解案件、化解信访936件次。
建立“一街镇一法官”和“一庭两所”两项机制。派出1116名法官,定点联系全市1093个乡镇、街道、园区和重点企业,开展对接活动4667次,提供法律意见7138次。铜梁法院联系法官协调农业公司与24个合作社达成调解协议,促使2000余亩撂荒地变成丰收田。联合公安、司法行政部门出台意见,建立覆盖全市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的矛盾纠纷联调机制,化解纠纷7317件,涉及1.7万人。合川区委政法委专门出台方案深化机制建设。沙坪坝、北碚、永川、綦江、大足等地法院运用该机制成功化解农村土地流转等群体纠纷。巴南法院纠纷化解在线司法确认实现一天不用等、一次不多跑。
建设“车载便民法庭”和“云上共享法庭”两个支撑。研发车体小、外观美、功能强、造价低的5G“3.0版车载便民法庭”,把智慧法院一站式诉讼服务成果“一揽子”装上车,实现动态车载法庭与静态派出法庭相互呼应。首车前往商圈景区、街道社区、偏远山区、三峡库区巡回审判,实现38个区县全覆盖,受到群众热烈欢迎和代表委员高度肯定。推出线上线下一体化审理方案,构建便民“数智庭审 云上共享”全渝数智法庭新模式,缩短诉讼空间距离,节约时间成本。加强与检察、司法行政、律协专网联建,建成远程出庭室。全市法院云上调解、开庭34.8万次。
六、系统推进司法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提升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实现新突破
用足用好改革这个关键一招,紧紧牵住司法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实现科技赋能与司法改革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完善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明晰院庭长案件监督管理范围清单,强化对“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发布促进法律适用标准统一意见,完善二审改判、发回重审案件判后分析机制。制定实施严格落实审理期限制度的规定,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扣除审限程序。强化专业法官会议研究裁判意见分歧、确立新型裁判规则的职能,获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肯定推介。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发布立案实务指南等制度,当场立案率98%,网上立案40.1万件,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修订法官遴选委员会章程,建立法官递补机制。推动将法院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纳入地方立法。
深化诉讼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确定16项重点任务和15项制度建设清单,形成“1 3 N”改革制度体系,在全国法院交流经验。通过优化级别管辖标准,改革提级管辖制度和高院再审程序,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加强监督制约、统一法律适用,提升三级法院整体司法能力。制定深化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指引,在金融借款、劳动争议等纠纷多发领域推行要素式审判,推动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创新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四个一”建设工作机制,江北、荣昌、云阳法院获评“全国青少年维权岗”。
创新诉源治理工作机制。推动将“万人起诉率”“无讼社区创建”“类型化案件立案数”等纳入平安重庆建设考核,市委平安办出台加强诉源治理24条措施。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工商联、重庆银保监局等构建“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依托在线调解平台委托委派或自行受理调解案件34.1万件,居全国前列。出台专项整治21条意见,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打击力度,市五中法院和南川法院依法严惩重罚恶意串通、伪造证据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高标准推进信息化4.0版建设。结合直辖市法院扁平化管理体制优势,依托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成效,聚焦“全渝数智法院”建设目标,高质量编制信息化建设与实施五年规划,明确4个方面39项任务,业务、队伍、政务横向贯通,立案、审判、执行一体管理,高、中、基三级法院上下联动,让法官享有更多“数字便利”,让群众享受更多“数字正义”。
七、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锻造过硬法院队伍收获新成果
按照“五个过硬”建强队伍,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有力组织保证。
扎实开展队伍教育整顿。抓实肃清流毒,制定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全面彻底干净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坚决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筑牢政治忠诚。抓实学习教育,组织全员政治培训、专题警示教育、先进典型事迹报告等系列活动2343场16.1万人次,英模选树工作在全国法院交流经验;开展法院文化标识和文化环境布设专项整治,筑牢法院意识形态阵地。抓实查纠整改,主动自我加压,全国率先开展执行条线专项整治,落实执行岗位“558”轮岗机制,轮岗交流104人,相关做法在全国法院交流经验;开展涉案款物专项清理,受到中央督导组肯定;开展集中整治“收监难”专项行动,收监482人;开展刑事涉财产案件移送执行专项行动,执结7.7万件,执行到位38.9亿元。抓实建章立制,制定修订制度1332项。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针对张晓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案,市高法院党组直面问题,坚决拥护并积极配合案件查处工作。同时,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将张晓川案负面影响纳入肃清流毒范围,纳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贯通协同发力,立案查处违纪违法干警72人,同比增加200%,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中央督导组认为“重庆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取得了显著成效”。
积极做好换届工作。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市委“5 1”干部考察办法,出台《加强区县法院领导干部交流的实施意见》,制定区县法院领导班子轮岗交流方案,有序推进三级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交流。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库,加大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力度,推荐一批“75”“80”左右的高中院庭(处)长担任区县法院院长,推荐一批表现优秀的“75后”县法院院长担任区法检“两长”,全市法院班子结构明显优化。
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建好用好“一网三库”平台,线上线下培训干警5.3万人次。评选全市审判业务专家,培养环境资源、互联网、涉外商事、金融等领域审判人才。中标2项最高法院司法研究重大课题、1项司法改革专项调研课题。全国法院优秀案例分析获奖36篇,位列全国第4;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奖成绩位列全国第4,其中,1篇论文荣获一等奖第1名。
八、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法院工作健康发展增添新动力
贯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制度安排,坚持在各领域各环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高院院长推动建立基层调研“1 4 1”代表委员联络机制,面对面听取209名代表委员意见建议368条,逐条跟踪办理。制定《“一对一”定向结对联络人大代表工作细则》。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提请审议事项10件次,提请任免法院人员83人,报备规范性文件53件。在市人大常委会监督下,完成直辖以来规范性文件清理。对市“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提出的753条意见逐条跟踪落实。办结代表建议28件,办结政协提案31件,沟通率、答复率100%,无不满意评价。开展联络活动890场。
