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太平至尊结婚险购买(据说,秦汉时期的吃货也爱吃烤串烤肉)
中国太平至尊结婚险文章列表:
- 1、据说,秦汉时期的吃货也爱吃烤串烤肉
- 2、四大上市险企14款个险明星产品受134号文影响2018年开门红万能险变身主险加料不加价
- 3、未婚生子的女星:有的婚后美满,有的对簿公堂,有的父亲尚未可知
- 4、PK大战!决战开门红,理财险谁家最强?
- 5、因销售误导,客户李女士喜获30万赔偿金,保险理赔原来还能这样
据说,秦汉时期的吃货也爱吃烤串烤肉
在穿越小说或者电视剧中,我们可以看到类似这样的情节:原本在现代社会不擅长烹饪的主角,凭着一手煎炒烹炸的烹饪方法,以及上山就可以“偶然”发现的辣椒等调味料,一跃成为烹饪大师,俘获一众爱好美食的“粉丝”,即便是御厨也要甘拜下风,自愿跟随主角学习“厨艺”。如果遇到饥荒等灾年,这些在古代社会混得风生水起的主角,甚至还可以凭借红薯、马铃薯等高产量作物,一举解决当地的粮荒,拯救饥民。
如果主角穿越到了某个特定年代,当真即便只有家常厨艺,也可以成为众人眼中的“厨神”吗?如果不能,那么穿越到秦汉,我们可以吃到什么呢?
当然,我们还可以提出更多有趣的问题,比如,为什么我们现在仍以吃饭而不以吃菜、吃肉作为进餐的代称?聚集而食为何被称为“宴席”?为什么有些蔬果以“胡某某”“番某某”“洋某某”为名?“胡”“番”“洋”又有何区别?
在《秦汉的飨宴:中华美食的雄浑时代》一书中,中国国家博物馆副研究馆员王辉从历史研究出发,聚焦秦汉的餐桌,从食材、制度、食俗、烹饪、器具、礼仪、艺术、人物等多个角度尝试着还原秦汉四百多年间鲜活而生动的饮食文化图景。
以下内容经出版方授权节选自《秦汉的飨宴:中华美食的雄浑时代》。文中所用插图均来自该书。
《秦汉的飨宴:中华美食的雄浑时代》,王辉 著,北京日报出版社,2022年6月。
他们也爱吃烤串
曾几何时,在路边烧烤摊撸串成为一种大家喜爱的消遣方式,约上三五好友,一人手持数串,谈天说地,岂不美哉!可您知道吗,早在两千多年前的秦汉时期,烤串便风靡一时,就连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也抵挡不住烤串的魅力。
山东嘉祥武梁祠石室刻有羽人向西王母献烤肉串的场景,一个身材修长的羽人高举着一支烤肉串,正毕恭毕敬地献给高高在上的西王母。西王母是秦汉时期神话体系中与东王公并列的高阶神仙,就连地位至尊的她都忍不住大快朵颐,可见肉串之美妙滋味!
汉画像石上“羽人向西王母献烤肉串”的场景。(《秦汉的飨宴:中华美食的雄浑时代》内页插图,下同)
不惟神仙,烤肉串还是权贵阶层的常馔之一。《盐铁论》中有“今民间酒食,殽旅重叠,燔炙满案”的记载。燔、炙都指的是烧烤肉食,两者的区别或在于燔是直接放在火上烤,而炙是将肉食串起来烤。
东汉西王母宴乐图壁画,现藏于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汉晋画像砖石上有不少的“烤串”“食串”场面。山东金乡画像石显示厨人左手持数枚穿好的肉串,右手摆扇驱风;四川长宁2号石棺的“杂技、庖厨、饮宴”画像中,厨人跪坐,旁挂鱼、肉各二,面前为炙烤的方形炉盘;成都新都出土的“宴饮”画像,三人围坐烧烤,中间为方形炉盘,左一人持烤串。山东诸城前凉台村发现的一方庖厨画像石上,可以清楚地看到“烤肉串”的制作方法,烤肉者有四人:一人将肉串在竹扦上;一人在方炉前烤肉,炉上放有五支肉串,烤肉者一手翻动肉串,一手扇着“便面”;还有两人跪立炉前,似乎在焦急地等待着烤熟的肉串。
魏晋画像砖上的烤肉者。
这幅场景是不是像极了今日维吾尔族人烤肉串时的情形?因此,有学者认为新疆地区烤肉串的传统很可能承自汉代的中原地区,也许就是汉代时由丝绸之路传过去的,否则难以解释这种惊人的相似性。甘肃嘉峪关魏晋墓葬砖画中既有手拿肉串送食的“烤串人”,也有手握肉串端坐在筵席上的“撸串者”。
而出土的实物烤炉更是材质多样,有铁炉、铜炉以及陶炉。中国国家博物馆馆藏的汉代铜烤炉为方形,使用时,炉内放炭火,炉上放置肉串。陕西历史博物馆藏有一架绿釉陶烤炉,四个底足为熊饰,烤炉底有漏灰孔,烤炉口沿置两枚扦子,每个扦子分别串了四只蝉。
汉代铜烤炉,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汉画像中烧烤用扦的样式,多为单股,如陕西绥德四十铺汉墓墓门画像可见单股扦。也有二至三股的,如广州南越王墓出土铁扦两件,一为两股,一为三股。孙机先生经过考证,分别将其命名为“两歧簇”和“三歧簇”。扦子的材质有铁质和竹质,如湖南长沙马王堆和宁夏中卫等汉墓均出土有竹扦肉串。
一则烤肉引发的案例
1983年末至1984年初在湖北江陵张家山发掘的247号墓,出土了一批汉简,其中包括重要的古代法律文献,《奏谳书》即是其中之一。刑狱之事有疑上报称为“奏谳”,《奏谳书》即为一些议罪案例的汇集,案例的编排次序,大体是年代较晚的汉代案例在前,年代较早的汉代以前的案例居后。
《奏谳书》中记录了先秦时期的一则案例:一名宰人(司膳食的职官)向君主进奉烤肉时,被发现烤肉上有一根三寸长的头发。于是,国君大怒,命令对宰人治罪。负责审理此案的大夫史猷(yóu)分析说:“在厨房砧板上切肉的刀是新磨的,很锋利。用这样的利刀在砧板上切肥牛肉,筋皮都能切断。把肉切成了一寸见方的小块,而独有三寸长的头发没切断,这显然不是切肉人的过错。而烤肉所用的铁炉和桑炭都是上乘的,用这样的炊具烤出的肉外焦里嫩,然而一根三寸长的头发却没烤焦,这又不像是烤肉者的责任。”最后,大夫史猷做出了宰人无罪的公正判决。
配图为《秦汉的飨宴:中华美食的雄浑时代》内页插图。
无独有偶,上述这则案例与《韩非子·内储说》所载晋文公时“宰臣上炙而发绕之”以及晋平公时“少庶子进炙而发绕之”的史事极为相近。晋文公时,宰人端上烤肉,却有头发缠在肉上。晋文公召来宰人并怒斥他说:“你想噎死我啊,为什么用头发缠肉?”宰人叩头拜了两次,请罪说:“我有三条死罪:把刀磨得像干将宝剑一样锋利,切肉时,肉被切断了,但头发却没断,这是我的第一条罪状;拿起木棒穿肉片却没看见头发,这是我的第二条罪状;烧得很旺的烤炉,炭火都烧得通红,肉熟了而头发却没被烧掉,这是我的第三条罪状。难道您堂下的侍从中没有暗中嫉恨我的人吗?”晋文公听罢,深以为然,召来堂下的侍从责问他们,情况果如宰人所料,于是处罚了诬陷之人。
故事的另一版本为:晋平公请客喝酒,一个年轻的侍从端来烤肉,却有头发缠在肉上,晋平公立即命人去处死厨人。厨人大叫道:“啊呀!我有三条罪状,死了也不知道犯了哪一条啊!”晋平公忙问缘故。厨人回答说:“我的刀很锋利,能斩断骨头,头发却没被斩断,这是我的第一条死罪;用火力很旺的桑树烧成的木炭烤肉,肉烤熟了,精肉发红、肥肉发白,头发却没被烧焦,这是我的第二条死罪;肉烤熟后,眯着眼睛细看也没有发现头发缠在烤肉上,这是我的第三条死罪。我猜想您堂下的侍从中可能有暗恨我的人吧,您杀我是不是太早了些!”
以上三则关于烤肉绕发案的记载几乎如出一辙,说明这一史事的文本流传极为久远,以致在韩非著书时已不清楚此事到底发生在晋文公还是晋平公时期;到了汉代的案例汇编中,这个故事的发生年代更不可考。对于烤肉案,我们的关注点在于其所反映出的古人烧烤风俗。由烤肉案可见,铁质烤炉是烤炉中的上品,以桑炭烧烤的方式为时人所美,权贵之家烧烤肉食已开始使用考究的木炭而非一般薪柴。
河北满城汉墓出土有长方形的铁烤炉实物。长方形,外折沿,口大底小,近底部折收犹如二层台,四蹄形足。四壁及底部均有长方形镂孔,两场壁各有两纽,应为提拿方便而设。汉代,随着中原地区冶铁技术的成熟,以及铁质农具、日常器物价格的市场化,铁质炊具逐渐替代原来的铜质、陶质炊具。特别是铁质烤炉具有更好的热量利用率和延展性,使得“或燔或炙”的烧烤食俗在社会上流行开来。
烤肉的燃料多采用木炭。木炭保留了木材原来的构造和孔内残留的焦油,故着火早,升温快,且不易受潮,是比薪材和萑苇更高级的燃料。木炭在饮食生活中多用于烤制食品,所以汉代人对木炭的需求量甚大。《汉书·外戚传》记载,西汉前期,窦广国“为其主人入山作炭,暮卧岸下百余人”,百余人集体制炭的宏大场面委实令人震惊。汉代诸侯王的厨房柴室中均有大量木炭堆积,反映出木炭在墓主生前饮食生活中的重要地位。烤肉所用的木炭中,又以桑木炭为个中上品。桑木坚硬、味辛,不仅可耐久烧而且还能大大增加烤肉的香味,所以《奏谳书》中才有“桑炭甚美”的评价。从烤肉炊具及燃料的逐渐考究化,可以窥得中国古代烹饪文化日益朝着精细化方向发展的趋势。
生鱼片自古有之
“脍”在汉代指代生食,《汉书·东方朔传》所谓“生肉为脍,干肉为脯”。《说文解字》曰,“脍,细切肉也”,意即“脍”就是把肉类细切生吃。《论语·乡党》曰,“脍不厌细”,即指此而言。马王堆汉墓遣策中有牛脍、羊脍、鹿脍、鱼脍等多个品种,但脍法常见于治鱼,也作鲙。
史籍中记载了很多与鱼脍有关的故事。《后汉书·列女传》记载,东汉人姜诗及其妻庞氏事母极孝,姜母喜欢喝江水,庞氏就常去挑江水供养。姜母还爱鱼脍,姜诗夫妇就常常向姜母进奉鱼脍。由于夫妇二人的孝行昭著,感动了神明,所以姜家房屋的旁边忽然涌出泉水来,味道与江水一样,泉中还每天跳出两条鲤鱼来,姜诗每天就可以就近取水、取鱼制脍来供奉母亲了。
鲙飞金盘白雪高。母隽楠绘。
《太平御览》引谢承《后汉书》记载,东汉南阳郡太守羊续的一位下属知道其“好啖生鱼”,于是送来一条当地特产的鲤鱼。羊续拒收,推让再三未果。下属走后,羊续便将这条大鲤鱼挂在屋外的柱子上,风吹日晒,鲜鱼变成了鱼干。后来,这位下属又送来一条更大的鲤鱼。羊续引他到屋外的柱子前,指着柱上悬挂的鱼干说:“你上次送的鱼还挂着,已成了鱼干,请你一起都拿回去吧。”这位下属十分惭愧,便默默地把鱼取走了。此事传开后,再无人敢给羊续送礼了,南阳百姓莫不交口称赞,敬称羊续为“悬鱼太守”。这则故事表明鲤鱼是时人治脍的上等鱼品。古代文献中屡屡提及的“鱼脍”很多指的都是鲤鱼,如《诗经·小雅·六月》中有“炰鳖脍鲤”之句,枚乘《七发》中载有“鲜鲤之脍”,等等。
《后汉书·华佗传》记载,一次,广陵太守陈登忽然感到胸闷难忍,便请华佗诊治。华佗诊脉之后,认为陈登胸闷难受的原因在于其胃部有鱼腥之物引致的小虫,于是,开了二升汤药给陈登服用。不一会儿,陈登果然吐出三升多的虫子。这些虫子通体红色且还在蠕动,虫子周围还伴有生鱼脍的残留。这则记载表明汉代上流社会食脍之风是很盛行的,否则羊续下属也不会两次进献鱼脍食材,而陈登也不会因为吃鱼脍太多而患上寄生虫病。
秦汉时期,有两种鱼脍名气最大。据《周礼·天官》郑玄注:“燕人脍鱼,方寸切其腴,以啖所贵。”燕地的人用来招待贵客的鱼脍用的是“腴”,即鱼腹部的肥肉,以此为脍,别有一番风味。另一种鱼脍传为曹操属下左慈用松江之鲈鱼制作的,《后汉书》记载“今日高会,珍羞略备,所少吴松江鲈鱼耳”,可见松江鲈鱼是时人眼中的上品。
宋代斫鲙砖,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
鱼脍的吃法与今日的生鱼片相类。人们将生鱼切成薄片,食用时佐以姜汁等辛味调料。1983年,广州象岗南越王墓出土的姜礤就是一件制作姜汁的神器。上半部礤槽为方形凹槽,用以磋磨生姜,然后在漏孔处挤出姜汁。槽端有挂环,柄背有四短足,使槽在磨姜时可平放受力。在食脍时,先民们早已懂得用姜来去腥膻。
西汉姜礤,现藏于南越王博物院。
脍法一直沿用至后世。中国国家博物馆馆藏的可能为河南偃师酒流沟宋墓出土的宋代厨娘斫(zhuó)鲙图砖中,一位挽起衣袖的厨娘正在准备的家宴主菜即为斫鲙(亦作“斫脍”)。那案上几条活鱼,便是斫鲙的食材。我国东南沿海和日本至今仍流行这种吃法。
原文作者/王辉
摘编/安也
编辑/罗东
导语部分校对/刘军
四大上市险企14款个险明星产品受134号文影响2018年开门红万能险变身主险加料不加价
监管回音壁
■本报记者 苏向杲
近期,随着134号文正式落地,今年四季度及明年开门红期间(2018年一季度)险企主打哪些产品备受业界关注。本报记者获悉,此前多年来险企主打的“年金(主险) 万能险(附加型)”这一产品组合,在今年四季度以及明年开门红转换为“年金 万能”双主险形态。
在“出新”的同时,一些险企“推陈”了一批原有明星产品。太平洋证券研报近期指出,“从个险渠道主要销售产品来看,今年上半年,国寿个险保费占比最高的前五大产品均受(134号文)影响,平安有三款受影响,太保有四款受影响,新华由于近两年转型大力发展健康保障型业务,仅有两款受影响。”
七成个险主打产品需调整
从目前市场上的产品来看,自134号文落地之后,产品形态变化最大的可谓“年金(主险) 万能险(附加型)”这一单主险产品组合转换为“年金 万能”双主险形态。