依法接受监察、检察机关监督。自觉接受监察机关对法院及工作人员监督。认真贯彻中央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市委具体措施,倡议并建立与检察机关联席会议机制,联合发布10份纪要、意见等文件,开展跟踪评估问效。审结抗诉案件15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94件。
主动接受各方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2643件次,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7.7万件。主动接受舆论监督,首次召开新闻媒体专家座谈会,召开新闻发布会324次,接受采访527次。诚恳听取特邀监督员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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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我们在回顾波澜壮阔的百年党史中践行历久弥坚的初心使命,在伟大的历史功绩中激扬新征程开拓进取的奋斗豪情。这一年全市法院取得的发展进步,最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掌舵领航,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在于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于坚持人民至上,在于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最高法院监督指导,市政府、市政协大力支持,市检察院法律监督,各级党政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广大法院干警拼搏奋斗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法院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
我们清醒认识到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不足:一是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案多人少问题依然较为突出。三是审判权力制约监督机制落实不够深入。四是执法办案的质量效率与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还有差距。五是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高层次人才储备不够。六是党风廉政建设还需持续用力。对此,我们坚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2022年工作思路
2022年,全市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市委和最高法院要求,严格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巩固提升,紧紧围绕迎接二十大、学习宣传贯彻二十大主线,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高质量司法为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是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坚定践行“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始终忠诚核心、拥护核心、跟随核心、捍卫核心,更好在全市法院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胸怀“两个大局”,牢记“国之大者”,坚决将党中央决策部署、市委工作安排贯彻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谋划和推动司法工作,切实把讲政治和讲法律统一起来。
二是对标对表殷殷嘱托,全面精准服务高质量发展。
更加深入服务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出台司法政策,在司法保障稳定经济大盘、稳住社会大局和保市场主体、保民生改善上展现新作为。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深化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司法协作,加强金融审判体系建设,高标准推进重庆破产法庭、知识产权法庭建设。精准服务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提升司法安商惠企能力。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强化契约精神,促进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建设。加强环境资源审判,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
三是深入践行为民宗旨,做实司法便民利民护民工作。
加强教育、医疗、养老、育幼、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民生司法保障,落实“八五”普法规划,为实现共同富裕增添司法动能。深入推进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强诉源治理,着力减少诉讼“增量”。加强人民法庭建设,深化强基导向“六项工作”。加强行政审判工作,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推动行政机关提高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司法建议回复率,降低败诉率。巩固执行条线专项整治成果,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不断迈进。
四是持续推进司法改革,深化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
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扎实推进四级法院审级职能定位改革试点,系统融合推进审判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建设。抓好信息化建设五年规划实施。推进专门法院建设。
五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铁军。
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深化抓党建带队建强管理促审判制度机制。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和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创新高层次审判人才实践养成机制。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认真执行市高法院整顿机关作风十条规定,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加强作风建设,抓而不紧等于不抓,抓而不实等于白抓。强化闭环管理。
六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汇聚改进法院工作动力。
主动向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决定、决议,全力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监察监督、检察监督和各界监督,确保依法公正行使审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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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百年成就使人振奋,伟大征程鼓舞斗志。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最高法院监督指导下,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对党忠诚、不负人民,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市第六次党代会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