2017年5月16日,保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规范人身保险公司产品开发设计行为的通知》(134号文),其主要规定为:两全保险产品、年金保险产品,首次生存保险金给付应在保单生效满5年之后,且每年给付或部分领取的比例不得超过已交保险费的20%;万能型保险产品、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的设计应提供不定期、不定额追加保险费,灵活调整保险金额等功能;保险公司不得以附加险形式设计万能型保险产品或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
在134号文下发前,带有快返责任的年金和两全险以及附加万能险是保险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形态,此类产品的好处在于通过快返责任吸引客户、促进销售,通过万能账户留存资金,同时增加客户收益。
而134号文下发后,据太平洋证券统计显示,从今年上半年个险渠道主要销售产品来看,国寿个险保费占比最高的前五大产品均受影响,平安有三款受影响,太保有四款受影响,新华由于近两年转型大力发展健康保障型业务,仅有两款受影响。
也就是说,今年上半年四大上市险企个险最热销的前20款明星产品中,有14款受到了134号文的影响,占比达到70%。因此,134号文发布以来,投资者的担忧主要集中在快返责任的延后导致销售难度大幅增加,业务增长承压。但从目前各公司新的产品形态和销售组合来看,134号的影响小于预期。
推迟返还 提高比例
在大批个险明星产品调整之后,新产品是一个是什么样的形态?
本报记者获悉,134号新规正式落地后,“年金 万能”双主险模式将成为今年四季度以及2018年开门红期间新的产品组合模式:分红年金或者带有年金责任的两全险的年金给付责任按照134号文规定后置至第五年之后,但相应的,新的产品形态下会给予保单持有人一定特别生存金责任补偿或将未来年金责任放大进行补偿以增加产品吸引力。
例如,平安玺越人生中,将特别生存金从第1保单年度末调整至第5、6保单年度末,给付金额从年交保费的30%提升至年交保费的50%,原生存金责任为每个保单年度周年日给付基本保额的20%,调整为第6保单周年日后至祝寿金前,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20%,但祝寿金领取日后每年领取金额上调至基本保额的30%。
再如太平人寿卓越至尊年金(分红),年金责任由60岁前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30%,60岁后每年给付基本保额的20%,调整为第6年后每年给付30%保额,同时在第五年末增加特别奖励,给付已交保费的20%。
134号文的实施意味着附加万能险时代的落幕,在新的产品组合下,主险万能将替代附加万能继续发挥起留存资金、二次增值的作用。通常情况下,附加险万能通常设计转入保险费无扣费的形式与主险对接,主险年金、分红等现金流直接进入万能账户进行保值增值,但在主险万能下通常会有一定比例的初始扣费。
例如,平安聚财宝(2017,Ⅱ)年金万能规定“对于转入保险费具有1%的初始扣费”。但新的产品形态下,通常在第五保单年度后以持续奖金的形式将已收取的扣费返还至保单持有人,如平安聚财宝(2017,Ⅱ)年金万能中规定“在第6个保单年度周年日按前6个保单年度转入保费之和的1%发放保单持续奖励并计入保单账户;在第7个及之后的每个保单周年日按照该保单年度周年日的前一个保单年度转入保险费的1%发放保单持续奖励并计入保单账户”。
太平洋证券研报表示,对于带有生存金给付责任两全、年金类保险产品虽然首次给付时间推后,但是产品储蓄属性未变,由于有相应责任补偿,保单持有人可获得的现金流总量并未减少,预计消费者的敏感度不大,影响可控;对于附加万能转换成主险万能,对万能设计初衷影响不大,对销售的影响也不大。134号文对产品销售的影响短期无忧。
负债久期强制拉长
过去三年的规模高速增长,短钱长投等资产负债不匹配现象严重,行业风险积累,“年金 附加万能”形式组合出现保障功能过度削弱,短期理财、投资功能过度强化,背离了保险本源。
而“从保险公司、消费者、保险产品等角度来看,134号的实施是保监会倒逼行业转型,回归保险本源的重要举措。”太平洋证券指出。
从公司角度看,134号新规下,由于年金责任给付时间和金额的限制,一方面使产品短期投资属性向长期储蓄属性转变,另一方面强制拉长负债久期,避免短视行为。同时附加万能调整为主险万能后由于初始扣费和部分领取扣费的存在,资金能更长时间的留存公司,有利于公司规划投资,做好资产负债匹配工作。
从消费者角度看,新规实施后,保险产品与其他理财金融产品差异化显现,有利于消费者认识保险本质,根据自身需求规划资金配置,在增加保障的同时,分散消费者风险。
产品方面, 134号文影响短期来看可控,长期来看利好,预计对明年业务增长影响不大。虽然产品形态有所变化,但是由于保险公司四季度业务压力不大,保险公司有充足的时间“练兵”,使个人代理人队伍熟悉新产品、培养新话术。
太平洋证券研报认为,根据保险公司业务节奏,今年保险公司业务增长确定性已较大,四季度为增员和预售阶段,为明年开门红战役做准备。而影响明年开门红业务增长的三个因素主要是监管政策、产品、个险代理人队伍。其中,个险代理人队伍是影响明年开门红业务增长的最关键因素,一方面是个险代理人队伍的规模增长,这是影响过去几年业务高速发展以及明年业务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另一方面个险代理人队伍效率的提升,包括个险代理人产能和留存率等,将是保险公司保持长期增长和未来竞争的主战场。
未婚生子的女星:有的婚后美满,有的对簿公堂,有的父亲尚未可知
未婚生子的几位女明星,除了张碧晨,你还知道谁——引言。
【本文主笔:石头】#女明星#
都说娱乐圈鱼龙混杂,名利纷扰,在“未婚生子”这件事上,娱乐圈就有不少女明星做了不好的示范。那些未婚生子的女明星,如今生活得怎么样了呢?
【洪欣】
香港女演员洪欣在《刁蛮公主》、《美人天下》、《深宫谍影》中都有过精彩的表现。
洪欣在与莫少聪分手之后,发现自己有了孩子,于是希望和莫少聪重归于好。但当时的莫少聪拒不承认,并且决心要分手。洪欣只好一个人生下了孩子,让孩子和前男友莫少聪同姓。
时隔多年,莫少聪又想通过法律途径,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因而遭受网友们的痛骂。
当初,洪欣怀孕生下孩子的时候,他毫不在意,如今却来争夺起抚养权,未免有点太过分了。
与莫少聪分手之后,洪欣独自抚养孩子长大,后来与张丹峰相知、相爱,两人组成了新的家庭。至于幸福与否,只有当事双方才知道。
【张碧晨】
曾经因为孩子一事上过“热搜”的张碧晨和华晨宇,他们两人的所谓“爱情故事”想必不少吃瓜网友都已经知道了。
一个是一线男歌手,一个是实力派女歌星,本是“天作之合”,奈何两人情浅缘深,感情从开始到分手,一切都是静悄悄,甚至有没有过真感情,也许只有当事人才知道。
带着孩子回归的张碧晨,一度被网友们称为“晋江文照进了现实”,然而,事实却不美好。
孩子的到来并没有让华晨宇转变态度,在对公众发文道歉的时候,他只字未提张碧晨,只称,他会尽到父亲的义务,与张碧晨共同抚养孩子长大。
【吴佩慈】
相比于前两位女明星的故事,吴佩慈“未婚生子”的经历,就有点让人难以理解了。
有着美丽外表的吴佩慈,从踏入娱乐圈的那一刻起,她的目标就十分明确,那就是——“钓”超级富豪。
有媒体报道称,吴佩慈的历任男友都是富豪。其中,与她相恋最久的就是富商纪晓波。
为了巩固自己的地位,成功嫁入豪门,吴佩慈在未婚的情况下,就为纪晓波生下了一女二子。本以为有了孩子,就可以顺利嫁入豪门,可纪晓波并没有打算娶她,吴佩慈的豪门之梦似乎有点难以实现。
如今,纪晓波的生意大不如前,资产缩水,不知道吴佩慈的日子接下来有没有以前那么好过了。
【贾静雯】
贾静雯的颜值一直都无可挑剔,90后从小就是看着她的古装剧长大的,电视剧《倚天屠龙记》、《太平公主秘史》、《至尊红颜》,都是当时的经典热剧。
在事业上红红火火的贾静雯,婚姻上并不是太好。结婚之前,她与已婚男演员黄建群、影业公司老板吴敦,都传出过绯闻。2005年,她在未婚的情况下,为(前夫)孙志浩生下了女儿,两人随后在美国登记结婚,不久便婚姻破碎。
如今的贾静雯带着大女儿与演员修杰楷结婚了,婚后的他们也拥有了属于他俩的孩子,一家人一直很幸福,贾静雯的事业也有了一定的回升,必须要说,修杰楷真的是个暖男。
【王子文】
王子文在被曝有孩子之前,最大的绯闻应该就是与贾乃亮的“同居六年,惨遭抛弃”的消息。尽管王子文亲自辟谣,但仍有很多网友不信。
因为王子文还未公开过儿子的生父,很多人猜测是王朔,因为当王子文还是个默默无闻的小演员时,王朔便替她打官司,介绍影视资源。还有媒体拍到王子文在王朔的居所留宿,但王子文都否认了。
近几年,频繁有人拍到王子文与儿子相处的画面,但王子文都未正面回应。直到2021年,她与吴永恩在真人秀综艺节目里“约会”时,才公开自己有个儿子的事实。
但孩子的父亲是谁,至今依旧是个谜。
【结语】
纵观娱乐圈的各位未婚生子的女明星们,她们如今的生活状态也各不相同。有人带着孩子再次经历婚姻后,终于收获了美满的幸福;有人因为孩子,导致双方反目,对簿公堂;还有孩子身世成谜,至今生父尚不明确。
PK大战!决战开门红,理财险谁家最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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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年未至,各家保险公司却已大打出手。
一场由理财年金险主导的“江湖混战”,也让很多客户无所适从:“都说自家的年金险是最好,可我到底该买谁家的?”
PK
空口白牙吹牛皮,不算真本事!唯有真PK,才能看出谁家的理财年金险最优秀、最值得买。
不过,正式PK前,咱先回答两个问题:
1、什么是年金险?
2、年金险有什么用?
什么是年金险
官方的解释是,所谓“年金险”,是投保人定期向保险公司缴纳一定保费,之后,保险公司再按照约定利率、年限,按年或按月支付保金,用以补充被保人、受益人资金需求的理财型保险。
目前,市场的多数年金险,均由“主险账户”与“附加账户(万能险)”构成。“附加账户”的最大特点是“灵活实用、随存随取”,如同“余额宝”账户;既可作为中短期理财账户,也可追加资金作为期交保费的预存款。
年金险有什么用
那么,于我们而言,年金险有什么用?
首先,年金险的核心是“保险”,而且,属于人寿保单。按照《保险法》第92条之规定,即使保险公司破产,该公司的人寿保单也不得撤销,必须由国务院保监会指定一家保险公司接收。
这意味着,客户购买年金险的市场风险,甚至比银行存款还要低。
其次,年金险的特征是“理财”,而且,一般都会与客户提前约定最低保底利率。
这意味着,在目前银行利率不断下调、投资渠道越发狭窄的背景下,年金险可以帮助客户提前锁定利率,在客户享受“日计息、月复利”的同时,还能应对通货膨胀,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
第三,年金险是“缴费一阵子、返还一辈子”,相当于为自己、为家人储备了一条与生命等长的现金流,即便人生有起伏,但至少有一笔涓涓细流,持续不断地为家人的基本生活需求提供保障。
2
普通家庭
高净值人士
企业家群体
也正是基于年金险的上述特征,年金险对于普通家庭、高净值人群,均有无法忽视的必备价值。
普通家庭
班
家
庭
对于普通家庭而言,年金险既可 用于为子女提前预备教育金、婚嫁金,也可作为自己的养老金。
一方面,无论是教育金,还是养老金,这些钱将来都必须要花,越提前预备,复利收益越高,将来越不心慌。
毕竟,我们中的多数人,未来都会面临退休时收入的突然下降,而此时按月、按年返还的年金险,恰好可用于弥补这部分缺口。
另一方面,也是通过强制储蓄,提前锁定高利率,对冲通货膨胀和财富贬值。
高
净
值
人
士
对于高净值人群而言,最大的需求,之一是避税避债,之二是资产隔离,之三是财富传承。
如今,经济下滑、生意难做。当你的房、车、存款、股票等财产因为经营风险被查封时,年金险是为数不多的一笔永不会被法院查封的钱!
而财富传承时,最大的担忧是,未曾经历财富积累艰辛的子女,一旦拥有财富,大多将财富挥霍殆尽,家族因此陷入穷困……
此时,拥有独特资产传承功能的年金险,既给子女预留一笔每年返还的现金,又无需担心他挥霍一空。
年金险如何选购
也正是由于年金险的上述不可忽视的价值,各大保险公司纷纷将“开门红”的主打产品确定为年金险,可是,作为从未接触过年金险的客户,又该如何从这些纷繁复杂的产品中,选择出真正优秀的年金险?
毕竟,对于年金险,买错比不买更可怕,因为一旦买错,可能就会因为利息回报太低,在不知不觉中,损失一套房。
譬如下图(点击看大图):
同样是年金险,由于赢越人生(平安人寿)的保底利率为1.75%,而精彩人生(天安人寿)为3.5%;到70岁时,赢越人生的保单总利益为55.69万元,精彩人生则为104.8万元,整整相差了49.12万元,而这,还只是年交3万,如果是年交10万、20万、100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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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K!谁是“年金险之王?”
上面这些信息,大多数客户都不会知道,因为各家保险公司,只会“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绝不会站在客户的角度,为客户挑选性价比最好的产品。
到底谁家的年金险是真正的“王者之王”,只有真PK,方能看出。
接着看下图(点击看大图):
从上图可以看出,中国人寿、平安人寿、太平洋人寿、太平人寿、人保寿险、华夏人寿等6家保险公司的年金险中,保底利率最高的为人保寿险的鑫享至尊、华夏人寿的福临门,均为3.5%,当然,保底利率为3.5%的,还有上文提到的天安人寿的精彩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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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咱们再看80岁领取时的现金价值(点击看大图):
从上述两幅图表可以看出,到80岁领取时,领取现金最高的,是华夏人寿的福临门、天安人寿的精彩人生,分别为411万、415万;其次,是吉祥人寿的吉祥盛世,为362万;而领取现金最低的,则为中国人寿的鑫福赢家,仅为147万。
需要特别提醒您,同样作为附加账户,平安人寿的保底利率仅为1.75%,而华夏人寿、天安人寿均为3.5%,而最终的结算利率,华夏人寿为6.8%,天安人寿为7.2%。
同时,上图中的另一个很容易被客户忽视的费用支出为附加险的“万能账户管理费”,包括“领取费用、追加费用”,也就是向附加的万能金账户追加、存取资金时,是否需要另外付费。从上图表可是看出,收费最高的是泰康人寿,无论是领取,还是追加,均需要另外付费;而收费最低的,一个天安人寿,另一个是吉祥人寿,存取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有些客户反映,上图太小,有些数字看不清晰,我又专门从网上找到下图,感兴趣的朋友,可以点击下图(点击看大图):
结语
必须要特别说明的是,对于客户而言,年金险本并无优劣高下之分,只有是否适合之说。
作为“开门红”的重头戏,各家保险公司选择在此时推出的年金险,都是深思熟虑之后的决定。
也因此,钱业家不为任何一家保险公司代言,也绝不向客户推销任何保险;相反,钱业家始终是独立的保险经纪人,只会接受客户委托,从您的需求出发,为客户挑选性价比最好的产品。
目前,钱业家是国内15家保险公司、香港8家保险公司的保险经纪人,能够同时从大陆、香港的几十家保险公司的数千种产品中,挑选出真正满足客户需求的理财、保障产品。
所以,如果你有理财、保障需求,让我做参考,不会买错产品,也不会买贵产品,更不会被人误导。而且,还能得到非常好的增值服务。
任何需求、疑惑,欢迎联系钱业家总经理马纪朝(手机/微信:18037479190)
因销售误导,客户李女士喜获30万赔偿金,保险理赔原来还能这样
近些年下线保险公司为了提高保费规模,利用增员、抢员玩的不亦乐乎。网上很多人调侃,保险公司招的不是员工而是客户!而对于通过这种方式,招来的客户,自己上的自保件往往危害更大,你以为我这次还是列举销售误导又是如何坑客户的案例?
NO!NOI!NOI!
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个,客户入职保险公司“认对”了师傅,成全了自己,“恶心”到师傅的案例。
案例介绍
2017年6月份,浙江长兴的李女士在中国人寿给自己和两个孩子买了保险,自己的保险为国寿福终身寿险附加国寿福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至尊版)保额为30万元,一年保费是7000多。
李女士购买保险的保单
2018年6月,在一次体检中,李女士被检查出自己的甲状腺存在异样,之后确诊为双侧甲状腺恶性肿瘤。
李女士的诊断病历
甲状腺癌在重疾保险的保障范围内,于是李女士向中国人寿申请理赔,却遭到拒绝。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给出的拒赔理由是:李女士在投保之前就已经被检查出右侧甲状腺结节,李女士没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所以拒绝赔付!
李女士说:在投保之前自己确实有甲状腺结节,但这个情况在自己购买保险的时候就已经告知了该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卢女士。卢女士表示甲状腺结节现在很正常,很多人都有,包括自己也有,所以不用如实告知不会影响理赔的。
李女士之前的病历
相信了卢女士的话,李女士才决定购买这款保险并且按照卢女士的推荐,还做了一个检查,体检显示李女士身体健康!但现在李女士出险,保险公司拒赔,这让李女士无法接受。李女士表示在购买保险的时候已经如实告知,并主动向该公司业务员说明自己有甲状腺结节的事实,李女士认为既然卢女士是该公司的业务员自然是代表了该保险公司,所以理应由保险公司承担相关的责任。
听完李女士言之凿凿的阐述,我本以为这又是一起因为业务员诱导客户,导致拒赔扯皮的案例。谁知道在联系卢女士了解情况后,事情有了微妙的变化。
卢女士是中国人寿长兴支公司营业二部的经理,根据卢女士反映:李女士并不是自己的客户,李女士本身也是该公司的业务员,他们是同事关系,李女士是自己给自己买的保险。
通过电话联系到了卢女士
随后在仔细查看李女士的保单之后,发现在投保人签名和销售人员签名处均是李女士的签名,这也就证实了卢女士的说法。
保单正本签名处
最后李女士承认了这个事实,并说明了当时的情况:
当初李女士因为有了孩子之后就有了购买保险的想法,于是想要了解一下保险。正好赶上该保险公司在招内勤岗位,但保险公司规定内勤岗位可以买保险但不能卖保险。于是李女士抱着学习的态度,就应聘了该公司的内勤岗位,之后这位卢经理找到李女士,说可以帮李女士申请一个可以销售的工号,下了工号以后,卢女士到李女士的店里介绍该保险,李女士决定购买,可以直接用自己的工号。
李女士采访
根据该保险公司的数据显示,李女士不仅在该保险公司有工号,签订了保险代理合同。并且李女士也销售了不止一份保险而是有很多份,保险公司也都是正常结算了佣金的。
种种迹象表明,李女士本身就是销售人员。但李女士仍然表示,自己只是购买了自己和两个孩子的三份保险,如果有其他的保单均是吕女士的,并不是自己的。
但保险公司并不承认李女士的这种说法。李女士本身不管是作为销售人员还是客户,在买保险前就应该知道自己的情况是要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的,而在李女士提交的健康告知中,李女士在关于结节问卷上,勾选否与李女士实际情况不符,所以不予理赔。
李女士保单的健康告知问卷
而李女士坚持是因为卢女士的误导,轻信卢女士的说辞才这样填的。
那么到底李女士能不能拿到理赔呢,我们来仔细分析一下
本次案例涉及到的知识点:
第一、下线保险公司的行业乱象分析
第二、关于自保件的介绍
第三、李女士为什么不愿意承认自己业务员的身份
第四、李女士能否拿到理赔金
第五、保险公司会采取什么手段进行追责
第六、本次案例总结
第一、线下保险公司的行业乱象
我所谓的线下保险公司指的是以保险代理人制度为销售主力,全国大规模覆盖营业网点的保险公司。这类保险公司品牌大,资历老,营业员众多。大家耳熟能详的比如中国人寿、中国人保、中国平安、中国太平、中国太平洋、泰康、新华等等,都属于这类保险公司。它们的特点是产品单一,不在产品上下功夫,重点放在通过不断扩充队伍数量,举办各种活动的方式来提升保费业务规模。
在这里强调一下,我说的行业乱象仅是指保险公司因内部问题反应在市场销售层面的乱象,并不影响客户购买保单的法律效力,大家不要因为这些现象就借题发挥,认为保险行业怎么样,我的初衷是想让大家有辨别营销手段的能力,不要被一些表象所迷惑,仅此而已!
发展到现在,大家已经很了解保险公司的那些销售套路,以会销和增员为基础,演变的花样层出不穷。比如目前以无责任津贴补助到保险公司学习,通过精心设计好的流程,调动参会人员的冲动,要么买产品,要么加入保险公司!
并且目前保险公司追求的是“极致效率”,在当今追逐利益至上的时代,保险公司对内部销售上更是如此。所以在管理和培训上确实有些过激的行为,放大销售技巧,忽视专业规范,通过利益驱使,让上下整体为了完成业绩目标,重销售轻专业,导致没有辨别能力的人迷失自我。所以对那些想要加入保险行业的人,奉劝一句,里面的水很深!
这个案例就很好的说明这个问题,这不是个案,行业中肯定还有类似的现象。
卢女士难道不知道这种情况会造成以后理赔的隐患吗,她一定知道!甲状腺结节是非常常见的疾病,卢女士也表示自己也知道,难道她不知道这个疾病很容易引发甲状腺癌,保险公司对这个疾病是非常敏感的吗?肯定也知道,但卢女士为了业绩,也在赌李女士不会短期出险,因为投保超过2年之后,不管是不是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都要赔并且不会追究自己的责任。所以抓住了李女士对如果如实告知不能理赔的担忧,为了业绩作出误导李女士的行为。但千算万算没想到李女士出险这么快,时隔一年之后就出险了。
在增员这个群体当中就有这么一群体客户:本身已经有购买保险的意向,但因对保险不甚了解,又不信任其他业务员怕被坑,所以就有了自己想要学习自己买产品的需求,于是保险公司这类活动正好满足这种需求。
李女士不就是因为这种理由加入到保险公司,但我不知道李女士所谓的内勤做的是什么工作,但对于保险公司的正规内勤岗位尤其是中国人寿这种国有大公司,不是一般人能轻易应聘成功的,就算应聘成功,也是需要很严格的岗位培训和学习,我所了解到的内勤岗前培训最少也要一个月集中学习,以后的相关培训更是不计其数,还要进行相关考试才能上岗。而根据李女士所做出的行为和描述,我认为李女士表达有误,她一定没有在内勤岗位工作过!当然这个不影响最终的结果。
第二、关于自保件的介绍
自保件的意思就是保险业务员自己给自己或者家人购买的保险。
这样做的好处是:
(1)通过保险公司的培训自己可以学习相关的保险知识,对保险有了或多或少的了解。
(2)最重要的是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挣回一些佣金,降低了购买保险的成本!
(3)有些保险公司可能会针对自家保险代理人提供一些险种政策上的便利,比如提高免体检年龄,开放一些险种的投保条件等等
但同样自保件的危害其实更大:
(1)很多人太小看保险知识的学习了
学习保险基础知识也许只需要十天半个月就能掌握,那只是摸个门边;
在用1-2个月学习相关险种和销售,也就才开个门缝;
在用半年一年的时间分解保险各个流程,填补扩充肌肉也就算开了门;
没有几年十几年实际协助客户处理过各种理赔申请的经验,你都不算迈进门!
没有几年的知识沉淀,靠几天,几个月的学习保险知识,是一种拔苗助长的机制。你以为学的不错,其实实际上还差的很远。李女士我感觉就是一个兼职业务员,并且也没干多久,就是因为自己想买保险,入的职。本身自己说也有店面,那肯定到保险公司学习的机会很少,就不要说掌握多少保险相关知识了。所以即使上了自保件很多人也还没有吃透买的是什么险种,管什么不管什么。
(2)自保件多来源于业绩压力
之前有很多的同行都跟我抱怨,达到了一定的职级,遇到了瓶颈,又迫于公司的考核压力,不完成考核,工资锐减,完成考核,又上了超过本身自己经济不能承受的保费,最终无奈离职,还有了大量的保费压力,之后只能大量退保,亏了大量的本金,实在得不偿失。
(3)自保件容易被上级利诱
刚入职的新人很容易受到上级的影响。正规的保险公司入职流程是先要对新人进行保险知识的培训,然后是险种的学习,之后就开始展业。但这套流程往往几天的时间就结束了,但新人并不能学懂学透。随之而来的就是3个月的考核期,如果3个月不出单,就要被清退。可能你觉得3个月时间挺长的,怎么也能出一单,但实际上很多人都达不到。这时候主管就会利用新人期的优势,给新人讲解利益,劝新人自己给自己买保险,新人一看反正综合算下来可能相当于没花钱,或者只花很少的钱,碍于面子就上了这种自保件,之后就会造成上面同业的后患。
(4)自保件退保的压力
保险公司销售的保单利益涉及很多人,就算一个销售队伍,除了你自己还有你的主管,所在的营业部,续期部门,内勤等等。你以为你自己的保单之后退保,就亏大了,其实保险公司更怕客户退保。
以前保险公司设计营销方案,主要来源于客户保费头一年,这也就是为什么客户第二年退保损失是最大的!就算保险公司把客户头一年的保费全拿出来做营销方案也不怕,因为长险都是几十年的缴费期,后面慢慢补回来呗。
但现在因为竞争的厉害,有保险公司敢拿客户第二年保费做营销方案的,自然其他保险公司也不能落后,不然市场份额就会越来越少。你们看到的什么无责任底薪,听课就给钱的,钱都是这么来的。
但自保件不同啊,自保件本身头年的保费基本上就给了新人,如果第二年新人在退保不要了,保险公司没挣到钱不说,其他的人员开支,场地费用都容易搭上。所以保险公司对于自保件的退保是有严格要求的,甚至有些公司还让新人签署不可以在几年内退保的承诺。
不仅如此,保险公司在退保流程上也进行了很多限制,如果你是去营业网点退保,又本身是代理人,你就看吧,你主管劝,主管不行经理劝,经理不行,续期劝,续期不行,内勤都来劝,最后支公司经理出面都来劝。前期拿了那么多好处,想轻易退保,想的太简单了!
所以奉劝有这种想法,想上自保件的,无论是客户还是同业者,看清楚自己的能力,别埋了大步,扯到蛋!
我想身边的这种现象应该很多,尤其是在中小城市这种问题更加明显。既然说到这里,我就在延伸两个问题:
1、人情保险
人情保险就是跟你关系好的人向你推销保险,你碍于情面,不考虑是不是自己需要的,也不看保费是不是自己能承受的,也不仔细看产品的相关条款,就胡乱购买的保险。
买保险找一个熟悉的人本身没有错,因为保险看不见,摸不到,条款复杂,名词晦涩难懂。而找别人并不一定能获得我们的信任,没有信任觉得保险就不是一份保障。所以如果有保险需求,谁都希望找自己熟悉的人,因为信任才觉得保险是份保障。
这个心理大家都有,当然你有熟悉的,专业性强,经验丰富的代理人自然没有问题。
但大部分的客户接触到熟悉的代理人都差那么点专业性。这就导致了被骗、被坑的事情屡屡发生,你也说不了什么,只怪自己“交友不慎”,只能有苦自己担!
所以针对这样的情况,我还是奉劝大家,想买保险一定要把代理人的专业性放在首要位置。
代理人的作用有多重要,我在其他文章也介绍了,这里就不过多说明了。这里就告诉大家如何找专业性强的代理人:
(1)解读条款的能力
你是不是能听的懂,是不是有一种茅塞顿开的感觉。代理人本身就是为客户解读条款的,能用客户认可听懂的话交流,让彼此沟通没有障碍。
(2)是否是站在你的角度帮你思考问题
在保险公司培训营销话术很多,但并不适用每一个人,讲大道理谁都会,但对客户没有用,客户要的是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买保险是为了解决自己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担忧,而不是谈论国家大事的悠哉闲聊。
(3)是否有丰富的理赔经验
这点很重要,保险虽然是规范性的合同范本,但理赔涉及到的因素众多,有保险合同的范围,也有医院的范围,甚至还有交通肇事的范围等等环环相扣,哪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影响理赔。而这些并不是通过书本和培训就能学会的,一定是通过丰富的实战摸索出来的经验。买保险大家最担心的,就是理赔问题,所以这一点也是代理人核心价值的体现。
2、返佣问题
关于返佣的问题,很多人因为“利诱”买保险,保险从业人员多了,总有搅局的。你看上两家产品,了解的都差不多了,犹豫不定的时候,一位代理人就提出返佣利诱你购买他的保险,这就是另一种为自己挖坑的形式。
保险代理人的收入采用佣金提成,没有底薪的机制,大家都清楚。那你想过没有,如果一个代理人把自己应得的收入给了客户,他能在这个行业中留存吗?他能有心思研究保险条款吗?他能维护你的利益吗?一个人连自己的经济来源都能轻易放弃,他能有多上心?保险销售人员是服务业!连自己的生活都保障不了,拿什么为你服务!
第三、李女士为什么不愿意承认自己业务员的身份
本案中,李女士和卢女士有一个矛盾的地方,就是李女士刚开始并没有说明自己业务员的身份,而说的是吕女士的客户;为什么李女士不愿意承认自己业务员的身份呢?
我分析:
(1)自己作为业务员购买保险出现这种违规投保被拒赔的情况,一来脸面挂不住,不管你是兼职也好,受到别人诱导也摆,传出去别人怎么说?干了一回保险,自己把自己坑了?你要知道你身边的代理人干出这种事情,你什么心理。
(2)二来应该是担心会因为自己业务员的身份影响自己维权,你自己没学明白或者耍小聪明,然后自己员工把自己公司告了,保险公司能否会采取一些反制手段?
第四、李女士到底能不能拿到赔偿金
千算万算,卢女士没想到,李女士在投保刚满一年的时间就出险了!通过本次案例来看,李女士在投保前已经把自己的情况如实告知了卢女士,因为卢女士的违规、诱导操作,导致李女士拒赔。那么主要责任自然是在卢女士这里,不管李女士是客户还是业务员都不影响自己的维权申请,所以李女士最终是可以拿到理赔款的。
那我为什么说李女士是认对了师傅,成全了自己,师傅自己把自己坑了呢!
我们以李女士的情况做一个另外的假设
如果当初李女士把自己有甲状腺病史的情况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会怎么样?
一般对于甲状腺结节保险公司的核保态度有以下几种情况:
正常承保、加费承保、拒保三种情况,这个要看李女士具体的甲状腺等级而定。但无论是什么承保条件,因甲状腺引发的其他疾病都是免除在外的,也就是说,如果李女士如实告知保险公司,这次的甲状腺癌都没有理赔的可能!
正因为卢女士脑袋发热,没有让李女士进行如实告知,这才有了可以申请理赔的机会,大家懂我的意思了吧,所以说这次案例是卢女士的销售误导反而成全了李女士。
但是这并不代表李女士能获赔过程就很轻松,原因如下:
(1)李女士无论是业务员还是客户身份,面临第一个问题就是短期内出险的情况
李女士从投保在2017年6月,出险时间在2018年6月,虽然过了等待期,但未满足2年以上的投保时间。这个2年时间并不是说什么硬性的规定,而是依据保险法2年不可抗拒条款来的。
不可争条款又称不可抗辩条款,其基本内容是: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时,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保险人的合同解除权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也就是说不管投保人买保险之前是不是有隐瞒疾病史没有进行如实告知,投保超过2年以上的,保险公司都不能解除保险合同,被保险人出险,保险公司必须赔!
但刚过等待期就出险,保险公司有理由怀疑李女士有“骗保”的嫌疑。首先我们已经通过案例了解到李女士本身是带病投保这点事实无疑,只不过因为轻信卢女士的话,没有做相关的如实告知,所以主要责任在卢女士,卢女士作为该保险公司的经理,保险公司自然也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不过保险公司也要调查李女士和卢女士是否有“合谋”的情况。那这就需要进行相关的调查取证,所以是很费时间的。
短期内出险虽然不影响是否理赔的最终结果,但会影响理赔的时效时间。一般客户在购买重疾险如果投保超过2年以上,并且没有任何投保方面的问题,也符合理赔的相关条件,一般理赔款在2周左右就可以到账。
(2)即使理赔,保险公司依然保有追究理赔款的权利
短期出险,保险法有相关时效性的规定。无论是否调查结束,保险公司都要在一个月之内,出具相应的理赔结果。也就是说保险公司可以先赔客户。
所以如果你涉及到这种短期出现被调查的情况,先不要慌,这是正常的流程,只不过一个月是最长期限,任何保险公司都不能超过期限,不然视为违规,可以到银保监会进行投诉。
但即使赔偿并不代表保险公司就放弃了调查,如果之后保险公司找到了新的证据证明是骗保的,会通过法律途径追回赔偿金。以这个案例为例,假设李女士与卢女士有合谋的情况,之后虽然理赔了但保险公司之后发现了关键性的证据,比如相关人员了解这次案件,出去炫耀说漏了嘴,让保险公司的核赔人员听到,那么保险公司一定会让公安机关介入重新调查。一旦掌握证据,那么不仅要追回李女士的赔偿金,还有追究李女士和卢女士的刑事责任。
案例佐证
忘记具体是什么时候,在我们当地就发生过一起杀妻骗保的案例。丈夫与妻子向来不合,一次夫妻争吵打骂后,丈夫把妻子拖到邻近农地将其杀害,并隔几日后报警称妻子失踪。
警察在经历数日寻找之后在农地找到被害者尸体,并认为是他杀出具了意外事故死亡说明书,但并没有找到证据证明凶手是谁。
之后丈夫拿着相关材料和保单向保险公司报案,以妻子意外死亡为由,申请理赔。保险公司在调查期限内,没有找到更多的证据就同意了丈夫的理赔申请,随后把几十万的身故金赔偿给了丈夫。
随后该保险公司的核赔人员在不经意的走访妻子家亲戚的时候发现了重要线索,说丈夫和妻子早就感情破裂,不是谁在外面有人,就是谁在外面不忠,随后家庭暴力频繁上演。核赔人员根据这条动机,又逐步发现了很多的疑点。
最终向公安机关递交了相关材料要求重新调查,之后公安机关掌握了确实证据,不仅追讨回保险公司的部分理赔金(一部分已经挥霍了),并落实了丈夫杀妻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进行了审判。
第五、保险公司会采取什么手段进行追责
虽然李女士可以正常赔付,李女士业务员的身份可以离职,大不了以后不进入保险行业。但恐怕卢女士就不太好过了!保险行业对业务员有一种监管,叫做品质管理。当然对于临时的,不长期从事保险行业的人是没有什么影响的。但对于长期从事保险行业和职级较高的保险从业人员就会受到品质管理的约束。
品质管理分为外部品质管理和内部品质管理
保险营销员在银保监会的网站上都有相关的从业资格备案,这个网站大家都可以进行查询。那么外部品质管理就是该网站做的相关记录,如果上面有品质方面的污点,尤其是国字头的保险公司可能还涉及党政体系,那么对于人员的选拔和任命本身就很严格的审查制度,这就会影响业务员在保险行业内的党政升职、跳槽其他保险公司都会受到影响。
对于内部品质管理,各家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相关管理办法。对于此案例中的卢女士,作为经理级别的,可能就会在考核、绩效、升职、续期、薪资等各个方面受到不小的影响甚至受到一定的处罚,因为她违规操作让公司蒙受了损失和声誉,能不能在干保险工作都是问题。
所以我说这是一个成全了别人,祸害自己的案例。
第六、本次案例总结
很多人以为销售误导就是在坑客户,其实并不然,规则的制定是具有两面性的。
就比如这个案例,李女士本身已经不具备购买保险赔付的资格或者说因为甲状腺癌肯定是不赔的。但因为卢女士的神仙操作,让李女士有了可以争取理赔金操作的前提条件。卢女士神仙操作,不仅坑了自己,可能还搭上了事业前途和利益。
从李女士的角度讲,虽然申请理赔的过程会比较曲折,无非最后也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胜诉的概率是很高的,以7000多的保费换来30万的赔偿怎么做都值了,况且甲状腺癌也不是什么大病,去医院3-4万就能完全治愈,还没有后患。
如果你是像李女士一样的客户,通过这个案例你觉得销售误导就一定会坑自己吗?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观点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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